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五章国际法上的个人教学目的与要求: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什么是国籍;掌握国籍的取得与丧失,国籍的抵触与消除方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重点掌握国际法关于外国人法律地位和待遇的一般原则;了解庇护和引渡的规则。.有权利便有救济。拉Where there is a right,there is a remedy.第一节国籍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国家的国民或公民的法律资格,它表明一个人同某一特定国家之间的固定的法律联系。国籍对于个人和国家都具有重要意义。一个人的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的问题,由国家的国籍法加以规定。国籍的取得方式有:因出生而取得、因婚姻而取得、因收养而取得、因申请加入而取得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