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企业工业安全与工业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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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一、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的意義  工業安全與工業衛生其基本目標是一致的,兩者皆是致力於維護工作者的安全與健康,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故工業安全與衛生實為今日工業先進國家日益重視的兩大課題。  工業安全是指「透過各種安全防護措施,以避免工業災害的發生」。  工業衛生則是「分析工業環境對工作人員健康影響的一切因素,進而利用科學方法去預防和減少工作者產生疾病和傷害」。二、工業安全與衛生之重要性各種意外災害的發生,輕者造成機器設備及工時的損失,皮肉傷痛,重者家破人亡。所以說工業安全與衛生是工業發展過程不可忽視的問題。學生們為了理論與實際的相驗證及充實技能,於學習過程中,有機器的操作實習,常因為經驗的不足等因素而發生意外,其傷害比例甚為嚴重,約為百分之三十。每年寒假工讀傷害事件,時有所聞。可見工業安全與衛生教育的重要與迫切。三、事故的種類及發生的原因與防止工業安全的目的即在於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所謂事故是未經計劃,且不期望發生的事件,經由人不安全的行為或動作,在不安全的狀況中發生,而造成無意的傷害,死亡或財產的損失。另廣義的事故可定義為「凡是干擾或打斷正常工作的意外事件」,因此事故發生時必然造成兩方面的損失,其一使工作停頓,造成時間、物料、設備、財產的損失,其二造成人員的傷害、殘廢或死亡。而在工廠中因事故而產生人員傷害,或妨礙正常生產,或生產設備的損失等,稱之為工業傷害。(一)事故的種類1非傷害事故:亦即沒有造成人員傷害的事故,可分為財物損害事故及無損害事故。機器設備、材料等造成損失,員工無任何傷害發生。又稱財物損害事故。機器設備、材料等無任何損失,僅是工作時間有所擔擱或延誤。又稱無損害事故。2傷害事故:傷害依其嚴重性可分為:失能傷害及輕傷害,其說明如下:(1)失能傷害:即是員工的受傷超過24小時而無法恢復工作能力。又稱失時傷害。可細分為以下四類:a.死亡:經醫師宣佈死亡者。b.全殘廢: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稱為全殘廢、雙眼失明、一隻眼睛及一隻手或手臂或一隻腳殘廢者、四肢中同時失去其二而不在同一肢體者。如手、臂、腳、腿等。c.部份殘廢:除了死亡及全殘廢外,身體任何一部份發生殘缺者。d.暫時全失能:係指受傷害之人員,未死亡亦未殘廢,但不能繼續其正常工作,必須休班離開工作場所,損失時間在一日以上不能恢復工作者。(2)輕傷害:即人員受傷在24小時以內可以恢復正常工作者。(二)事故發生的類別本教材內容感謝南港高工提供,擇要製成。事故依發生方式之不同可分類為:-37- 1.撞擊:被掉落物體擊中或被車輛撞及。2.墜落:自屋頂、物架等高處墜落。3.跌倒:被地面物料、工具絆倒,或油污滑倒。4.捲入:如服飾、頭髮或手腳被轉動的機器捲入。5.扭傷:如搬運重物過重或搬運姿勢不對而引起扭傷。6.碰傷:碰及機器或工具尖銳粗糙部位而受傷。7.呼吸中毒:吸入有毒氣體或不新鮮空氣而中毒。8.灼傷:觸及腐蝕性物質或高熱、過冷、放射性物質等而引起皮膚灼傷。9.觸電:因漏電或觸及帶高壓電部位而引起觸電。10.爆炸或火災:如化學物品或高壓蒸氣爆炸、以及電器等所引起火災。11.其他意外傷害事故:如噪音、空氣污染等事故。(三)事故發生的原因1.不安全的工作環境:不安全的工作環境即屬於工作四周的設備或者裝置等的不安全,包括:機器設備的因素及環境的因素。2.機器設備的因素:a.缺乏安全防護裝置或措施。b.保養不良,未實施定期檢查。c.未使用正確的操作方法操作。d.使用不當的機器設備。e.電器設備中的開關線路發生漏電事故。f.機器配置不當,空間狹窄,過度噪音、振動等。3.環境的因素:a.照明不良:工廠照明不足會引起視覺機能疲勞,引起意外事故。b.通風不良:通風設備良好可保持室內空氣的循環,稀釋空氣中的有害物質,以免危及工人健康。c.噪音:噪音會使人精神活動感到不適,工作場所中強烈的噪音會導致工人聽力受損。有毒氣體及塵埃粉末。d.不適當的廠房建築,如走道、樓梯之位置不合安全要求。e.不整潔的廠房,如地面油污、鐵屑容易造成傷害。4.不安全的個人因素a.不知:在工作中不知正確安全操作方法或安全規則,以及使用防護設備。b.不顧:為圖方便或心存僥倖而不顧安全規則。c.不能:工作人員的智力、體力不能配合其工作。d.不理:不相信安全的工作方法及安全規則。e.粗心:工作時粗心大意。f.遲鈍:反應不夠靈敏,不能預感事故的發生又不能即時控制或逃避。(四)事故的防止:大多數的事人為的,既是人為當然可以防止。只要能採取各種相關措施,以控制事故的發生,同時實施各項安全檢查,進行事故分析…等對策,必能減免事故的發生或將事故的傷害減低到最小。防止事故發生之基本措施如下:控制不安全的工作環境;消除由於機械設備、工作方法、物料或工廠構造物所產生的危害因素;封閉及控制防護設備以保護工人免受傷害。-37- 第二章工業安全與衛生工作內容 工業安全是去除事故發生的主要因素,使人們生活於安全的境界,然而安全衛生工作的重點事項則須依不同性質的工廠來加以講求,工業安全與衛生工作內容可歸納為下列數項:1.建立安全衛生組織:改善工作環境常能使不安全的動作無從產生。2.建立安全工作環境:沒有組織就沒有人來負責推行這項工作。3.實施安全檢查:是在找出工作環境中潛在的危險予以改善,以避免發生重大事故。4.加強安全衛生教育及訓練:能夠有安全工作訓練就能確保工作安全。防範事的故發生。5.事故調查與分析:針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找出防止方法,使同類事故不致再度發生。6.建立事故傷害記錄:事故傷害必有原因,保持記錄可供統計分析以作為改進措施之參考。7.訂定安全規則及獎懲辦法:累積安全工作經驗成為規則,提醒大家遵守安全規則。8.促進員工安全與衛生的興趣:平時可舉辦競賽、獎勵,進而能自動自發來維護。9.實施評鑑與監督:對設備實施評鑑,是安全業務人員重要工作,監督則是督導員工依照安全工作方法及安全規定進行工作。10.主管的支持及親自參與安全活動:主管以身作則是對各級人員最大的鼓勵。一、工業安全與衛生組織:線式組織:最高主管(校長)→各級主管(主任、科主任)→管理老師→工場領班→學生。二、安全與衛生職責(一)雇主(校長)之職責1.決定安全衛生政策。2.領導建立良好之安全衛生計劃與制度。3.提供安全衛生之工作場所。4.負責教育訓練員工安全衛生之工作方法。5.提供必須之安全衛生防護設備。6.確定各層級安全衛生職責,並適當授權。7.提供安全衛生系統之基金。8.主持各種安全衛生競賽及公開之安全活動。9.建立安全衛生紀錄與報告系統。(二)單位主管之職責1.該部門職業災害防止。2.督導、執行該部門之定期、不定期檢查與經常檢查。3.擬定安全作業標準。4.教育、督導下屬依安全作業標準方法實施。5.實施事故調查,並填寫報告。6.其他雇主或安全衛生委員會交辦之安全衛生事項。