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

ID:37149158

大小:86.50 KB

页数:22页

时间:2019-05-19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_第1页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_第2页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_第3页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_第4页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_第5页
资源描述:

《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进口付汇核销管理及出口收汇核销管理流程1、进口单位进口付汇备案核准办理依据: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97〕汇国发字第01号);3.《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98〕汇国函字第199号);4.《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97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纸质进出口

2、报关单及相关电子底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4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0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凭收汇凭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6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付汇差额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4〕116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

3、通知》(汇发〔2005〕67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综发〔2007〕166号)。申请材料:凡申请办理进口付汇备案表的企业,每次申请备案表均须提供备案申请函(需加盖公章),申请函可从我管理部网站下载,见附件1;另外,还须区别不同的结算方式提供以下相应的单证资料原件及复印件:(一)货到汇款项下1、一般情况下提供以下资料:电子口岸IC卡、进口合同、发票、进口报关单付汇核销联,属报关单经营单位与付汇方不一致的,须提供正本代理进口协议。2、如报关单进口日期在2002年5月1日前,贸易

4、方式为“合资合作设备”、“外商加工设备”,征免性质为“免税”的,还需提供以下单证原件:公司章程、贸工局核准的进口设备清单正本、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和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最新年度的财务报表。2、进口报关单贸易方式为“有条件对外售(付)汇的贸易方式”类别的,参照《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办理。(二)信用证项下开证行盖章确认的跟单信用证开证申请书、进口合同。(三)托收项下银行盖章确认的付款或承兑通知书(即D/P,D/A单)、进口合同

5、。(四)预付货款项下提交进口合同、形式发票等单证。 注意事项:1、在北京地区试点期间(参看《关于进一步简化北京地区进口付汇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京汇〔2005〕403号文),企业仅需办理“异地付汇”和“真实性审核”两类备案登记;2、对于“真实性审核”类别的备案登记,企业还需提供针对前述材料的补充说明材料;3、企业从保税监管区域内企业进口货物,或从境内区外企业购买该企业存储于保税监管区域的货物,在付汇时,须按照《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办法〉的通知》(汇综发〔2007〕166号)的规定,另行提供规定的材料。

6、办理流程:企业携带以上资料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管理处进口付汇核销科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凭外汇局备案表到银行办理付汇手续。办理期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办理。2、进口单位进口付汇核销办理依据:1.《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银发〔1996〕210号);2.《贸易进口付汇核销监管暂行办法》(〔97〕汇国发字第01号);3.《进口付汇核销贸易真实性审核规定》(〔98〕汇国函字第199号);4.《关于重新明确使用进出口报关单联网核查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1999〕97号);5.《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贸易进

7、口付汇核销管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汇发〔2002〕113号);6.《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对凭进口货物报关单证明联办理售付汇及核销实行分类管理的通知》(汇发〔2003〕15号);7.《国家外汇管理局、海关总署关于纸质进出口报关单及相关电子底帐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14号);8.《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凭收汇凭证办理进口付汇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4〕76号);9.《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取消部分进口付汇备案类别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3〕40号);10.《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进口付汇差额

8、核销管理办法〉的通知》(汇发〔2004〕116号);11.《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贸易进口付汇及核销手续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67号);12.《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到汇款项下贸易进口付汇自动核销管理规定〉的通知》(汇发〔2004〕)82号);13.《国家外汇管理局关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