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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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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直击医药招标十大死穴 关于药品招标的是是非非,关于医卫体制的纷纷扰扰,关于医院猫腻的点点滴滴,我们已经了解许多,我们已经有点焦躁和无奈。在刚刚结束的两会上,药品招标再一次成为与会代表和委员们议论的焦点。虚高的中标价、肮脏的幕后戏、医卫的旧体制……对于医药招标,人们有同一种追问,究竟问题在何地?症结在何方? 在理想和现实的反差之间,我们需要的不是平衡自己的心态,而是追寻其中的缘由。 2000年提出并执行的药品招标采购曾作为我国医药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被社会各界寄予很高的期待,然而,在取得明显成效的同时,它的缺陷也日益清
2、晰得展现在我们面前。绝不能让药品招标走调,已经成为社会各界的共同愿望。 其实,关于药品招标,我们并不缺少好消息,只是缺少各方都满意、尤其是消费者满意的好消息,记者手头上便有多例,随便摘上几条。 从南京市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2002年该市通过药品招标为患者节约了6205万元,今年将更加扩大药品招标范围。 北京868家医院参加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不久前开标,有5633种不同规格的药品投标,消化系统和调节内分泌的药品也首次纳入招标范围。预计今年北京医院药品采购全面招标药价望降二成。 成都市药品集中招标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透露,
3、成都市各级医疗机构的所有药品价格的平均降幅今年将达到20%以上。全市131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包括部分企业职工医院)参加了去年底举办的总金额1.2亿元的药品招标会,使成都市的县级以上医疗机构的参会率首次达到100%。 对于这些消息各界解读并不相同,有人称之为政绩,有人唤之为作秀,更有人贬之为闹剧。记者也发现,这些消息大都来自招标活动中的医卫部门和招标机构一方,而在消费者、医院、医药商业企业、医药生产企业之间的四角游戏中,医院和中标管理机构被人们认为是唯一的赢家,同时也是问题的焦点。 记者也了解到,国家计委最新公布的医药价格
4、违规的十大案件中,医院和药品招标采购办就占了9件。目前医药价格所存在的10大问题中,药品招标也占了两项。去年全国药品招标金额虽然达到339亿元,然而这只是总量的不到三分之一。那么,我们药品招标的所谓“死穴”究竟在哪呢?代言人缺位成先天不足 记者在药品招标管理部门、医药商业企业、医院和患者之间的穿梭访问中,发现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药品招标乃至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过程中,介入的政府部门越来越多,从最初的纠风办、之后的计经委、物价局、药监局,到最后的卫生局等,部门虽然林林总总,但反观医药改革的利益主体,我们会发现代言人的缺失始终是一道
5、瓶颈。 医院的代言人是卫生部,这是顺理成章的事;经贸委等权作药企的代言人,似有勉强之意;而社会保障部等要代表患者、消费者发言,则有名不顺来言不正的味道。这是由于社会保障部主管的是医疗保险资金的支出,而我国目前享受社保、医保的人数还不是太普遍(比如农村地区),社会保障部关心的也主要是公费医疗部分。可见,消费者和药企代言人的缺失,确立了卫生部门在药品招标过程中的主导地位,这种地位并没有因为医药流通体制改革而有所弱化,相反,由于所有药品招标都是以医院为主体,卫生局又是医院招标活动的当然倡导者,虽有“政府部门不得强行干预”的警训,但
6、以药养医的旧格局决定了要实现国家计委关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价后产生的好处由医患双方共享”的目的,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垄断挑战“三公”底线 药品招标所面对的是相对比较滞后的卫生体制,而后者的庞大而老旧,似乎从一开始就注定了这场博奕其实没有太大的悬念。垄断是不变的主题,它使游戏规则变得离“三公”原则越来越远。医疗机构对医药企业是买方,对患者是卖方,药品采购的初衷是实现阳光操作,然而它实际的过程中只强化了采购方的权威,导致招标不公屡见不爽。 一曰标书条款不公平。标书大多由卫生行政部门或医疗机构等招标方单方面制定,《合同法》对它约
7、束不大,条款比较有利于医疗单位。药品购销的结算原则是货到付款或约定付款期限,现在标书一律写明3个月汇款(不按时汇款也没有责任约定),这就大大增加了企业利息支出。标书对购货数量和送货时间也很宽泛,使供货方无法周密、科学地安排产销。在中标企业和医疗机构签订的协议中,歧视性的条款随处可见。比如:招标药品没有数量,一旦要货需限期送达,否则就要承担违约责任,而医疗单位却可不执行合同;遇到国家调整药价,调低了,仍按原来的扣率执行;调高了,医院得利,和供应商没什么关系,等等。 二曰交易行为不公正。有些省市招标机构对同一种产品选择三家企业同
8、时中标,逼着中标企业再和企业谈进货数量,这样中标企业间又要不得不用“折扣”、“赞助”等手段进行二度斯杀。 三曰评标过程不公开。不少参与投标的企业在中标结果公布后,对落标原因不知情,一些报价高的药品屡屡中标。对评标依据、评标过程,一无所知。 药本身的因素和人的因素相比往往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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