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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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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四章商事登记第一节商事登记概述第二节商事登记立法第三节商事登记的程序第四节商事登记的效力第五节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第一节商事登记概述一、商事登记的概念二、商事登记的种类三、商事登记的意义四、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一、商事登记的概念1、概念商事登记,(也叫商业登记)是指当事人为了设立、变更或终止其主体资格,依照法律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经登记机关审查核准予以登记注册的法律行为。商事登记是企业依法将其内部情况向国家登记机关报告登记的一种制度,是将企业内部情况公布于外的一种方法。2、特点A、商事登记的目的和意义:
2、创设、变更、终止商主体的资格和能力。B、商事登记是要式法律行为。这一行为必须依法定程序向法定主管机关履行,登记注册的事项由商事特别法以强制性条款规定。C、商事登记本质上是一公法行为,体现了国家公权的干预。二、商事登记的种类1、设立登记申请与受理、审查、核准发照、公告2、变更登记3、注销登记三、商事登记的意义1、使企业具有合法资格,确认能力。2、便于国家对企业监督。3、使利害关系人便于查知企业情况。总之,商事登记的制度价值在于保障商事交易安全,是商法交易安全原则的集中体现。四、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各国不同,大体分为以下几种:
3、1.法院,如德国、韩国等。2.专门的行政机关,如英国、美国等。3.法院和行政机关均为登记机关,但有分工。如法国。我国的商事登记的主管机关是特定行政机关----工商行政管理局。一、概念二、立法原则三、商事登记的立法模式第二节商事登记立法一、概念是指规范商事登记行为,确定商事登记主管机关、登记内容、登记程序等事项,调整商事登记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二、立法原则1、特许主义2、行政核准主义3、准则主义4、严格准则主义三、商事登记的立法模式1、立法模式A、由商法典规定的商事登记制度B、由独立的商事登记法或登记规章规定的商事登记制
4、度C、由各种具体的商人法规定的商事登记制度2、我国的商事登记立法形式我国无统一的商事登记法,散见于法律、法规、规章中。如:《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等第三节商事登记的程序一、申请、受理二、审查三、核准发照四、公告一、申请、受理商事登记人的申请、登记主管机关受理二、审查1、形式审查主义——仅审查形式是否合法2、实质审查主义——保证登记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3、折中审查主义——有实质审查之职权、却无实质审查之义务我国:形式审查为主、实质审查为辅三、核准发照
5、四、公告将登记的有关事项,通过特定的公开方式让公众周知第四节商事登记的效力一、对商主体的效力二、对于第三人的效力一、对商主体的效力三种登记(一)商事登记是各类商事主体成立的必要条件(我国)未经登记实施的商行为,不享有权利和义务*我国立法采用的是强制登记主义。(二)不同类型商主体资格取得的条件不同(德国、法国模式)1.商事登记是商法人获得法律人格的必要条件未经登记和公告商法人不能成立,其行为不被视为商行为2.对商个人、商合伙只具有宣告性,是其商人资格的法律认可。未经登记从事了商事经营活动,不享有商人权利、但必须履行商人义务
6、(三)商事登记不是商主体资格取得的必要条件(荷兰模式)未经登记程序,行为人实施了商行为,同样可以享有商人的权利并履行商人的义务。二、对于第三人的效力1、一般的效力即登记可以对抗善意第三人,不登记只能对抗恶意第三人。2、特殊的效力商事登记后对特别商人还发生特别效力3、不实登记的效力一般商法规定,当事人因故意或过失而为不实登记时候,仍应以登记事项为准,不得以该事项不真实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第五节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完善一、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二、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一、我国商事登记制度存在的问题1、商事登记制度指
7、导思想存有偏差2、登记多元化3、登记程序繁琐二、我国商事登记制度的改革与完善1、统一商事登记立法2、简化商事登记程序,全面实行商事登记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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