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6534933
大小:580.28 KB
页数:11页
时间:2019-05-11
《來港旅遊過境入境指南》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入境事務處************************來港旅遊/過境入境指南ID(C)1004(10/2008)目錄段落I.引言1-2II.申請資格3III.申請辦法4-8IV.所需旅行證件9-10V.其他資料11-20VI.須遞交的申請表格及文件核對清單2I.引言本指南旨在為需要簽證/進入許可前來香港特別行政區(下稱「香港特區」)旅遊/過境的人士,概述有關的入境安排。任何人士如欲來港旅遊或過境而並非享有免簽證特許訪港,或打算逗留超過免簽證訪港期限,必須在來港前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有關各個國家/地區的免簽證
2、特許及簽證規定,可參閱本處的資料小冊子「你前來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時,是否需要持有簽證?」(ID290)或瀏覽入境事務處網頁www.immd.gov.hk。2.這項入境安排並不適用於內地及台灣的中國居民(居於海外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持有人及居於海外的台灣中國居民除外)。II.申請資格3.關於來港旅遊或過境的入境簽證/進入許可申請,如符合下列規定,可獲考慮批准:(a)申請人來港的真正目的並無疑問;(b)申請人備有足夠旅費支付留港期間的費用而無須在港工作;以及(c)除過境前往中國內地或澳門外,申請過境簽證/進入許可的人士必須持有
3、前往目的地的續程車/船/機票。III.申請辦法申請表格4.申請人應填妥申請表格ID1003A,其保證人則應填寫申請表格ID1003B。有關申請表格(ID1003A及ID1003B)可向下列辦事處免費索取:(a)入境事務處總部;(b)入境事務處各分處;(c)中國駐海外大使館及領事館;(d)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入境事務組;以及(e)香港特區政府駐粵經濟貿易辦事處。申請表格亦可於入境事務處網頁www.immd.gov.hk下載。3在港保證人5.提名一名本地保證人將有助入境事務處處理申請。本地保證人可以是公司或個人。如保證人是個人,應符
4、合以下條件:(a)年滿18歲或以上;(b)為真正居港的香港居民;以及(c)熟悉申請人。證明文件6.請參閱第VI部申請表格及文件核對清單。遞交申請7.所有填妥的表格必須妥為簽署。如申請人為16歲以下兒童,表格須由兒童的父/母或合法監護人簽署。申請人或其在港保證人應把填妥的申請表格(ID1003A及ID1003B)連同所有證明文件,以下列其中一種方式送交香港入境事務處:(a)直接郵寄或透過在香港特區的保證人遞交:香港灣仔告士打道7號入境事務大樓2樓香港入境事務處收發小組(b)居於海外國家或地區的申請人可將申請表格連同有關的證明文件及其旅
5、行證件,親身遞交就近其居住地方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c)居於中國內地的外國護照持有人可向香港特區政府駐北京辦事處(下稱「駐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並須提交其旅行證件,以便申請獲批准後,駐京辦入境事務組簽發簽證/進入許可。該辦事處的地址為:中國北京市西城區地安門西大街71號(郵編100009)8.為縮短處理時間,申請表格及證明文件可第一時間傳真至(852)28241133。簽署妥當的申請表格正本及所需照片應隨即以空郵寄交入境事務處。入境事務處在收到申請表格正本,並審核妥當後才會發出獲批准的簽證/進入許可。4IV.所需
6、旅行證件9.申請如獲批准,申請人會獲發簽證/進入許可標籤。有關標籤會由保證人前往入境事務處領取後轉交申請人。倘若申請是在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京辦入境事務組遞交,簽證/進入許可會透過有關的中國駐外國使領館或駐京辦入境事務組(視乎合適者而定)發給申請人。若屬直接郵寄申請,申請獲批准後簽證/進入許可標籤會以空郵掛號信寄予申請人。10.申請人應把簽證╱進入許可標籤貼在申請人旅行證件的空白簽證頁上,以便抵港時向入境事務處人員出示。V.其他資料11.一般而言,除擁有香港特區居留權或入境權的人士外,任何人士如欲以旅客身份在港逗留超過免簽證訪港期限
7、,均須申領入境簽證/進入許可。雖然入境事務處會因應每宗申請的個別情況作出考慮,惟申請人必須符合一般的入境規定(例如:持有用以返回原居國或所屬國的有效旅行證件;沒有刑事記錄,且其入境不會對香港構成保安或刑事問題;以及不可能成為香港的負擔等),並符合上文詳列的有關資格準則,方可獲考慮發給簽證/進入許可。入境事務處對這些資格準則或會不時作出修訂,希為留意。逗留條件12.獲准以訪客身份來港的申請人須受下列逗留條件所規限:(a)申請人不得接受有薪或無薪的僱傭工作;(b)申請人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以及(c)申請人不得就讀於學校、大學或其他教
8、育機構。13.一般而言,任何人士獲准以訪客身份在港逗留期間,可進行以下商務活動:簽訂合約或參加招標、投標;檢驗貨物或監裝設備;參加展會、交易會(但並不包括向公眾直接出售貨物或直接提供服務);解決索賠問題或者進行民事訴訟活動;應邀從事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