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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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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节劳动合同概述一、劳动合同的概念和特征(一)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为确立劳动关系,依法协商达成的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二)劳动合同的特征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劳动合同主体的特定性表现在,当事人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2、劳动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具有地位上的从属性。劳动合同订立以后,劳动者一方必须加入到用人单位中去,成为该单位的职工,对内享受和承担本单位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对外以单位的名义从事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用人单位也有权利和有义务组织和管理本单位的职工,把他们的个人劳动组织到集体劳动中去。3、劳动合同在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劳
2、动合同的内容不仅限于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而且还涉及劳动者的直系亲属在一定条件下应享有的物质帮助权。如职工女子就学、职工家属住房、职工因生育、年老、患病、工伤、残废、死亡等原因,部分或全部、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力的时候,用人单位不仅要对职工本人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而且,对职工所供养的直系亲属也要给予一定的物质帮助。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三)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1、主体不同。劳务合同的提供方既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如:家庭既可以请个人装修住宅、制作家具等,也可以请装修公司装修住宅。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只能是自然人。2、内容不同。劳动
3、合同一般要求劳动者提供的是劳动的过程,一般不要求劳动者提供劳动成果;劳务合同一般要求提供的是劳动的成果,如家庭装修、家具制作等。3、地位不同。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的地位是平等的,双方在签订时和签订后都是平等的;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是平等的,但在签订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就具有了隶属性,是管理和被管理的关系。4、报酬的计算不同。劳动合同是按劳动分配,持续性的定期的工资支付;而劳务合同是根据市场价格,一次性的劳务支付价格。5、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属劳动法范畴;劳务合同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属民法范畴。二、劳动合同的种类(一)以劳动合同的期限为标准
4、可以划分为: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的合同。这种分类是《劳动合同法》12条明确规定的分类方式。1、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12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见,订立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的情形是;协商。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大致有以下几种情况:1)五年以上的长期劳动合同2)一至五年的短期劳动合同3)定期轮换工的劳动合同4)一年以内的临时劳动合同2、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
5、合同,是指劳动合同没有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确定,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情形,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就不能擅自解除,各自必须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劳动合同法》14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6、;(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39条、40条实际上是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
7、责任的。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
8、动合同有两种情形:一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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