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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7
《民族与社会第十四讲族群平等和影响族群关系的政策因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民族与社会第十四讲.族群平等和影响族群关系的政策因素马戎北京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学人类学研究所2004如何认识族群平等?政府政策如何影响族群关系?一个国家的政府所制定的各项族群政策对于国内族群关系的影响通常直接发挥作用而且应用范围是全国性的。政府各项有关具体政策和法规,有些是直接针对某些族群的,有的虽然直接涉及社会组织、经济活动、文化教育等领域,但对族群关系也具有间接的影响。一个国家对于族群关系的制度性安排和政府政策的内容既包括了一些属于基础性国家立法(如《民族区域自治法》),也包含人事干部政策(如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与任用中的制度性安排)
2、、经济政策(如财政补贴、优惠贷款、税收减免政策等)、文化教育政策(如宗教、语言文字政策、学校制度等)、人口政策(如计划生育对于不同族群的分别规定)以及为了处理某些专题(如宗教节日、丧葬习俗等)所制定的一些具体政策法规等。一.族群关系的政治制度性安排对于任何一个多族群的政治实体来说,都需要设立一个政治制度来规范这个国家内各个族群之间的相互关系。这里所说的“政治制度”,主要指的是国家的政治体制与结构。一个多族群国家的政府必然会考虑这样一些问题:族群之间在法律上应该是平等的,还是不平等的?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等事务中,各个族群都应当拥有哪些
3、权利?在设立本国的行政区划建制时是否应当考虑族群因素?是完全不予考虑,还是根据各族群的传统居住地域实行区域自治、联邦制、联盟制等制度,并在这样的框架中安排与协调族群关系?在历史发展进程的一些关键转折时刻,在内部和外部力量的推动下,政府和国家领导者可能还面临着调整和重新设计这一政治制度的问题。1.前苏联对于民族问题的制度性安排在1922年国内战争结束时,在原沙皇俄国境内与俄罗斯联邦并存的,已经有乌克兰、白俄罗斯、格鲁吉亚、阿塞拜疆和亚美尼亚5个苏维埃共和国,而参加俄罗斯联邦的有19个自治共和国和自治省。在这种即成事实的形势下,列宁面临一个如
4、何在原沙皇俄国的基础上努力缔造新的苏维埃国家的问题。他首先坚持把“民族自决权和分离的权力”写进宪法,同时提出了用联邦制来建立统一的苏维埃联盟的主张,他指出坚持前者是为了取得其他民族的充分信任,后者是革命与建设事业的客观需要。列宁认为,只有坚持前者,才能实现后者。同时在党的组织系统中,列宁坚持建立统一的、不带任何民族色彩的苏联共产党,使其成为联结联盟各个部分的重要政治纽带。前苏联对于民族问题的制度性安排在苏联共产党的领导下,逐步建立了由包括15个加盟共和国、20个自治共和国、8个自治州、10个自治区和128个边疆区或州组成的苏维埃社会主义共
5、和国联盟。每个加盟共和国和自治共和国都有自己的宪法(赵洵,1986:1238),同时苏联宪法明确规定,联盟是“各拥有平等权利民族的自愿联合”,“每一个共和国均有自由退出联盟的权利”。但是在组建各加盟共和国的过程中,实际上存在着许多人为的因素。在1921年,为了对抗“泛突厥主义”和防止出现一个庞大的中亚突厥国家,苏维埃政府认为当时“首要的工作是对中亚的‘突厥民族’进行识别,从而肢解现有的‘突厥斯坦共和国’”,首先“识别”出3个,后来又增加到5个,“这5个民族和5个共和国的划分方案,是在办公室里构思和决定的”。“在没有民族国家的广大地区很轻率
6、地人工制造‘民族国家’,这大概就是当年苏联民族共和国创建的实情”,所以“人工组建民族和民族国家”是苏联解体的原因(潘志平,1999:20-21,188,186)。“在俄国人征服中亚之前,那里根本没有哈萨克、吉尔吉斯、乌孜别克、塔吉克这样的民族国家,……目前中亚各共和国的边界是苏联的产品”(Bingol,2004:45)。2.前南斯拉夫联邦的制度安排前南斯拉夫领导人的作法与苏联有很大的不同。“斯大林是以事实上的‘集权’处理国家与民族的关系,铁托则是以事实上的‘分权’解决民族与国家关系”(吴楚克,2002:94)。前南斯拉夫联邦的制度安排具体
7、做法:(1)确定联邦内共有5个“主体民族”(即在境外没有独立国家的民族)和12个“非主体民族”。在“主体民族“的基础上成立了法律上独立的共和国;这样南斯拉夫作为一个多族群国家,实际上没有一个像中国的汉族或苏联的俄罗斯人这样全国性的主体族群;(2)塞尔维亚人占全国人口的41%,而且是二战时抗击德国军队和解放国家的主力,本来是有可能成为南联邦的主体族群,但为了保持各族之间的相对平衡,“要让小民族放心,大民族又没有野心,就必须让大的变小,小的变大”。出身于克罗地亚人的铁托的做法之一,就是把塞尔维亚人占多数的波黑地区划成一个独立的共和国,并以宗教
8、为标准划分出一个“波黑穆斯林族”,以便使塞尔维亚人不能完全控制波黑共和国;做法之二是在塞尔维亚共和国境内再建立两个自治省(科索沃、伏依伏丁那)并给予它们几乎与独立共和国一样的地位,两省均有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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