三、學校實習工廠之組織與職責學校實習工場是生產工廠的縮影,為了增加學生學習之成效及避免意外事件之發生,實習工場應提供嚴密完善的組織與管理,期使學生於實習過程中能獲得安全之保障。培訓學生養成安全衛生工作習慣、領導、服務、自治、服從之能力,每學期開始時,實習工場專任教師應安排分配學生擔任各種工作職務,並使全體學生都能輪流參與學習各種工作職務的機會。-37- (一)科主任之安全職責1.主持科務並負責科之正常實習教學之指導事項。2.擬定並執行科之安全衛生計劃。3.實習工場之佈置、安全維護及機具保養事項。4.實習場地及教學設備之使用及管理事項。5.建立實習工場安全衛生紀錄與意外處理報告系統。(二)專任及實習教師之安全職責1.秉承科主任之領導、執行並完成學生工作分配事項。2.研擬適當實習課程進度、安排學生實習崗位、並教導學生安全注意事項並貫徹實施。3.注意並維護學生實習安全,發現異狀時,隨時糾正或制止。4.協助佈置實習工場、安全維護及機具保養之工作。5.指導學生保養機具設備,並保持工場環境之整潔。6.對繁雜或具危險性之工作,應特別嚴格監督,並適時指導。7.隨時注意學生工作方法、器具使用、工作姿勢、身體位置是否適當。8.在長時間連續學習過程中,應給予學生適當休息,勿使過分疲勞。9.保持良好精神狀態,以應付偶發事件。(三)學生人事組織之安全職責1.領班:(1)監督場內人事組織及全組同學的學習活動情形。(2)上課前集合全組同學、點名並聽候任課教師指示。(3)下課前傳達停工命令,並檢查各組執行職務的情形。(4)做全組代表,收集並轉達同學的意見和建議。(5)紀錄全組出缺及違規事項並報告老師。(6)檢查機器設備、工具等損壞及遺失情形,並主動回報。(7)轉達並執行教師指示各事項。(8)主動向老師回報各組報告事項。2.工具管理員:(1)負責管理工具室。(2)負責課前從工具室借出工具,並於課後收回工具。(3)檢點工具是否完好,如有毀損或短缺應即時報告領班作適當處理。(4)登記工具使用情形,並督促同學作保養工作。3.材料管理員:(1)負責管理材料室或物料庫。(2)統一填註材料領用單據,領取材料並轉發同學。(3)負責材料及廢料之管理與整理。(3)登記材料出入及使用情形,並於材料缺乏前報告領班。4.安全管理員:(1)檢查場區各項安全措施是否完備。(2)檢查場區之急救箱藥物並主動補充。-37- (3)協助教師對意外事故作簡易急救,並填報紀錄詳細經過。(4)督導同學遵守安全規則,並糾正不安全行為。(5)檢查電力設備及照明情形,並向領班報告異常狀況。5.清潔管理員:(1)督導同學收工後清掃工作地面及擦拭門窗玻璃工作執行。(2)督導同學收工後清理本身工作崗位及機器設備。(3)督導同學於上下課時確實開、關門窗。(4)督導同學將掃除用具歸定位,並回報補充毀損清潔用具。四、工場清潔與維護(一)工場清潔與維護的目的1.增加學生學習效果及工作效率。2.容易發現機器設備損害,及早報修處理。3.增加機器設備使用壽命。4.提高場地之利用性及安全性。5.減少意外事件之發生。6.避免廢料及廢棄物污染場區。(二)實習工場的清潔與維護1.地面:(1)地面需隨時保持平整,如有損壞應隨時修補。(2)地面需隨時保持乾燥清潔,以避免人員滑倒。(3)應防止各種油類濺洒地面,遇污染地面時應即刻清洗乾燥。(4)每天實習完畢,全組應依清潔管理員分配打掃。(5)工作台下及牆角等死角應加強打掃。(6)地面應畫線區劃,並隨時保持地面區劃線條完整。2.通道:(1)通道應保持暢通清潔,規劃時應注意動向流暢。(2)避免再通道上工作,以免造成人員進出不便。(3)嚴禁將材料、成品、半成品或工具堆置通道上。(4)人員通行應限於劃定之通道上,不可任意侵入黃線工作區內。3.門窗:(1)門窗應該保持容易開關的狀態,如有故障應儘速通知處理。(2)門窗玻璃應擦拭乾淨,如有破損應儘速換修。(3)實習操作中門窗(含氣窗)應全部打開,以保持空氣流通。(4)嚴禁將工具置放於窗台,以防止墬落傷人。(5)門窗開啟範圍內嚴禁置放雜物。(6)隨時維護保持緊急逃生門之暢通。4.機具設備:(1)機具設備應做好清潔、潤滑、防銹、油漆、檢查、調整、修理等保養工作。(2)除經常性之日常保養外,尚須制定定期保養、週(月)保養、學期保養等。(3)各項機具設備保養與維護工作應由老師指導學生實施。(4)個人使用之機器設備應由使用人負責保養歸位。(5)公用機器設備應指定專人負責保養工作。-37- 第三章安全與衛生檢查意外事故發生的原因,主要是由於不安全的動作或不安全的環境所致。而這些不安全的因素大多是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的,而事先防範的工作就必須藉助安全衛生檢查。安全衛生檢查的目的,主要在消除不安全的環境及糾正不安全的作業方式,以防範事故於未然,其次還可以促使員工們提高工作安全的警覺心,增進員工對工廠安全與衛生的信心。一、安全與衛生檢查類別:安全與衛生檢查,可依檢查的機構、檢查的性質、檢查的時間、檢查的對象等加以分類:(一)依檢查的機構區分:1.政府組織檢查:政府為加強工業安全與衛生,維護勞工生命安全與健康,制訂有相關法令規章,提供工廠作為標準並依照實施。2.代行檢查機構檢查:如鍋爐、起重機、升降機等,中央主管機關得指定具有資格條件之代行檢查機構檢查。3.保險機構檢查:保險機構於工廠投保前或投保後,得依保險契約,派員檢查,以防止意外事故發生,減少保險給付。4.工廠自行檢查:工廠員工於開工前後,依據勞工衛生法規定,自行實施的安全檢查。(二)依檢查的性質區分:1.初查:初查又稱為一般性檢查,係對工廠一般性安全衛生設備與衛生狀況作全面性的檢查,包含每一單位、部門、機械設備、廠房環境、員工動作等逐項詳細檢查。2.複查:係針對初查發現的缺失,有應改善的部分,經改善後再加以檢查,以瞭解改善的情形。3.特殊檢查:係針對特殊機器設備或特殊工程作業,或新的操作方法。4.事故檢查:係於工廠發生意外事故時進行的檢查,以瞭解事故發生的原因,區分責任。(三)依檢查的時間區分:1.定期檢查:按照法令規定、工廠性質、設備特性等需要,預先排定檢查日程所進行的檢查。定期檢查通常可分為每年、半年、每季、每月或每週等的定期檢查。2.不定期檢查:又稱為突襲檢查,即未事先排定檢查日期,也未通知受檢單位所進行的檢查。3.特別檢查:對於新裝置的機器設備或建築,新的工作程序,新的產品等可能產生新的危害時,所採行的檢查稱為特別檢查。4.經常檢查:工廠員工每日工作前、工作中、工作後針對其工作範圍內之機械設備、作業環境、防護器具等之保養與檢查,即為經常檢查。(四)依檢查的對象區分:1.工作場所檢查:如地面、照明、通風等所實施的檢查。2.機器設備檢查:係對機器設備的操作狀況、防護裝置、電氣設施、保養潤滑等的檢查。3.手工具檢查:檢查各種手工具是否使用適當、確實保養維護、正確操作等。4.防護器具檢查:針對各種防護器具的檢查,如滅火器是否過期、緊急照明燈是否明亮、逃生設施是否損壞等。-37- 5.員工動作檢查:檢查員工是否有不安全的動作與行為,是否有不安全的習慣等。6.物料儲運檢查:針對物料及零件等的儲存搬運及搬運設備等的檢查。二、檢查工作之準備與實施本節針對安全衛生檢查之事前工作準備、實施步驟及檢查要領,分別敘述如後:(一)事前工作準備:一般事前準備工作有下列幾項:1.研究工廠性質:如作業程序、使用原料、生產成品、工作方法、機器設備等特性,掌握生產過程中可能危害員工的環境及有害物質,並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2.擬訂檢查表格:應根據安全衛生相關法規規定,針對檢查的目的、項目、對象、場所….等擬訂各種檢查表格,以便檢查過程,能逐項檢查及記錄。如表3-1及表3-2。3.