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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3
《张家港市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搬迁补助费等发放标准》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张家港市市区杨舍规划控制区搬迁补助费等发放标准一、住宅房屋(一)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搬迁补助费按实际搬迁次数发放,以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次每平方米4元发放,发放中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二)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屋临时安置补助费以被拆迁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月补助标准进行发放。发放中不足400元的按400元计发。拆迁定销房的过渡期限一般为18个月。在该过渡期限内,1-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发放;7-12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发放;13-18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5元发放。由于拆迁人
2、的责任延长过渡期限的,以月补助标准为基数,从逾期之月起每月增加一倍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即19-21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6元发放;逾期三个月后仍不能提供拆迁定销房的,从逾期第四个月起,每月按月补助标准的三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即21个月以后的临时安置补助费按每月每平方米9元发放。过渡期的计算自被拆迁户交出旧房钥匙起至拆迁定销房分房公告通知后2个月止。(三)提前搬迁奖励1、住宅房屋在拆迁人设定的奖励期限内提前搬迁的,拆迁人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标准为:以住宅房屋的合法建筑面积为基数,每提前一天,按每平方米1元发放。提前期限的计算最高不超过15天。逾期不得奖。2
3、、住宅房屋在拆迁人设定的奖励期限内提前搬迁的,增发奖金。具体标准为:每提前一天,按每户500元发放。提前期限的计算最高不超过10天。逾期不得奖。二、非住宅房屋(一)搬迁补助费1、非住宅房屋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的,每户按300元发放;5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每户按800元发放;1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内(含200平方米)的,每户按2000元发放;200平方米以上的,搬迁补助费按由价格评估机构评估确定。2、设备搬迁费由价格评估机构评估另行补偿。(二)停产、停业补助费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停产、停业的,按以下标准给予
4、补助:商业性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按250元补助,非商业性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按60元补助。(三)提前搬迁奖励非住宅房屋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并在协议约定的期间内搬迁的,50平方米以内(含50平方米)的,每户按300元发放;50平方米—100平方米以内(含100平方米)的,每户按500元发放;100平方米—200平方米以内(含200平方米)的,每户按800元发放;200平方米以上的,每户按1500元发放。逾期不得奖。三、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张建发(2004)51号、张建发(2007)27号文件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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