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777293
大小:1.70 MB
页数:31页
时间:2019-05-10
《《教育法规专题》PPT课件》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专题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5432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解读概述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法律责任教育者与受教育者概述(一)《教育法》于1995年3月18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自1995年9月1日起施行。《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时间◆《教育法》的制定《教育法》的法律地位《教育法》是我国教育工作的根本大法,在我国教育法规体系中处于“母法”地位,是我国教育工作应当遵循的最基本的准则。概述(一)◆《教育法》的制定《教育法》的制定,为我国全面依法治教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标志着我国教
2、育工作进入了全面依法治教的新时期。制定《教育法》意义概述(一)◆《教育法》的制定概述(二)◆我国教育的地位◆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确立《教育法》第四条第一款:“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国家保障教育事业优先发展。”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原则《教育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应当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并使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教育费用逐步增长,保证教师工资和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概述(三)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法》第五条:“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
3、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概述(三)我国的教育方针◆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规定了我国教育工作的总方向。◆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这是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途径。◆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这是我国教育总的培养目标。概述(四)教育活动的基本原则教育的公共性原则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教育法》第八条第一款:“教育活动必须符合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教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举办学校及其
4、他教育机构。”《教育法》第八条第二款:“国家实行教育与宗教相分离。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一)《教育法》规定的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学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制度、职业教育制度、成人教育制度、教育考试制度、学业证书制度、学位制度、扫除文盲教育制度、教育督导制度和教育评估制度学校教育制度学校教育制度(简称学制)是我国教育制度的主体,指一个国家各级各类学校的系统,它规定各级各类学校的性质、任务、入学条件、修业年限及它们之间的关系。《教育法》第十七条第一款:“国家实行学前教育、初
5、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的学校教育制度。”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二)我国教育基本制度(三)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也是国家、社会、学校和家庭必须予以保证的国民教育。《教育法》第十八条:“国家实行九年制义务教育制度。各级人民政府采取各种措施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以及有关社会组织和个人有义务使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并完成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我国教育基本制度(四)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是指由国
6、家批准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根据一定的考试目的、考试内容和考试程序,对受教育者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是检验受教育者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教育标准的重要手段。为保证考试的科学性、公正性、权威性和严肃性,《教育法》对国家教育考试制度进行了规范。《教育法》第二十条:“国家实行国家教育考试制度。国家教育考试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确定种类,并由国家批准的实施教育考试的机构承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性质与法人地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公益性《教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7、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一)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律性质与法人地位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法人地位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教育法》第三十一条:“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具备法人条件的,自批准设立或者登记注册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在民事活动中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主体《教育法》第二十五条第二、三款:“国家制定教育发展规划,并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
8、构。”“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设立条件《教育法》第二十六条:“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有组织机构和章程;(二)有合格的教师;(三)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设备等;(四)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二)学校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