準備各種檢查工具:包含儀器、個人防護器具、一般用具等,通常包含如下:(1)檢查儀器:溫度計、濕度計、照度計、壓力表、檢電計、可燃性物體測定計、有害氣體測定計、燥音計、振動計、塵埃測定計、探傷器、風速計、轉速測定計等。(2)個人防護器具:工作服、工作帽、安全鞋、安全手套、安全眼鏡、安全面罩、口罩、防毒面具、氧氣呼吸器、安全帶等。(3)一般用具:鋼捲尺、計時錶、手電筒、照相機、禁動牌、鎖、筆、記事簿等。4.查閱過去記錄:過去的檢查記錄可提供檢查人員瞭解工廠安全衛生的缺失所在及改善情形,意外事故的種類及發生原因。5.排定檢查日程表:事先排定日程表,以便知會相關單位配合。三、實施步驟:事前準備工作完成後,即可按照排定的日程表實施檢查,檢查的步驟包含如下:(一)拜會部門主管:開始檢查前,檢查人員應先拜會各部門的主管,並請其會同檢查。1.依檢查表逐項徹底檢查:檢查人員更必須按照法令規定徹底檢查,不可敷衍隨便。2.摘要記錄不安全事項:各項檢查無論結果如何,均應登錄於檢查表中,若發現有缺失,更應立即將缺失的位置、原因做重點摘要記錄,以免因遺忘而遺漏重要的不安全因素。3.報告及建議:檢查完畢後,檢查人員必須彙整檢查結果,製成檢查報告及建議,提供安全管理單位或工廠負責人參考改善。報告格式內容包含:(1)檢查日期、(2)檢查場所、(3)檢查結果、(4)建議改善事項、(5)檢查人員簽名(二)檢查要領:1.確定檢查路線:一般可按生產作業程序,由原料進廠至產品出廠,逐步檢查。大樓建築則由上而下逐間檢查。2.應與現場工作人員商討:能瞭解現場工作人員對安全衛生工作的認識與重視情形,及其執行工作的態度。3.檢查應徹底確實:安全檢查的目的即在發現缺失,絕對不可敷衍了事。4.應把握重點:安全檢查範圍甚廣,檢查時除依照檢查表檢查外,亦可翻閱過去記錄或與單位員工訪談瞭解過去工廠意外事故的種類及原因,掌握重點檢查。-37- 第號合格證民國年月日發給表3-1鍋爐安全檢查報告表工廠名稱代表人工廠地址電話種類最高使用壓力公斤/平方公分構造檢查刻印號碼人孔、掃除孔、檢查孔人孔公厘×公厘個鍋爐構造傳熱面積平方公尺掃除恐個火床面積平方公尺燃燒室體積立方尺檢查孔個鼓胴最大內徑公厘材料水管材料長度公厘煙管材料鈑厚公厘集管器材料端板或管板形狀材料內徑或寬×高鈑厚公厘爐筒或火室形狀材料過熱器形外徑㎜材料最大內徑公厘節煤器形內徑㎜鈑厚公厘外徑㎜補強種類()承托方法()安全閥式型公厘個水面測定裝置玻璃管水面計個深水栓個鼓胴縱接頭種類效率自動控制裝置給水裝置廠商及製造年月年月給水預熱器燃料油煤炭瓦斯其他空氣預熱器燃燒方法淨水裝置摘要記事備考印章檢查日期竣工檢查檢查結果各主級管檢查員年月日安裝位置良否安全閥良否有異常之記載判定基礎良否壓力錶良否合格印印印印方法良否水面測定裝置良否有效期限煙道煙囪良否有條件合格自年月至年月自動控制裝置良否操作人員選任專兼不合格資格合否磚灶良否檢查日期定期檢查缺陷種類附屬零件有無異狀有異常之記載判定各主級管檢查員年月日裂痕有無安全閥有無合格印印印印腐蝕有無壓力錶有無有條件合格溝蝕有無水面測定裝置有無有效期限自年月至年月洩漏有無自動控制裝置有無變形有無不合格過熱有無磚灶有無-37- 表3-2一般機械設施檢查表檢查部門:_________________檢查日期:年月日檢查項目各室檢查結果糾正改善事項改善期限防護裝置1.機械之迴轉、切割及往復機構等之危險曝露部份有無防護裝置。2.離地二公尺以內之傳動設備有無適當防護裝置。3.設備之危險部份是否裝設防護裝置。4.各電扇有無護網,網的孔徑是否適當。5.各機器或設備之防護裝置是否適當。6.各防護裝置是否良好。7.已設之防護有無擅自拆卸不用之情形。危險警戒1.危險性大的設備周圍有無設置防護圍柵。2.防護圍柵的設置是否適當,圍柵有無損壞。3.機械設備操作區域有否畫設警戒線。電氣開關1.電氣開關之位置是否適當,開關是否完整。2.危險性大的機械或設備是否設有安全聯鎖開關。3.電氣開關上有無註明用途名稱。機械保養1.機器本身及其附件有無損壞或裂痕。2.機器安裝是否牢固。3.運轉之振動是否正常。4.運轉之溫度是否正常,潤滑油有無良好。操作環境1.工作地點是否擁擠。2.設備間之通道是否大於80公分。3.操作地面是否容易滑倒。4.操作地點之照明、通風是否良好。注意事項:1.檢查結果正常者打「ˇ」,不良者打「×」。2.檢查結果屬於不良者,將不良事實及應糾正事項記述於「糾正改善事項」欄並註明改善期限。3.檢查表一式二份,一份由各該部門自存,一份送勞工安全衛生課。部門主管:會檢人:檢查人:-37- 第四章工作分析  工作安全分析是將一項工作,按照其順序,找出可能發生的危害,而尋求消除或控制該項危害因素之方法,以建立安全衛生的作業程序或工作標準。  凡是曾經發生失能傷害的工作、事故率高的工作、具有潛在嚴重性的工作以及新的工作,均需作工作安全分析;要消除或防止該項危害的方法是改變工作方法、改變實質情況及改變工作程序。一、工作分析的意義工作分析就是確定工作的內容(what),標明負責人(who),指派工作地點(where),及工作時間(when),分析工作方法及程序(who),說明必須如此做的原因(why)。可知工作分析,在生產和人事管理上,有利於人力運用及職務分派﹔在教育和訓練上,有利於行業課程和教材的編訂及實施教學﹔在安全維護上,有利於找出危害安全的因素及消除意外災害的方法。二、工作分析的方法(一)訪問法:係由訪問者請求某一崗位的工作人員,說出他所擔負的各種工作或操作能力,並加以一一記錄。(二)實際工作法:係由研究者實際從事所欲研究之工作,以便從實際工作中,研究該行業所需要之知識與技能。(三)工作者自行分析法:係由研究者請求某一工作有經驗之人員,寫下他的各種工作或操作,或者研究者本身即為該工作有經驗之一員,然後根據自己的經驗而作分析。(四)問卷法:係由研究者編擬問卷,送給該工作的許多工作者,以探知該工作所包涵之工作操作及知識。(五)文件分析法:係由研究者將與工作有關雜誌書籍加以分析,求得各種知識工作與操作。(六)觀察法:係由研究者觀察工作者之工作,實地加以記錄並分析法所得的資料較為可靠。作分析例表11裝置電表2裝置配電盤3磁珠配線4非金屬配線5金屬管配線6電纜配線7臨時用電8屋內照明9電力工程10電熱工程11冷凍工程12燈力檢修13電力檢修1記錄規格資料2量度3鑽孔4固定螺絲5端子接線6剝線7焊接8固定電線-37- 工作分析例表2作業名稱:搬運分類編號:單位作業名稱:手抱木箱之搬運作業訂定日期:年月日作業類別:個人處理物品:木箱(300×300×300)15Kg左右使用器具、工具:1.鐵鎚2.拔釘器3.鉗子防護器具:1.安全鞋2.棉質手套工作要素基本動作(順序)使用器具與工具防護器具作業人員要點準備1.檢點荷物1.2.3.1.2.A1.檢點木箱之毛邊、鐵釘等突出物。2.檢點掛繩,緊結等之損傷。3.目測重量,準備搬運。搬運2.站立於持物位置 1.2.A1.接近貨物,站立於持貨位置。2.將足部張開一步半左右。3.放低腰部。3.把住貨物 1.2.A1.持住貨物使一邊上浮。2.以手抓緊貨物。3.以身體靠近貨物,另一手亦把持住。4.將貨物提升 1.2.A1.以雙手持平貨物。2.注意荷物重心,尋求身體的平穩。3.穩健地提升腰部,勿彎背。5.運貨 1.2.A1.以身體保持不困難之姿勢。2.以小步慢走。6.卸貨 1.2.A確認1.置貨位置。放低2.腰部卸貨,勿彎背。將貨3.物之一端,正確至於枕木,輕輕放置。工作分析例表3液化石油氣汽車改裝1容器安裝2低壓管路安裝3高壓管路安裝4氣化器安裝5混合器安裝6電路閥安裝7瓦斯電磁閥安裝8燃油電磁閥安裝1.判讀配置圖表2.清潔零組件3.固定零組件4.鑽孔5.加注油脂           6.切管  7.製作喇叭口    8.操作手工具  9.使用測量工具     10.