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信用证法律适用的发展新趋势-以司法判例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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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信用证法律适用的发展新趋势——以司法判例为视角关键词:信用证/法律适用/新趋势/UCP600/统一商法典内容提要: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信用证的当事人,即信用证开证行与信用证受益人,可以选择UCP600或者相关国家的国内实体法作为信用证的准据法。如果当事人未作选择的,法院应适用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的国家的法律。而确定最密切联系地的核心是界定信用证的履行地。英美国家司法判例表明,法院对信用证履行地的界定经历了从付款地到信用证开证地的发展历程,体现了信用证法律适用的新趋势。而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第5-116(b)将信用证履行地界定为信用证开证行所在地,并规定适用信用证开证

2、行所在地国家的法律,进一步佐证了这种新趋势。17以国际商会《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为代表的信用证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缓慢的发展阶段,从1929年产生《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到今天的80多年间,信用证的法律制度处于不断地演进、完善和变化之中。同样,信用证的法律适用制度也处在不断演进、完善和变化之中。英美国家司法判例表明,法院在确定与信用证有最密切联系的法律时,对信用证的最密切联系地(信用证履行地)的界定经历了从付款地到信用证开证地的发展历程。本文将通过司法判例和示范法的变化来归纳和分析信用证法律适用发展的这种新趋势。一、当事人自愿选择信用证所适用法律的问题无论将商业信用证(

3、注释1:Forcasesprovidinggeneraldefinitionsofacommercialletterofcreditsee,e.g.,EastGirardSav.Ass’nv.CitizensNat’lBank&TrustCo.,593F.2d598,601-02(5thCir.1979);Venizelos,S.A.v.ChaseManhattanBank,425F.2d461,464-65(2d.Cir.1970);Voest-AlpineInt’lCorp.v.ChaseManhattanBank,N.A.,545F.Supp.301,303-04(S

4、.D.N.Y.1982);ConsolidatedAluminumCorp.v.BankofVa.,544F.Supp386,393-95(D.Md.1982).)交易视为商业银行的国际单证业务,还是视作贸易公司的国际贸易支付方式,信用证法律关系均属于国际民商事法律关系。根据国际私法中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信用证的当事人,即信用证开证行(注释2:“Issuer”isdefinedas“abankorotherpersonthatissuesaletterofcredit.”U.C.C.§5-102(a)(9)(1995).Inotherwords,providedthebenefic

5、iary-sellercomplieswiththetermsoftheletterofcredit,theissueristhepartycommittedtohonoringthebeneficiary-seller’sdemandsforpaymentundertheletterofcredit.)与信用证受益人(注释3:“Beneficiary”isdefinedas“anypersonwhounderthetermsofaletterofcreditisentitledtohaveitscomplyingpresentationhonored.”U.C.C.§175-10

6、2(a)(3)(1995).),有权通过各种合法的方式,对调整信用证纠纷所适用的法律作出选择。国际商会2007年5月19日通过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600号》(UniformCustomsandPracticeforDocumentaryCredits,ICCPublicationNo.600,以下简称“UCP600”)和美国统一州法全国委员会(NationalConferenceofCommissionersonUniformStateLaws)与美国法学会(AmericanLawInstitute)1995年共同修订的美国《统一商法典》(注释4:《美国统一商法典》不是由专门的立

7、法机关组织编纂的,它只是一个“标准法典”或“标本法典”,是向各州的立法机关推荐的一个建议性法律文件;它对各州的商法典并没有支配和统领关系,非经各州批准,不对该州产生法律效力。但是,《美国统一商法典》又是一部受到人们广泛推崇的法典,在美国法律制度中具有特殊的法律地位。)第五篇(信用证篇)(TheUniformCommercialCode,RevisedArticle5,LetterofCredit,下称“美国《统一商法典(信用证篇)》”)(注释5:Thecurren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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