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

ID:36417933

大小:29.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5-10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_第1页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_第2页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_第3页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_第4页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_第5页
资源描述:

《义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义乌市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保护公益林资源,改善生态环境,根据《浙江省公益林管理办法》和《浙江省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规范和加强补偿资金管理,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以下简称“补偿资金”),是省级及以上财政补助和市财政安排的用于公益林保护和管理以及因公益林禁止商业性采伐或其它生产经营活动而造成所有权人或使用权人收益损失给予经济补偿的专项资金。第三条补偿资金支出由补偿支出和管护支出构成。管护

2、支出包括护林人员管护费用、公共管护费用和管理费用支出。第二章补偿范围、标准和对象第四条补偿范围为市域范围内依据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划定的、符合生态补偿要求的、仍在界定范围内的市级以上生态公益林。第五条重点公益林的补偿标准由省政府确定,市级公益林的补偿标准按重点公益林确定的标准执行。第六条6公益林的管护支出标准为每亩4元,其中:护林人员管护费用每亩2.5元,公共管护费用每亩1元,管理费用每亩0.5元。第七条补偿资金的补偿对象,按资金的不同用途和山林权属、经营管理主体不同确定。(一)补偿支出的补偿对象:1.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

3、权归林农个人的承包山、自留山,补偿对象为农户。2.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管理、未分到户的集体山、国有林,补偿对象为相应的镇街、村集体经济组织。3.国有林场经营管理的林地,补助对象为相应的国有林场。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补助对象由双方协商确定。4.依法签订了承包、租赁等流转合同(或协议)的山林,在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合同(或协议)中已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补偿对象为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受益人;合同(或协议)中没有明确约定补偿受益人的,合同双方应协商确定补偿对象及相应份额,并签定补充合同(或协议)。(二)管护

4、支出的补助对象和使用范围:1.管护人员管护费用的补助对象,为管护公益林的护林人员和对护林人员统一实施劳动保障、培训的单位。国有林地的补助对象为相应的国有林场;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地,补助对象由委托和受托双方协商确定。6护林人员管护费用用于护林人员的劳务报酬、劳动保障、培训等管护费用支出。护林人员包括公益林区护林组织的专职护林人员和兼职护林人员。护林人员的管护责任区按2500-3000亩公益林面积配备一名专职护林员。国有林地(不包括委托其他单位经营管理的零星国有林地)护林人员管护责任区由相应的国有林场划定。护林人

5、员的确定、工作职责及劳务报酬等按义乌市护林防火队伍管理办法执行。2.公共管护费用的使用范围为在公益林区内从事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等公共管护经费开支:森林防火支出:主要用于森林火灾的预防与扑救,包括扑火装备物资购置、防火设施建设、生物防火林带建设等支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支出:用于药剂、药械购置和除害处理等支出;森林资源与生态状况监测支出:用于森林资源分类监测和生态监测数据的采集、分析、处理、建档,监测仪器设备购置等支出。3.管理费用的使用范围,为承担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宣传、培训、信息系统建设、

6、检查、验收、考核等业务管理费用支出。第三章资金使用、申拨第八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6金的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专帐核算。市林业部门应将补偿资金的拨付情况及时告知相应镇(街)。第九条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每年应于省补助资金到位后的2个月内与本级补偿资金一并由市林业部门直接拨入补偿对象的银行账户。未完成股份制改革的集体统管山林的补偿资金,70%应发放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受益的农户,留用部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进行使用和管理。第十条护林人员的劳务报酬由林业主管部门会同镇街根据考核情况,审核后直接拨入

7、其个人银行帐户;护林人员的劳动保障、培训费用支出按照我市的相关规定执行。公共管护、管理费用支出根据年度用款计划和规定使用范围审批使用,仪器设备购置应先预算后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    第四章监督检查和档案管理第十一条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加强补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确保资金发放及时、足额、准确,资金使用合理、规范。同时接受市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和审计。镇街、村民委员会负责将补偿资金统计申报、发放情况和村集体统管山林补偿资金使用情况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市林业主管部门设立投诉电话,受理群众投诉。第十

8、二条6建立公益林资金使用管理年度绩效检查制度,对上一年度公益林建设、保护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第十三条市林业主管部门及镇街、国有林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应建立补偿资金使用、管理档案,健全档案管理制度。第五章责任第十四条公益林发生火灾、病虫危害、种植经济林致使公益林生态效益下降的,或者在公益林内进行采矿、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