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比较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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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概要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尤其是专利保护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相当大的差距。我们的企事业单位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着技术开发意识薄弱,专利保护观念不强等严重影响知识产权产生和保护的问题。可以说,入世以来,我们知识产权保护所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通过对专利权与商业秘密法律特征、保护方式的比较论述,针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对专利权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方式选择与运用方面,阐述一些观点,并提供一些实务工作方面的建议,以期推动我国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绝大多数企业,在取得科研成果后,都会毫不犹豫地将该项科研成果申请专利保护,似乎科研成果一

2、旦获得专利权,就大功告成了。•其实,这是对专利保护方式的片面理解。专利保护也是有严重缺陷的,有些企业就是因为对科研成果错误选择了专利保护方式而使企业丧失了竞争力甚至最终倒闭。关键词:专利保护商业秘密保护比较分析一、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概念1.1专利保护的概念专利保护是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在专利权受到侵害后,专利权人通过协商、请求专利行政部门干预或诉讼的方法保护专利权的行为。关于“专利”的概念,至今尚无统一的定义。相比之下,比较通行的一种说法是:专利是专利权的简称,

3、它是一种由专利管理当局针对提出的拟中请保护的发明创造进行审查后向申请者颁发的、记载有发明创造内容且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域内享有法律保护专有权的证明文件,即所获得的专利通常在授权的期限和地域内只有得到该专有权人的许可才能予以实施。与这一通说相应的专利制度,便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进行科学审查,对符合规定的发明创造授予专利权,同时将其公之于众,以利于技术交流和转让的一种法律制度。通过以上论述,我们可以看出,专利权这种无形财产具有排他性、地域性、时间性、公开性四个基本特征。1.2商业秘密保护的概念所谓商业秘密保护,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冋

4、期间以及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冋后一段期限内不得利用企业的商业秘密从事个人牟利活动,非依法律的规定或者企业的允诺,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掌握的企业商业秘密。关于“商业秘密”的概念,《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规定:自然人、法人应该能够防止他人未经其同意以违背诚实商业行为的方式,披露、获取或使用其合法控制的信息,只要这种信息在下列意义上属于秘密,即:.其作为一个整体或作为其各部分的只体构造或组合,不为通常触及此种信息的领域内的人们普遍知悉或容易获得:因属秘密而具有商业价值;以及合法控制该信息的人根据情况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我国《反不正当竞争

5、法》第十条概括了商业秘密的定义:“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两种定义在对商业秘密具体范围的认识上分歧不大,一般都指出“信息”成为商业秘密的核心耍素,秘密性、新颖性、实用性和经济性成为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二、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区别通过以上对专利权概念及法律特征,商业秘密概念及构成要件的比较,我们不难看出,这两种保护方式存在着以下区别:2.1保护状态的不同专利权的授予是以公开为前提(除涉及国防利益的保密专利外),因而专利权保护

6、的是充分公开的技术方案;而商业秘密的核心要件是秘密性,商业秘密保护的只能是处于未公开状态下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2.2保护客体的范围不同专利权保护的是具体、清楚、完整的技术信息;而商业秘密不仅保护技术信息,而且还保护经营信息。而且从理论上讲,凡专利权不予保护的未公开的技术成果,都可以纳入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由此可见,商业秘密的保护范围要比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更为宽广。2.3取得方式和条件的不同专利权的取得必须由权利人向专利管理当局申请,接受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和其他实质性审查,完全符合审查条件后由专利管理当局授予;而商业秘密只需随着秘密信息的建

7、立和形成而自动产生,不需申请、审查、注册、登记等程序。2.4保护期限的不同各国专利法对专利权的保护都有明确的期限规定,在期限内权利人享有技术垄断权,期限一旦届满,则会进入公知公用领域,以期实现专利权人私权和公共利益的平衡。而商业秘密不同,只要权利人的保密措施得当,被保护信息的秘密状态良好,则可以是永久的、无期限的。2.5权利主体的不同各国专利法都会有“一申请一专利”的原则性规定,即相同的专利申请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这就决定了在授权的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主体的唯一性。而商业秘密是由各个权利主体在实际经营中不断积累、革新所自然形成并各自独立保护的,则

8、相同的商业秘密出现不同的权利主体就在所难免。三、专利保护与商业秘密保护的选择专利权与商业秘密都是技术信息的有效保护手段。论述这两种保护方式的区别,是为探宄两种手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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