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第十八章商标权的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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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八章商标权的取得一、商标权二、商标注册申请三、继受取得商标权概念:商标所有人对法律确认并给予保护的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性权利特点: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国家授予性、可续展性商标权的期限和续展《商标法》37条: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38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六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条例》27条:续展注册商标有效期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

2、期满次日起计算。甲公司系一家生产齿轮产品的公司。1991年10月3日,甲公司取得了“飞天”商标的商标权。1998年3月1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商标权使用许可合同,约定乙公司可以在自己生产的齿轮产品上使用甲公司的“飞天” 注册商标,使用期为4年,使用费为每年25万元。2000年12月30日,甲公司向国家商标局递交了“飞天”商标的续展申请书并获得续展许可。2002年1月,甲公司发现市场上出现大量由丙公司生产的使用“飞天”注册商标的齿轮产品。经查明,丙公司与乙公司曾达成一份许可使用“飞天”商标的协议,但

3、未经甲公司同意,且丙公司的该使用行为从2000年11月1日就已经开始。于是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丙公司立即停止对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权行为,并赔偿其经济损失。问:丙公司是否构成侵权?赔偿范围如何确定?《关于商标行政执法中若干问题的意见》12条:在注册商标的宽展期内,商标注册人提出续展申请且被核准的,商标专用权连续存在,他人在此期间内使用与该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属于商标侵权行为;商标注册人未提出续展申请,或者提出续展申请但未被核准的,该商标专用权自有效期满后不受法律保护。请求保护处于宽展期的商标的,

4、投诉人应当提供续展申请证明,否则,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予立案;已经立案的,应当中止,待续展核准情况确定后再行处理。在注册商标有效期申请续展的,无论是在有效期满前、宽展期内还是在宽展期满后被核准,该注册商标连续有效。在宽展期申请续展的,其申请被核准,则商标连续有效,但是商标权的效力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对抗他人在商标有效期届满后、续展申请提出前的使用行为。申请续展后,宽展期内仍未确定是否核准的,申请人有权请求对注册商标进行保护,但对于赔偿损失的请求,应当待续展核准情况确定之后再作裁决。商标注册申请(一)注册申请人

5、《商标法》4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服务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应为商品生产经营者或服务提供者申请人应在与自己业务有关的商品或服务上申请注册(二)注册申请程序1.形式审查申请人的确定——申请在先原则为主,使用在先原则为补充29条: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

6、申请注册的,初步审定并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同一天申请的,初步审定并公告使用在先的商标,驳回其他人的申请,不予公告。优先权原则申请人在一个缔约国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可以在一定期限内就同一主题向其他缔约国申请保护,其在后申请被视为是在第一次申请的申请日提出的。24条: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同商品以同一商标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按照相互承认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25条: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

7、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2.实质审查初步审定,予以公告30条: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对异议作出裁定33条:对初步审定、予以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做出裁定。申请复审33条: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提起诉讼33条: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裁定不

8、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经裁定异议不能成立而核准注册的,商标注册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时间自初审公告三个月期满之日起计算。继受取得方式:转让、赠与、继承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对外国人的特殊要求——代理制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申请商标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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