判讀儀器數據     -37- 11.操作儀器     12.調整慢車       13.頂高機操作     三、工作安全分析〈一〉工作安全分析的目的工作安全分析,就是將一項工作,按照其順序,找出可能發生的危害,而尋求消除或控制該項危害因素之方法,以建立安全衛生的作業程序或工作標準(潘文章,民77)。1.工作安全分析的主要目的有﹕ a.經工作安全分析,建立安全衛生作業標準,做為新進員工訓練之依據。b.工作安全分析,可深入了解不安全衛生的設備和環境並予以改善,減少事故的發生。c.經工作安全分析建立的作業標準,可作為安全衛生檢查的依據。d.經工作安全分析可明確規定每一工作人員之職掌,確定某一作業場所操作人員所須具備的條件,可適當配置員工的工作崗位。2.工作安全分析的步驟進行工作安全分析的程序通常包括﹕選擇所要分析之工作、列出工作步驟、找出可能的危害因素、提出解決的方法等四個步驟。(二)擇所要分析的工作,應考慮下列主要因素1.事故率:經常發生事故的工作,愈是事故高的工作,愈需作安全分析。2.失能傷害:曾經發生失能傷害之工作,需作安全分析。3.具有潛在嚴重性:雖未發生事故或傷害,但具有潛在危險性之工作,亦需作安全分析。4.新的工作:由於機械設備之更新或工作程序改變,先作安全分析。5.列出工作步驟:在尋找危害前,先將工作按照次序,寫出步驟,研討每一步驟。找出可能的危害及事故,將工作分割成各項基本步驟,對於所列出的每一基本步驟,督導人員應該尋求每一潛在的事故發生的可能性。6.在工作安全分析中,是要決定消除或防止該項危害的方法,其最主要的解決方法是:a.改變工作方法:找出一個完全不同的方法去做這項工作。b.改變實質情況:改變產生這項危害的實質情況。c.改變工作程序:如果改變實質情況仍不能消除所有危害時,則應修改工作程序。四、工作安全分析的方法(一)觀察法:從觀察實際作業列出工作步驟,找出每一步驟的潛在危害因素與有效解決辦法。(二)討論法:以腦力激盪的方法,分別列出工作步驟,可能的危害因素及解決方法。(三)綜合法:根據分析者的工作經驗與知識,配合實地觀察及綜合討論完成的安全分析,是最為完善的作業安全分析方法。第五章手工具安全-37- 大多數的人在使用手工具之前並未受過訓練,因此導致意外傷害頻繁。根據統計資料顯示,每年因為手工具使用不當所引起的傷害,佔所有意外傷害發生原因的7%至8%。故對於常用的各類手工具及輕便電動工具,必須瞭解其正確使用方法,善加維護管理,注意使用安全。一、手工具傷害的預防(一)手工具所造成傷害的直接因素:1.衝擊或撞擊:使用的工具失控飛出或身體失去平衡,以致撞擊到工作者本身或附近同事。2.割切:被工具的刃口、毛邊或利角割傷。3.飛濺:工作中產生的物質,如切屑、化學溶劑等,飛濺出來傷害到工作者或他人的身體、眼睛或皮膚。4.電擊:電動工具產生的觸電意外事故。(二)手工具引起傷害的原因:1.選用不當的手工具。2.未依規定保養。3.使用前未依規定檢查。4.使用的方法不正確。5.未配戴適當的個人防護設備。6.工具儲放的位置不當。(三)安全使用手工具的原則:1.選擇適合工作需要的手工具。2.保持工具於良好的使用狀況。3.選擇材質良好的手工具。4.使用前確實檢查手工具。5.以正確方法使用手工具。6.手工具應有安全的場所置放。7.工作前應配戴適當的防護設備。8.選用標準工具或規定的手工具。二、手工具的使用以下僅就幾種常用的手工具及電動工具,介紹其正確的使用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項:(一)金工手弓鋸:配合工作物選用適當之鋸條,例如鋸切實心或厚的軟金屬用每吋14齒;工具鋼、鐵管、硬金屬等用每籿18齒;而每吋24齒則適用於金屬板、金屬管、細鐵條的鋸切。且向前推鋸,拉回時再輕輕提起。(三)扳手:1.應按工作性質選擇適當尺寸的扳手。2.使用活動扳手時應向固定邊施力,絕不可朝活動邊用力。3.扳手開口若有磨損或使用時有打滑現象時,不可再繼續使用,以免打滑傷手。4.不可用扳手當作鐵陲敲擊。5.不可在扳手柄端再套上管子來增加扳手的扭力。(四)起子:1.應配合螺絲頭溝槽之大小形狀,選用適當之起子。2.起子手柄不可用榔頭敲擊,手柄損壞者應立即汰換。3.不可將起子當作鏨子或槓桿使用。4.檢驗電流應用電工起子,不可用一般起子檢驗高壓電。5.起子刃口不可磨削,以免破壞硬化表面。6.起子不可放在衣服或褲子口袋,以免碰撞或跌倒時受傷。(五)鉗子:1.鉗子僅用於扣緊、嵌入與移去各種插銷、釘子,以及切斷或扭緊各種電線之用。2.鉗子不能用以旋緊或敲打螺栓或螺帽。3.鉗子把手處不可以敲打或加長手柄的方式來增加夾緊或切斷的力量。(六)手提電鑽:1.鑽頭鬆緊一定要選用合乎規格型式的扳手。2.在啟動電鑽開關前,電鑽一定要握牢。3.電鑽不用時或更換鑽頭時應先關掉電源再放下。4.收工時鑽頭應先卸下。-37- 5.對鑽頭施壓,力量要適中,力量太大可能折斷鑽頭或降低鑽頭運轉速度,太小則鑽頭容易磨損。在快鑽穿時,壓力一定要輕,以便順利穿孔。6.鑽削小型工作物時,工件應用夾具固定,絕不可用手握持鑽削。7.使用電鑽時勿穿著寬鬆衣服、繫領帶、圍巾、戴手套,長頭髮應綁好。(七)手提砂輪:1.使用前先檢查砂輪是否破裂、轉動不正、磨盤不平衡、護罩鬆動等。2.研磨時必須戴護目鏡或面罩。3.自己或他人都應該避開砂輪旋轉的方向,以防飛屑或砂輪碎片噴濺。4.砂輪切斷電源後就不可再磨削,更不可以這種方式加速砂輪停止。(八)電烙鐵:1.電烙鐵尖端應保持清潔,不可附著雜物。2.不可敲打,以免絕緣磁管破裂而漏電。3.電晶體組件以使用30~40瓦特的電烙鐵為宜。4.電烙鐵不用時應放置在支架上或絕緣物上。5.電烙鐵尖端溫度甚高,應注意避免燙傷,或靠近易燃物引起火災。三、手工具的維護與管理一般人對於機器設備或危險物品,通常比較知道要保養維護,但對於手工具之使用則常疏忽而掉以輕心,以致手工具造成受傷的比例反而較機器為多,因此手工具使用前的維護與管理,則更顯得重要。(一)手工具的維護:1.所有的工具應定期檢查與保養。2.各種工具應具備檢查與維護記錄卡,並詳細記錄各項保養維護資料。3.遇有故障或損壞應立即檢查維修。4.工具損壞時,應找出損壞的原因。5.工具使用前應教導正確的使用方法。6.常久不使用的工具,仍須保養維護。7.各項手工具必須依照所設計的用途使用。8.工具未裝牢前,禁止使用。10.工具養護時應在靜止狀態下實施。11.攜帶尖銳的工具不可刺傷他人。12.絕不使用已損壞或有鬆動缺陷的工具。13.工具已達使用年限或使用極限,禁止再使用。14.工具維護時,以不破壞原設計為原則。15.廠內無法修復之工具,應送回原製造廠維修。(三)工具的管理:1.工具應有專人集中保管,且容易檢查與維修。3.危險工具在借發時,應同時配發防護器具。4.各種工具應存放於固定的地方。5.各項工具應有記錄資料,包含購買日期、價錢、附件、使用年限等。6.工具借用必須登記,借用資料應保持完整。7.應定期盤點工具的數量。8.工具的存放,應加以分類。9.較易損壞的工具,應有備份。10.工具的規格,儘可能標準化。11.貴重工具應收存妥當,避免遺失。12.工具管理應訂定管理及借用辦法。13.工具存放場所應避免潮濕,並有良好的環境。14.工商報廢依規定辦理,並申請補購。15.工具的借還應謹慎、迅速、確實、簡單。第六章電氣安全一、電氣災害:-37- 電是日常生活廣泛使用的能源之一,與人類生活是息息相關不可或缺的一種能源,因此使用電氣的安全,已成為人人必需知道的基本常識。電雖為最方便可靠的能源,但如果使用不當或缺乏用電常識,則可能引起嚴重的災害,並導致人員的傷亡及財物的損失,因此,在使用時應特別注意,電氣的正確使用方法及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一)觸電事故:人的身體因電流流入而觸電造成的傷害稱為觸電事故。