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

ID:37027173

大小:61.00 KB

页数:29页

时间:2019-05-15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_第1页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_第2页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_第3页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_第4页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_第5页
资源描述:

《动物防疫法——培训讲义》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的培训资料(1997年7月3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订)培训要求:熟悉条款——逐渐掌握——灵活运用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第三章 动物疫情的报告、通报和公布     第四章 动物疫病的控制和扑灭     第五章 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     第六章 动物诊疗     第七章 监督管理     第八章 保障措施     第九章 法律责任     

2、第十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立法宗旨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动物防疫活动的管理,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促进养殖业发展,保护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卫生安全29,制定本法。     实用范围第二条 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动物防疫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进出境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 动物、动物产品、动物疫病、动物防疫的定义    第三条 本法所称动物,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     本法所称动物产品,是指动

3、物的肉、生皮、原毛、绒、脏器、脂、血液、精液、卵、胚胎、骨、蹄、头、角、筋以及可能传播动物疫病的奶、蛋等。     本法所称动物疫病,是指动物传染病、寄生虫病。     本法所称动物防疫,是指动物疫病的预防、控制、扑灭和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 (人工饲养、合法捕获的其他动物——包括实验动物、观赏动物、演艺动物、伴侣动物、水生动物和其他人工驯养的野生动物。)动物疫病疫病的分类原则29    第四条 根据动物疫病对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危害程度,本法规定管理的动物疫病分为下列三类:     (一)一类

4、疫病,是指对人与动物危害严重,需要采取紧急、严厉的强制预防、控制、扑灭等措施的;     (二)二类疫病,是指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采取严格控制、扑灭等措施,防止扩散的;     (三)三类疫病,是指常见多发、可能造成重大经济损失,需要控制和净化的。     前款一、二、三类动物疫病具体病种名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五条 国家对动物疫病实行预防为主的方针。 各级人民政府的防疫职责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动物防疫工作的统一领导,加强基层动物防

5、疫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动物防疫体系,制定并组织实施动物疫病防治规划。     乡级人民政府、城市街道办事处应当组织群众协助做好本管辖区域内的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工作。 各级兽医主管部门的职责第七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动物防疫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动物防疫工作。     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动物卫生监督职能部门分别负责军队和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动物及饲养自用动物的防疫工作。 动物卫生监督

6、机构的职责及执法资格29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动物卫生监督机构依照本法规定,负责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工作和其他有关动物防疫的监督管理执法工作。 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的职责    第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综合设置的原则建立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动物疫病的监测、检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 合作与交流制度    第十条 国家支持和鼓励开展动物疫病的科学研究以及国际合作与交流,推广先进适用的科学研究成果

7、,普及动物防疫科学知识,提高动物疫病防治的科学技术水平。 奖励制度    第十一条 对在动物防疫工作、动物防疫科学研究中做出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 动物疫病的预防 风险评估及疫病防控制技术规范    第十二条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对动物疫病状况进行风险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措施。     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内外动物疫情和保护养殖业生产及人体健康的需要,及时制定并公布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技术规范。 强制免疫计划的制定29  

8、  第十三条 国家对严重危害养殖业生产和人体健康的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确定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并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根据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制订本行政区域的强制免疫计划;并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增加实施强制免疫的动物疫病病种和区域,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并报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备案。 强制免疫计划组织实施的主管部门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