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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10
《淄川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淄川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有效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区安全稳定,充分发挥人防工程的战备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淄博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条例》、《淄川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应对发生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人防工程事
2、故。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4指导思想 构建“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急体系,全面提升本区人防工程应急管理能力。 1.5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人防工程事故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人防工程事故的各项工作落实到日常管理之中,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提高预警分析能力,搞好预案管理,增强应急防范意识,将预防与应急处置有机结合起来,做到“早
3、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人防工程事故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3)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按照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的要求,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机整合,充分利用现有条件,进一步理顺体制、完善机制,增强相关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4)坚持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原则。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把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同政府管理有效地结合起来,形成政府、企事业单位、公众和专业抢险队伍相结合的人防工程事故应对体系,实现应急处置工作的社会化。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区人防工程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
4、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全区人防工程事故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主要职责: 决策应急救援、救灾及重建规划等工作;部署、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受灾工程进行紧急抢险;必要时协调有关单位参加抢险救灾;处理有关人防工程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其它重要事宜。 人员组成: 总指挥由区政府分管副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区人武部部长、区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及区人防办主任担任,成员由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经贸局、区公安分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规划分局、区交通局、区交警大队、区水务局、区民政局、区卫生局、区安监局、区市政公司、区气
5、象分局、淄川消防大队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组成。 部门职责: 区人武部:负责组织指挥预备役部队赶赴现场,抢救被压埋人员,参与工程抢险。 区公安分局:迅速组织力量赶赴现场,负责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的治安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 区交通局:负责保证交通顺畅,救援车辆及相关物资及时运送。 区交警大队:负责事故发生地段周边交通管制工作,指挥疏散无关车辆。 淄川消防大队:迅速组织消防官兵赶赴现场,利用装备上的优势对被压埋人员进行救援。对火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露等次生灾害进行抢险,消除隐患。 区水务
6、局:负责相关水情、汛情监测及洪涝灾害评估工作。 区卫生局:组织医疗救援力量,协同相关部门全力做好事故伤员的救治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 区民政局:负责做好被转移群众的安置及其它相关工作。 区规划分局:协助区人防办做好人防工程规划重建工作。 区委宣传部: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及时有效地发布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密切配合,共同开展好人防工程事故的各项应急管理工作。 2.2工作机构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人防办,由区人防办主任兼任办
7、公室主任。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指挥部的各项指示精神和部署要求,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同落实好各项相关工作;及时有效地搜集、汇总、分析相关信息和数据,为指挥部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做好信息报送、资料汇总及文字性材料处理工作;针对实际情况,提出救援方案及措施建议;及时做好评估工作;协调做好新闻报道及信息发布工作;承担指挥部日常事务和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警级别 根据人防工程安全隐患的危害程度、发展情况和紧迫性等因素,由高到低划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个预警级别。 预警信息
8、包括人防工程事故的类别、级别、事发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等。主要发布途径有电视、广播、手机短信息、网络等。 3.2事故分级 按照人防工程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情况等,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 3.2.1特别重大人防工程事故(Ⅰ级)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特别重大人防工程事故: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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