其傷害輕重程度,會因觸電的電流通過人體部位、電壓高低、電流大小與通過時間、人體電阻值及電源頻率而有所區別。1.電流通過人體之部位:通常電流是經由電阻最小的路徑流過,所有電源和人體接觸的器官、站立位置及接觸之絕緣物有關。2.電壓高低:電壓超過35伏特,對人體就有相當的危險性。低電壓造成之觸電事故原因,大都是不了解低壓電路的危險性所引起。例如雙手潮濕操作電器開關,造成觸電事故。高壓電觸電之危險性極高,其傷害極為嚴重,往往造成死亡或癱瘓。(1)通過人體的電流大小與通過時間一般而言,人體觸電依電流的大小而有不同的傷害程度,如表一所示,通常人體只要通過0.1安培即可能致人於死。而50毫安則使心房顫動或停止。電流通過人體的時間愈久,所受的傷害愈嚴重,如碰觸高壓電,若時間極短,則有可能獲救,但如時間延誤則可能死亡或極其嚴重。電流(mA)徵兆0.3感覺限制1戰慄10肌肉痙攣30昏迷50心房顫震、死亡100死亡表一(2)人體電阻值人體的皮膚表面只有電阻作用,乾燥皮膚之電阻值遠較潮濕皮膚電阻值為高,如表二所示,因此潮濕皮膚的身體容易發生嚴重的觸電傷害。表二種類電阻值兩耳間100歐姆體內組織---手至耳間400至600歐姆潮濕皮膚1000歐姆乾燥皮膚100000至600000歐姆(二)電氣火災:由於用電不當引起的火災稱為電氣火災,而電氣火災最常見的發生原因有下列幾種:1.導線或電器負載超過額定安全電流,導線產生高熱所引起。2.因電路短路引起的高溫。-37- 3.導線或電器的接觸不良,造成電阻值增加而發熱所引起。4.導電物體碰觸高壓電線,引起火花,產生加熱作用。5.外物碰觸導線導致絕緣不良,造成漏電電流通過接觸物,產生熱量,引起火災。6.使用電熱器或電燈炮等發熱電器靠近易燃物體而引起火災。7.使用不合規定的鐵線、銅線替代保險絲,使線路在超過負荷下沒有安全斷電作用引起火災。8.誤用發熱體的電器或忘記關掉發熱體器具而引起火災。(三)雷擊事故:雷擊的發生不但危及人命,且損害電器線路及設備。雷擊事故產生的原因:由於建築物上沒有裝設避雷針或電力、電燈、電話線路及收音機、電視機天線之外線引入口處沒有裝置避雷針或放電器,導致雷電侵入室內造成災害。(四)靜電事故:固體與固體摩擦,固體與液體表面的摩擦或衝擊都會產生靜電,只要靜電的電荷累積至某一限度,便會產生靜電火花放電,使易燃物燃燒或發生爆炸,因而產生災害。欲防止靜電事故,最主要是防止靜電的聚集,避免達到放電的程度或設法使已發生的靜電洩漏至大地。另外亦應注意不可放置會引火爆炸的氣體或炸藥等物於可能發生靜電火花的場所。二、電氣事故的防止近年來對於用電安全的宣導及預防措施,已有顯著的進步,但如何徹底根絕,則有賴大家確實遵守用電規則。(一)用電安全常識:1.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先了解電源的電壓值,並按使用電器的規定選擇合適的電源電壓。2.使用電氣設備前應先做安全檢查。3.電路應依額定負載選擇足夠載流量的導線。4.開關裝置位置應適當,以便隨時可切斷線路,保護用電之設備。5.開關及保險絲不可裝置於接地線上。6.各種保險絲不可以較大容量之保險絲或鐵絲、銅線替代。7.保險絲的換裝應依電路電流容量選擇適當的保險絲,保險絲過大將失去防止過載的保護作用,過小則時常燒斷保險絲並燒壞保險絲接觸螺絲,降低使用壽命。8.無熔絲開關若自動跳脫切斷電源時應先檢查電器設備或電路故障,等修好後,才可再啟動開關送電。9.電動機及電器設備的外殼應按規定接地,並定時檢查接地點是否鬆動及脫落。10.電動機不可過載運轉。11.發現電線或電路絕緣包覆破損時,應該迅速修理更換。12.電路或電器損壞應請具有經驗的人員修理。13.拔掉電器插頭時應握住插頭處,不可握住電線拉。-37- 14.輕便電氣工具應予接地。15.學生未經許可不得進入變電室、發電室。(二)觸電事故的防止對策:1.手足潮濕,不可觸碰或操作電氣設備。2.開關在操作前,應先確認其為開或閉的情形。3.不可使用起子或手指試驗線路或電源是否有電。4.檢修線路或電器前應先切斷電源。5.不可碰觸線路或電器絕緣不良的部分。6.有漏電的機器或設備不可使用。7.危險的電器設備應有安全標誌。8.處理電器時應使用絕緣良好的工具。9.操作高壓線上之開關時,應戴絕緣手套,並以絕緣操作棒操作。10.發現友人觸電時,應迅速將電源切斷,再施以急救。(三)電氣火災的預防:1.電路在設計使用時,不可超過其安全電流值。2.使用電器時不可因事離開,以免造成火災。3.電器不用時,應切斷電源。4.使用電熱器具時,不可靠近易燃物質。5.照明燈管不得裝於易受碰撞之處所,且不得與易燃物品接觸。6.易燃物質不得堆積於電路開關附近,以免開關啟閉產生火花造成火災。7.電器或電線應接觸良好,以免產生高熱,造成火災。8.發生電氣火災時應先關閉電源,並使用不導電的滅火器材滅火。第七章個人防護用具一、防護的目的-37- 個人防護器具一般是指由操作人員直接穿著在身上從事工作,以保護身體的某些部位或全部的器具,使其免於受到傷害,或使傷害能減至最小的程度。個人防護器具已是保護人體健康安全的最後一道防線,是在沒有合適防護設備下才使用;比較常使用的個人防護器具包括頭、耳、眼、手、足、呼吸器官及身體其它部位的防護器具,各種防護器具因其保護身體部位及工作性質不同,因而其構造、性能及使用方法會有所不同。二、頭部之防護器具頭部是人體最重要之部位,是人體的神經中樞,最需要優先加以防護,其防護器具就是安全帽;凡工作的性質可能遭受飛躍物、或碰撞到頭部時,都應該配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帽時,應注意遵循下列規則:頭部防護器具安全帽眼部及臉部防護器具安全眼鏡防護面罩呼吸器防護器具口罩防毒具手部防護器具安全手套身體防護器具防護衣防護圍裙腳部防護器具安全鞋耳部防護器具耳塞耳罩不得歪戴。帽殼內的套帶,使與帽殼保持25~35mm的間隙。頭戴應確實固定並繫結,以防脫落。三、眼及臉部之防護器具眼睛是人體甚為脆弱的器官,如果防護不當,容易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失,通常眼睛受到傷害的因素有:有害光線。粉塵或飛屑。化學氣體或液體。熱金屬熔液。眼及臉部之防護器具的種類有:(一)護目鏡:在使用鑿削、砂輪研磨以及使用空氣槍清除工作物時應戴護目鏡,護目鏡並可防止有害光線。(二)安全眼鏡:戴安全眼鏡可防止塵灰、飛屑、化學溶液或氣體,並可防止物品撞擊。(三)防護面罩:可防止飛落物、輻射熱、有害光線等造成眼、臉、頭部及頸部的傷害。四、耳部的防護器具-37- 耳部的防護具主要有耳塞和耳罩兩種,使用耳塞或耳罩應視噪音的程度而定,噪音大的工作場所,可先帶耳塞再加帶耳罩,以增進防護效果,佩戴時應注意選擇適合自己耳孔大小者配帶。耳塞與耳罩如下圖所示。五、呼吸器官的防護器具呼吸器官防護器具的主要功能,在於防止塵埃、有毒氣體對呼吸器官的傷害,常用的呼吸器官防護器具有:(一)防塵口罩:利用罩住嘴巴及鼻子的過濾裝置,以防止吸入浮游粉塵。(二)防毒面具:將有害氣體或蒸氣過濾,以防止其進入體內。呼吸器官的防護器具如下圖所示。六、手足的防護器具手部的防護具主要是使用手套,依作業性質的不同,選用不同材質的手套,以避免手部燙傷、腐蝕或電擊。足部的防護主要是使用安全鞋,其前端有鋼蕊,以避免腳趾不慎踢到重物或重物落下擊傷腳趾的傷害,此外安全鞋亦有防滑、防浸透及防觸電的功能。第八章機器設備防護-37- 根據工業事故的傷害統計,機器傷害事故約佔全部失能傷害的百分之十六,而佔永久部分失能傷害的三分之一,機器所能發生的傷害,往往是非常的嚴重,常常帶來了永久的殘廢。