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

ID:37128886

大小:57.50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18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_第1页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_第2页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_第3页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_第4页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_第5页
资源描述:

《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固镇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2011年6月20日15:19:35星期一首页>政策法规>政策法规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等三个实施细则(试行)字体:大中小2008-11-25阅读:757次[关闭]固政办〔2008〕7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固镇县政府采购招标采购活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固镇县国有产权交易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县十届政府第三次常务会议于2008年10月31日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二OO八年十一月二

2、十一日固镇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细则。第二条本县范围内建设工程(含水利、交通等,下同)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建设工程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采购所进行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细则。第三条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四条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对建设工程

3、招标投标活动过程实施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二)制定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过程监督管理具体制度;(三)核定招标范围、组织形式和招标方式,对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文件、材料及合同进行备案,对招标投标履行结果实施监督;(四)负责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库的建立和管理,负责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参与招标投标活动诚信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并定期对不良行为进行发布;(五)受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违规、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负责调查处理有关招标投标活动过程中的违规行为,对违法行为会同有关部门及时查处;(六)对建设工程的投标保证金缴存清退情况实行监督

4、管理;(七)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五条县建设、交通、水利、农业开发等行政主管部门对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具体履行下列职责:(一)贯彻执行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二)协调、指导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实施;(三)依法对建设工程评标专家资格、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进行申报管理;(四)配合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关监督管理工作。第六条县招标投标中心是本县范围内从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场所。第三章招投

5、标工作规程第七条经批准实施的建设项目,由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准发包范围、发包方式和招标组织形式。第八条招标范围和标准执行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应当公开招标。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接受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的监督管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进入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第九条建设项目招标活动由招标人依法组织实施。招标人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开标、评标的能力,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要求的,可以自行组织招标;不具备自行招标条件的,应当委托依法取得建设工程招标代理资格的招标代理机构代理招标。

6、第十条县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应从资格、信誉、资金等方面择优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第十一条依法公开的招标项目,必须在国家、省指定的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同时在县招标投标中心公开发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发布范围。第十二条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可以依法提供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供招标人选用,招标人在发出招标文件的同时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招标文件的发售应当在县招标投标中心进行。第十三条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进行必要说明或者修改的,说明和修改的内容应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第十四条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应加强对投标保证金缴存清退情况的监督管理。第十五条

7、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参与招标监督。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存档备查。第十六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专家由招标人在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等有关监督管理部门监督下在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第十七条评标可以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综合评估法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评标方法。全部或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招标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招标人对评标方法的选择应当在招标文件中予以明确。第十八条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并报县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局备案。第十九条招标人应当根据评标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