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经济法··专题四动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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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www.topsage.com/专题四动产一、动产的物权变动1.交付生效(1)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解释】买卖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所有权保留条款)除外。(2)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解释】对于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动产,其所有权的移转仍以“交付”为要件,而不以登记为要件。但登记具有对抗效力,如果交付后没有办理登记,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大家论坛--注会论

2、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2.特殊的交付方式(1)简易交付简易交付是指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权利人已经先行占有该动产的,无需现实交付,物权在法律行为生效时发生变动效力。【相关链接】标的物在订立合同之前已为买受人占有的,合同生效的时间为交付时间。大家论坛--注会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2)指示交付动产物权设立和转让前,第三人依法占有该动产的,负有交付义务的人可以通过转让请求第三人返还原物的权利代替交付。(3)占有改定动产物权转让时,双方又约

3、定由出让人继续占有该动产的,物权转移自该约定生效时发生效力。二、善意取得制度1.善意取得的构成要件(1)转让人无处分权,但受让人受让财产时主观上为善意。【解释1】受让人善意,是指受让人“相信”财产的让与人为财产的所有人。【解释2】受让人在取得占有的时候,“推定为善意”,由原权利人就受让人的恶意承担举证责任。【解释3】只要“受让财产时”善意即可,受让人在让与后是否为善意,并不影响其取得所有权。(2)以合理的价格有偿受偿。【解释】以无偿方式取得财产时,不适用善意取得制度。(3)转让财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

4、经交付给受让人。【解释】如果双方当事人仅仅达成合意,而没有发生标的物所有权的移转,则当事人之间仍只有债的法律关系,而没有形成物权法律关系,不能发生善意取得的效果。2.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1大家论坛--注会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在原权利人与受让人之间,原权利人丧失标的物所有权,而受让人则基于善意取得制度而获得标的物所有权。(2)在让与人与受让人之间,让与人与受让人基于有偿法律行为而发生债的法律关系,在受让人获得标的物所有权以后,应当承担向让与人支付价款的义务,而不能根据让与人无权

5、处分而拒绝支付价款。(3)在原权利人与让与人之间,由于善意取得的法律效果是所有权发生转移,因此原权利人无权要求让与人返还原物,只能要求无权处分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要求让与人返还不当得利。3.善意取得的适用范围(1)除了动产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外,不动产也可以适用善意取得制度,但不动产的善意取得以登记为要件。(2)善意取得制度不仅仅适用于所有权的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他物权也可以善意取得。【相关链接1】出质人以其不具有所有权但合法占有的动产出质的,法律保护善意质权人的权利。善意质权人行使质权给动产所有人造

6、成损失的,由出质人承担赔偿责任。【相关链接2】如果债权人合法占有债务人交付的动产时,不知债务人无处分该动产的权利,债权人仍可以行使留置权。(3)拾得遗失物、赃物、漂流物、隐藏物、埋藏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大家论坛--注会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大家论坛--注会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三、拾得遗失物【解释】拾得漂流物、发现埋藏物或者隐藏物的,同样适用关于遗失物的规则。1.拾得遗失物,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应当返还给权利人。(1)拾得人在

7、返还拾得物时,可以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但不得要求支付报酬。但遗失人发出悬赏广告,愿意支付一定报酬的,不得反悔。(2)拾得人拒不返还遗失物,按侵权行为处理。拾得人不得要求支付必要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2.有关部门收到遗失物,知道权利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其领取;不知道的,应当及时发布招领公告。自有关部门发出招领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无人认领的,遗失物归国家所有。3.如果遗失物通过转让为他人所占有时,权利人有权要求占有人返还原物或者赔偿损失。(1)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2年内

8、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2)如果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大家论坛--注会论坛-免费学习考试的论坛http://www.topsage.com/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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