任何一個機械的運動部分,都可能造成傷害,學校實習工場教學,也以應用機械為主,因之在機械設計上如何增加防護設施,使工作者更能安心學習,減少工場傷害事件的發生,實為今後維護工場安全的重要課題。一、機器災害的原因及防止(一)機器災害的原因1.機械本身(1)人體直接與機械運動部位接觸:機械的運動部位如無護蓋很容易使衣服手套等被扣住而發生壓傷滾傷割傷擦傷撞擊等事故。(2)機械加工中飛散的切屑造成傷害。(3)操作人員個人因素:好奇心、疏忽、疲勞、懈惰、憂慮、發怒、投機取巧、趕工等都是。(二)一般容易造成機械傷害的主要原因如下1.操作人員用手直接進料。2.因物料墜落或誤踏腳開關。3.未經許可擅自使用或修理機械性能不明瞭的機器。4.操作不當或誤觸操作開關。5.工作場所太擁擠。6.機械設計不良或不安全。7.操作人員未使用安全防護器具或疏忽機器上的防護。8.工作場所照明不良。9.工作場所零亂不整潔。10.機器擺設保養或調整不當。11.物料搬運設備不妥或不合適。12.操作人員訓練不足。13.主管及領班監督不周。14.安全工作要求不嚴。15.沖床之回衝。二、機械設備的防護原則機械安全裝置的目的是維護工作者的安全,但是使用機械的基本目的在於生產,因此這些安全裝置必須以不影響生產為原則。機械設備的防護原則:1.必須符合安全標準。2.為機械上的永久設備不可輕易拆除。3.能為工作人員及行人作確切的保護。4.操作機器時能防止身體進入危險區域。5.裝上防護不會減弱機器結構強度。6.不妨礙生產不使工作者感覺不舒服及麻煩。7.不妨礙機械之修護檢查。8.堅固耐用防護本身不會造成任何危險。四、機械防護的部位防護設施應該裝於機械動作容易造成意外或可能產生意外的部位,以防止傷害的發生,通常必須加以防護的部位約有:-37- 1.機械的傳動部份:包括軸、飛輪、皮帶盤、皮帶、連桿、軸節、軸錘、曲軸、離合器、凸輪等旋轉或往復運動部份,以及機器的驅動部份。2.活動部份:機械在工作中的轉動部份,但本身並不傳遞任何動力,包括金屬鉤床的刀架、給料滾輸送皮帶、鉋床檯等。3.操作部份:是機械主要的部份,也就是加工部位,例如鉋床的刀架、沖壓床的切口,其他如拉、割、鉋、轉、衝、壓、打擊、混合等工作部位。4.感電部份:機械的架構大都由鋼鐵製成,並由電動機傳動,兩者構成一體,故為防止感電須加防護裝置。 五、常用的防護方法(一)護罩法:護罩法可以防止人體進入機器裏面避免發生傷害事故。由其作用可分為護罩式及障礙式。護罩式是將操作口周圍或運轉部份封閉,障礙式則阻擋操作口或運轉部份的前面以免人員傷害。由其可否調整又分為固定式及調整式兩種。(二)固定式:其護罩最常使用,可以隔絕人體接觸危險部份,並可避免機件破裂時的碎片飛出傷人,僅容許原料或工件入內,不容許手及身體各部份伸進操作口。(三)調整式:護罩可視工件的大小而調整,借用板手或其他工具的協助始能調整者,為半調整式,直接用手即可調整者為手調整式。(四)護罩的基本原理是隔離,以防止人體進入(捲入)機械的危險工作點。依其設置方法之不同可分為:1.護罩式:是將工作點與傷害點,完全封閉隔離。又分為固定式及可調式二種。如齒輪、鏈輪、皮帶輪上之護罩等。2.柵欄式:僅將工作點與傷害點隔離,防止工作人員與機械的接觸。3.連鎖法:機械在空間上或實際應用上不能裝置護罩者則必須使用連鎖法。4.自動法:是當機械在運轉時,透過機械本身的一種連桿系統與操作機件相連接,將工作者的手自動推開或拉開危險區域的一種裝置,這種防護裝置是伴隨著機械運轉而產生,因此只要操作者正確操作即可達到安全防護的目的。5.遙控法:遙控法是利用自動化的安全開關,使工作者遠離機械工作點,運用各種開關操作機器。6.操作法:大多數的危險事故是由於工作者的手進入工作點而受到傷害。因此改善進料、出料的方法亦可避免危險事故的發生。如用工具代替手進料半自動或料等。操作法:係從操作程序或進料及出料方式來達到防護的目的:(1)操作程序:操作人員在遠離危險部位截在不發生危險的情況下操作機器。(2)進料方式:工具代替雙手進料通常採用鉗、釵、吸咀等工具,均為軟管物製成,如銅、錫、木、竹、橡皮等以防損傷機模。自動進料則使用轉盤、斜坡斗、輸送帶、捲送帶等方式,人員僅需在相當的時間補充進料即可。(3)出料方式:採用自動出料方法。如:a.震動法:靠斜坡及震動出料。b.吹出法:使用壓縮空氣將料吹出。c.重力法:利用斜度斗及動力自動出料。第九章壓力容器安全壓力容器:用以承裝處理具有壓力的流體(如食品、化學物品、石化製品等)-37- ,稱為壓力容器。壓力容器因其常處於高壓、高溫或極低溫狀態下,一旦控制失當極易造成很大災害事故,一、壓力容器定義 可分為第一類、第二類二種壓力容器及小型壓力容器,其定義為:第一種壓力容器1.接受外來之蒸汽或其他熱媒來源或使在容器內產生蒸汽加熱固體或液體的容器,且容器內之壓力超過一大氣壓者(1大氣壓=1.033kg/cm2)。例如,熱交換器、蒸煮鍋、殺菌鍋等。2.由於容器內之核子反應、化學反應,或其他反應而產生蒸汽之容器,且其容器之壓力超過大氣壓者:例如反應鍋(塔)、分餾器等。3.為分離容器內之液體成分,而加熱該物體,使產生蒸汽之容器,且容器內之壓力超過大氣壓者。例如蒸發鍋、蒸餾鍋(塔)、萃取塔、蒸發塔、穩定塔、汽提塔等。第二種壓力容器:內存有壓縮氣體超過一大氣壓之壓縮氣體容器,而且合乎下列條件之一者:1.氣體壓力在2kg/cm2,以上,且內容積在0.04M3,以上者。2.氣體壓力在2kg/cm2,以上,容器之內徑在200mm以上,且其長度在1000mm以上者。 依據以上定義,各種貯槽(球型、立式、臥式)、運油船舶、貨罐車、移動式壓力容器等。小型壓力容器:依照內政部頒訂的「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第五條規定,合乎下列條件的第一種壓力容器稱為小型壓力容器:1.使用壓力在lkg/cm2,以下,且內容積在0.2M3,以下者,或是其內徑在500mm以下,且長度在1000mm以下者。2.最高使用壓力(kg/cm2,)乘上內容積(M3,)在0.2以下者。 二、壓力容器種類壓力容器的種類,可依其型態及用途、灌裝的氣體及壓力容器材料分類:(一)依型態及用途分類1.固定性壓力容器:(1)貯存槽:包括有球型、豎(立)型、臥(橫)型等。(2)反應器(塔)。(3)加熱反應器(塔)。(4)熱交換器。(5)蒸煮器。(6)其他。2.移動性壓力容器:(1)船舶油輪。(2)鐵路貨罐車。(3)運油卡車、貨罐卡車。(4)可搬移性壓力容器:包含500公升以上的大型容器,5~500公升的中型容器,5公升以下的小型容器。(二)依灌裝的氣體分類 1.可燃性氣體:與空氣混合時之爆炸限度其低限在10%以下,或與空氣混合時的爆炸限度,其上限與下限之差在20%以上。包括:(1)壓縮氣體:如甲烷、氫,水煤氣、一氧化碳等。(2)液化氣體:如丙烷、乙烷、丁烷、丙烯、乙烯、丁二烯、氮化乙烯、液化石油氣、氰化氫、硫化氫、氣化甲烷、氨等。(3)超低溫氣體:氫氣、冷媒等。(4)溶解氣體:乙炔氣體(電石氣)。1.毒性氣體:容許濃度在200PPM以下者。如二氧化硫、氯氣等液化氣體。 3.非燃性氣體:有氮、氬、氦、二氧化碳等壓縮氣體。 4.助燃性氣體:有氧、空氣等壓縮氣體。 -37- 三、壓力容器檢查 鍋爐及壓力容器(小型鍋爐以外)及第一種壓力容器(小型壓力容器以外)的檢查,分為焊接檢查、構造檢查、重新檢查、竣工檢查、定期檢查五種,以下分別敘述說明:(一)焊接檢查:凡是以焊接製造之鍋爐或壓力容器,應由製造人,即製造工廠負責人向製造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焊接檢查。