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

ID:37184298

大小:26.51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21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_第1页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_第2页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_第3页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_第4页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_第5页
资源描述:

《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企业专利与商业秘密的保护策略随着经济全球一体化进程,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国际经济和贸易冲突中的焦点问题。对企业而言,知识产权已成为影响企业快速发展和国际化进程的主要因素。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和加强对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  企业知识产权的保护主要有两种保护方式,即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本文从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界定、特点、选择方式及策略运用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阐述获得专利保护和商业秘密保护的程序和方式、保护范围、保护地域性、保护时效性、保护稳定性、保护成本、法律取证及公开度等,以及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对

2、不同的技术创新成果应该如何正确选择适宜的知识产权保护方式,以达到企业利益的最大化。    专利和商业秘密的界定    1、专利的界定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专利授权条件通常分为实质条件和形式

3、条件。实质条件即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自身必须具备的条件,包括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2、商业秘密的界定  在我国没有专门的商业秘密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商业秘密作出了立法上的界定,该法第十条第三款规定,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有三个构成要件:第一,秘密性。秘密性是指有关信息构成可受保护的商业秘密,不需要绝对地不被所有人所公知,只要求其确切内容不为不负有义务的特定范围人所知。第二,商业价值性。我国要求商业秘密商业

4、价值性的总体标准有两个,一是可以产生竞争优势,二是可以带来经济利益。第三,管理性(即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根据国家工商局的解释,判断保密措施以“合理”为准。    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特点    1、获得保护的程序和方式5  专利权人要想获得专利权必须按照专利法要求,充分准备申请资料,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登记,经过初步审查和公布等程序后,确定符合专利法规定的授予专利权的条件的,才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我国专利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以及第三十四条至第四十条对专利申请的相关事宜作了具体规

5、定。  商业秘密权利人的一项技术信息或者经营信息,只要是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如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企业保密制度、进行员工保密教育等,就可以得到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可以认定为企业的商业秘密,没有复杂的申请和登记及技术公开等程序。    2、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范围  专利保护的是技术信息,根据专利法第二条的规定,专利保护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等技术信息。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的保护对象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技术信息不仅包括有关设计、程序、产品配方、制作工艺、制造方法

6、等完整的技术方案,还包括开发过程中的阶段性技术成果,取得的有价值的技术数据,以及针对技术问题的技术诀窍。经营信息主要包括经营战略、经营策略、管理诀窍、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销策略、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信息。    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地域性  获得专利保护的前提是依法向专利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被授予的专利权仅在该专利依据的法律的空间效力范围内有效,若想在其他国家和地区对同一技术享有专利权,必须依据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经过法定程序申请,经审查合格后被授予专利权。  商业秘密主要是依靠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来

7、保护,该类保护是没有地域限制的,在国内国外都具有有效性。比如可口可乐的配方被作为商业秘密保护,在世界范围内都是商业秘密。    4、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时效性  专利法规定了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专利20年,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10年,期限届满,专利权就终止,该专利技术成为社会共有的资源,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使用,专利权人不再享有独占权,不能禁止其他单位和个人在未经其同意的情况下无偿使用该专利技术。  商业秘密保护中,只要商业秘密权利人采取的保护措施足以使商业秘密不被泄漏,即可以无限期地得到保护。    5、

8、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成本  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不按规定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对于本身价值不足以弥补保护成本的技术来说,专利保护的成本较高,而对于本身价值较高的技术来说,这一部分支出只是很小的花费。  与专利权人是依靠法律的直接规定取得排他性的使用权利不同,商业秘密权利人主要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