(一)構造檢查:凡新造之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應由製造人向製造所在地檢查機構申請構造檢查。如水管式鍋爐,組合式鑄造鍋爐等分割組合式鍋爐,及在設置地組合之第一種壓力容器,可在安裝地築爐前,向裝設地檢查機構申請檢查。(二)重新檢查凡有下列之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1.廢用後擬再恢復使用之舊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 2.由國外進口之鍋爐或第一種壓力容器,申請檢查時亦應檢附國外製造國之檢查證明。 3.經構造檢查合格後,未裝設而閒置經過一年以上者。 4.遷移裝置地點者。 5.經過大改修後致其鼓胴、汽包、爐筒、火室、端板、頂蓋板、管板、集管器或補強支撐等有變動者。(三)竣工檢查:經過構造檢查或重新檢查合格後,經取得設置許可證明後即可申請竣工檢查,其申請檢查程序在該安全規則第六十三~六十六條有規定之。經竣工檢查合格後即發給合格證,其有效期限為一年。(四)定期檢查:凡經竣工檢查合格證之有效期限屆滿一年後,應申請施行定期檢查。 四、壓力容器之使用與維護因為壓力容器為高危險性設施,所以壓力容器的操作或使用人員,均須依「鍋爐及壓力容器安全規則」有嚴格的條件限制,其維護辦法也有所規定,故務須遵照辦理,才不致事故災害的發生。 (一)壓力容器之使用1.操作人員資格 第一種壓力容器之操作管理,應設置專任操作人員,其中對鍋爐及壓力容器之操作人員分為三級即甲級、乙級、丙級三種操作技術人員。 操作人員有二人以上時,應指定一人擔任主管。主管如有二人人以上時,應分別指定其職務。前項操作人員應負職責,除法規另有規定者外,悉依本規則之規定。使用人於設置上項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主管人員時,應向當地檢查機構報備(規則第七十四條規定)。 又操作人員不得兼任第一種壓力容器操作以外之工作,但經檢查機構認為不妨礙其保全及管理職務者,不在此限(規則第七十五條)。 2.操作人員責任 壓力容器操作人員,以具操作知識技能及經驗之專責人員擔任,並應負責擔任有關防止災害發生事故之責任,凡發現有異狀時,應立即採取適當之措施,並應經常注意實施下列事項: (1)確認安全閥壓力錶及其他安全設備無異狀後方予使用。 (2)避免急速、劇烈之負荷與變動。 (3)保持汽壓在最高容許使用壓力之下。 (4)保持安全閥、釋放閥等減壓設施之機能正常。 (5)有自動控制裝置者應經常注意檢驗及調整以保持正常機能。 -37- (6)設置冷卻水回收裝置,應保持機能正常(規則第七十七條規定)。 3.使用人員責任第一種壓力容器使用人,對於安全閥及其附屬配件之管理應負責維護下列事項: (1)安全閥有二具時,應調節在限制壓力下跳開,但經檢查後,其中之一應予固定,非經檢查員同意不得變動。 (2)壓力錶應設法保持在使用中不致振動,且其內部不致凍結或溫度不致達到80°C以上。 (3)壓力錶應在刻度板上易見處標示最高許用壓力。 (4)第一種壓力容器使用人,或從事其清掃、修理保養業者,遇其工人為清掃修理或保養需進入該容器內時,應採取以下措施: a.冷卻該容器。 b.實施該容器內之換氣及安全檢查。 c.在該容器內所用之電線,應令其使用可撓性雙重絕緣電纜,或具有同等以上絕緣效力及強度者,且燈泡需設護網。 d.確實隔斷與使用中之鍋爐或其他壓力容器之連絡管及電源。 e.人員進入容器內時應另有監視人員,留在人孔旁並保持連絡。 (二)壓力容器之保養與維護1.壓力容器之保養檢查(1)固定壓力容器的保養檢查:a.日常目視檢查。b.定期定點檢查:應在預定之測定點測定厚度及內部腐蝕之程度。c.開放檢查:以日常檢查及定期檢查之結果判斷而決定其時間。(2)移動壓力容器的保養檢查:a.灌裝時之檢查:先就外表之腐蝕、裂隙、溶痕、熱影響及變形等加以檢查,其他在灌裝時注意檢查容器用栓及有無異物混入。b.覆檢時之檢查:除灌裝時之檢查外,並應再為內部檢查及耐壓測驗。(三)壓力容器之維護注意事項1.第一種壓力容器:(1)通蒸汽前,管路中的凝結水要充份排除,以防阻塞管路造成超壓,確保使用無患。(2)關閉蒸汽之前,先將排氣管打開,以防止冷卻後發生高真空而損害設備或吸入物品造成堵塞。(3)容器內的內容物不得超過了75%,以免飛濺堵塞排氣管造成超壓或發生溢流燙傷意外。(4)操作人員不得離開操作位置過久。(5)經常注意控制儀表、水位等重要控制項之變化。(6)安全釋放裝置須經常檢查,調整保持靈活作用。 2.第二種壓力容器:(1)使用一段時間,需再檢查容器耐壓及其他試驗。(2)容器之內容物排除後,應清洗或排氣,以防止產生腐蝕或爆炸危險。(3)安全設備的安裝及維護要注意生銹或不靈活現象,導管變形時,應立即更換。(4)安裝時應注意底部排放口設置位,須使內容物容易排出,並且能完全除盡。 第十章物料儲運的安全-37- 一.物料儲運原則(一)物料要計劃儲存:1.無論臨時性或永久性的儲存工作,都應當做得整齊有序,隨意堆放物品,最易造成人員及物品之損壞。應注意不可阻礙緊急時需用的設備;如火警警報器、滅火器、急救設備、太平門梯及通道、電燈開關及保險絲盒等。2.車行道的寬度,應較最大車輛的寬度大1公尺。廠內通道應維持清潔,並禁止在通道上裝卸貨物或堆放物品。3.若在同一地區堆存同樣物品,可在附近牆上按水平劃出限制堆積之高度,既可使地面正常負荷,也可避免妨礙消防設備。(二)容器及盛具的堆放:1.堆積袋裝物品時,開口要向內。在堆積至1.5公尺左右時,應收減一圈,然後每隔1公尺收減一圈。取袋時應由最上層先取,不可由任何一角取起。2.短小的柱狀物或管子,應當放置於特別設計的架子上,應注意該處地板的最大負荷能力。3.金屬板普通都有很銳利的邊緣,所以在搬動時,一定要用皮墊墊住手掌,或戴用皮手套。4.圓桶在橫臥堆積時,應堆成錐形,最下一層約兩邊應用斜形木塊楔墊,以免滾動。(三)危險物品的儲存: 1.易爆固體:(1)存放大宗化學品、碎粒狀物品或粉狀物品,極易發生火災及爆炸。許多物品在固體時不曾爆炸,但若變成粉末時,很快就能燃燒。如碳粉、肥料、金屬粉、膠粉、石臘等。(2)避免爆炸混合物的形成,將粉塵的數量儘量減少,或加入足夠空氣稀釋之。(3)安裝除塵裝置,可以防止爆炸之危險。粉狀物的爆炸,大都是連續地,最初或許甚微,但積塵受震而飛揚時,很可能形成第二次的爆炸,如此繼續擴大以至毀滅。2.危險液體:(1)存放化學液體之場所應有良好的通風,並以自然通風為原則。(2)儲存揮發性液體的儲桶,避免放置在露天太陽直曬的地方。蒸發熱可使液體膨脹,內壓增加,造成外洩及火災爆炸。(3)危險物品的儲槽,以設置在室外為佳。其底部應有斜度。3.氣體鋼瓶:壓縮氣體鋼瓶應直立於地面,所有鋼瓶均應以鏈或繩固鎖於牆上、柱上成其他固定物體上。若瓶中裝有可燃氣體,不可將之置於易燃物近旁或大太陽直曬下。(四)危險物品儲存安全原則:1.依物料之性質分類儲存。2.通風設備要良好。3.採光要適當,但不可照射光線之物品不在此限。4.要有良好的防火、防爆之安全裝置。5.要有儲存危險物品的標誌。6.工作人員的安全維護。7.訂立安全規則及實施安全訓練或演習。二.儲存事故發生的原因儲存事故發生的原因,可以歸納為下列幾項:(一)不安全的環境:如通風不良、陽光照射、溫度太高等。(二)不安全的動作:如儲存時物料相互撞擊、壓力過大等。(三)堆積方法錯誤:如倚靠支柱存放,或在走道上存放物料等。-37- (四)超重存放:如超過建築物或地面之負荷能力、堆積過高等。(五)未設置安全裝置或警告標誌:三.搬運事故發生之原因一般而言,因物料搬運所造成的傷害事故,究其原因可以歸納為兩大項: (一)不安全的狀況:1.工作場所的規劃及管理不當。2.搬運的場所及路線不良。3.物料堆積不當。4.使用不當的搬運工具或設備。5.搬運工具或設備故障或有缺陷。 (二)不安全的行為:1.搬運方法錯誤。2.安全裝置失效或失修。3.裝載或卸下物料時,末使用警告標誌。4.末使用個人防護用具。5.不安全的放置、混合或結合。四.搬運事故發生之防止(一)人力搬運的安全:搬運物料所發生的傷害中,以不安全的習慣居多,及末使用適當的防護裝具等。一個人繼續不斷的反覆舉重,則此項工作重量的限制,男人約為20kg,女人減半為10kg。1.防止手傷害的方法: (1)注意查看材料有無破裂斑痕、不規則的鋸齒形邊緣,或光滑的表面等。(2)切實抓緊搬運的物品。(3)手指不可放在可能被擠壓的位置,特別在物品放下時,更須注意。(4)搬運木材、管子或其他長條物品時,不要把手放在兩端,方可避免手的傷害。2.防止腿部傷害的方法:避免腳及腿,就是穿戴防護裝具,如安全鞋、足面保護罩等。可減少腳的傷害。(1)搬運物品以前,應該確實注意兩腳站穩,身體保持平衡。(2)切實握緊所搬的物品。(3)提起或放下物品時,儘可能使兩腳靠近所搬之物品,留心不使兩腳放在物品下方。(4)如果必要將物品搬移,應該注意經過的路上是否有障磚。3.防止頭部等傷害:當解開綑紮箱匣的鐵皮或鐵絲時,應特別注意,不要使鐵皮或鐵絲的彎頭彈,傷害面部或身體。必要時,應戴安全眼鏡、口罩或其他安全裝具。(二)兩輪或四輪手推車、堆高手推車、動力平台車及特殊用途的高架手推車等,操作人員均需穿戴手套及安全鞋。操作搬運物料時要注意下列安全事項:1.重的物品置於下面,使重心儘量在底部。2.搬運物品放在車約前端,以便車軸負荷重力,不使拉手吃力。3.搬運物品必須妥置,不使滑溜以防中途跌落,高度絕不可妨礙視線。4.應讓車身負荷所載物品的重量,操作人員只需保持車身之平衡並向前推進。5.不要拉車後退。6.當下坡時車輛應在人之後。7.在安全速度下推動車輛不可推車跑步並隨控制車輛的方向。第十一章急救的種類-37- 一、工業急救急救的主要目的是救命,其基本原則在於:1.維持傷患呼吸暢通及血液循環。2.防止繼續失血及休克。3.防止傷勢繼續惡化。4.使傷患得到迅速而有效的治療。二、外傷的急救在外傷的急救中,最重要的事項是止血與防止細菌的感染。(一)傷急救的處理原則:1.傷口的處理不得弄到比受傷的當時更糟。2.盡量減少傷口出血。(二)外傷急救方法:1.使傷者靜臥。2.抬高受傷者的四肢。3.以清潔或消毒的紗布止血。4.有經驗者,可先行消毒傷口四周的皮膚。5.盡快送外科醫院診治,避免傷口細菌感染。三、骨折的急救(一)閉鎖性骨折的處理方法:骨雖斷而皮膚未被斷骨刺穿的骨折。1.盡可能置傷肢於自然的位置。2.使用副木之長度需足夠可以越過骨折處上下兩關節且有餘裕。3.用布或較軟的物品襯墊副木以免傷及皮膚。用繃帶或布條固定副木於骨折處下面關節之下方、於骨折處上面關節之上方、於骨折處同高處。(二)開放性骨折的處理:斷骨端貫穿皮膚的骨折。1.用壓力繃帶止血。放置敷料(清潔之毛巾或布塊等)在傷口上,然後一手或雙手用力緊壓,若手邊沒有紗布或繃帶之類的敷料,就直接用手或手指壓在傷口上,直接施力即可。2.用牢固的繃帶例如領帶、布條等將敷料固定在傷口處。3.使傷患臥下。4.與急救閉鎖性骨折相同的方法步驟用副木來固定,儘可能將肢體拉直或使他回復自然的位置。四、灼傷的急救人體的表面皮膚受到熱度的影響時,當其超過所能抵抗的溫度時,皮膚及內部組織即會遭遇嚴重傷害,稱為灼傷。(一)一般灼傷可分為四等級:1.第一度灼傷(紅斑性灼傷):為最輕微之灼傷,只有表皮受傷,皮膚顯出紅斑。2.第二度灼傷(水泡性灼傷):皮膚出現紅腫,有水泡產生,小水泡能被吸收而自癒。3.第三度灼傷(壞死性灼傷):屬於嚴重的灼傷,傷及皮下組織,有壞死現象,疼痛易受感染化膿,治癒後會留下明顯且難看的痕跡。4.第四度灼傷(炭化性灼傷):為最嚴重的灼傷,傷癒後會留下焦黑的疤痕。通常體表面積的50%以上的灼傷就會有生命的危險,30%以上為重傷,10%以上就得住院治療。(二)灼傷急救要領:1.沖:以流動的冷水沖洗傷口15~30分鐘。2.脫:於流動冷水沖洗中,小心脫除傷口周圍的衣物。3.泡:於冷水中泡10~30分鐘,以消除餘熱,降低傷口疼痛。4.蓋:以乾淨的毛巾蓋住傷口,防止細菌感染。5.送:緊急送醫。五、出血的急救(一)直接壓迫傷口止血法此為最簡而有效的止血法,除了較大的動脈出血外均可普遍採用,其法係以消毒過的厚紗布塊,直接覆蓋於出血傷口上,並以手施加壓力。(二)迫止血點止血法-37- 動脈出血,依照前述止血法壓迫五分鐘,如仍未能將血止住時,應即壓迫止血點以止血。人體之主要止血點每邊計有六處。1.頭部出血如出血部位在眼睛以上,可壓迫耳前方止血。2.面部出血如出血部位在眼睛以下,可壓下額角前約一吋處止血。3.頸部或喉部出血將大拇指置於頸後部,其餘四指壓迫喉頭旁之凹陷處止血。4.肩腋及上部出血,將拇指壓迫鎖骨後面之凹窩而向下面第一筋骨壓迫止血。5.臂部手指間三分之二以下出血,將手握於腋窩與彎中間拇指握臂之外側,其餘四指壓迫臂之內側上臂骨處止血。6.大腿小腿及足部出血,將手掌壓迫腹骨溝止血。(三)止血帶止血法如出血部為四肢,用前述二法均不能止血時,可使用止血帶。但使用止血帶止血,頗為危險,如運用不當,常致事後必須鋸掉一肢體。縛止血帶之部位有二﹕一為上臂距腋窩一橫掌的部位,二為大腿距大腿根一橫掌之部位。止血帶每隔十五分鐘緩解一次,以便血液循環周流患肢。緩解方法即為將短棒朝反方向旋轉。六、心臟的急救(一)胸外心臟按摩之實施要點說明如下1.識別有無心跳。2.使之仰臥。3.使其頭部向後傾,以免堵塞氣道因而窒息。4.搶救者半蹲於患者身側,俾增加體重於患者身上,然後以右手掌根部按住患者的胸骨上,為免傷及患者的肋膜及肋骨,應使五指稍微張開。5.左手按於右手背上,用力壓下使患者的胸骨下陷二~三公分,而小孩的骨骼較弱,僅用單手即可,成入之胸骨於失去知覺時亦相當軟弱。6.用力壓下後,即減去雙手上的力量,並使雙手微向上提,如此以一分鐘六十~七十次的速率反複地進行急救。七、昏厥的急救昏厥又稱「休克」或「虛脫」,其症狀為臉色蒼白、皮膚濕冷、呼吸急促、脈膊加快。1.使傷者靜臥,保持安靜最為重要。2.保持傷者體溫,最好以毛毯舖蓋。3.如係出血而引起的昏厥,應先止血,如係疼痛引起者,應緩解傷者的痛苦。4.傷者清醒後常覺口渴,可予飲水,但是腹部受傷時不可飲用。八、呼吸困難的急救(一)呼吸停止以後經過數秒鐘或數分鐘(最久不超出十分鐘),即引起心臟跳動的障礙,故在停止呼吸後至停止心跳以前急救。(二)口對口人工呼吸法1.使遇難者仰面臥著(臉朝上),使其頭部向後傾,解開其衣領及皮帶。2.大拇指伸進遇難者上下齒之間,用力使下顎突出直至下齒高於上齒。3.用右手大拇指和食指捏住鼻孔。4.作深呼吸,將你的口緊對準遇難者之口,然後向遇難者的口吹進空氣。並注意患者之胸部有無鼓起。如胸部沒有鼓起則檢查遇難者頭顎之位置且檢查氣道有無異物。5.將你的嘴移開,讓遇難者吐氣。數三以後重複吹進空氣,每分鍾應重複12次,直至遇難者恢復呼吸為止。(如遇難者為小孩時,應增加至每分鍾20次)。-37- 第十二章防火、防爆與消防工業事故中,火災與爆炸災害,占有很高的比例,所造成的災害損失也最大。爆炸是由於能量迅速解放所引發,爆炸的破壞力甚大壹、防火一、可能引起火災爆炸之危害因子或火源(一)危險物:1.爆炸性物質:本身為可燃性物質,又為供氧物質,可能因摩擦、衝擊或加熱即可產生大量之熱及氣體,造成激烈之爆炸。如硝化纖維等硝酸酯類、硝基化合物、過氧化丁酮等。2.著火性物質:有吸濕性或接觸水份分解產生可燃性氣體,同時發熱發火,或與氧接觸易發生危險物質。如金屬鈉、碳化鈣、黃磷、鎂粉等。3.引火性液體:常溫可蒸發,火焰接近可引火燃燒,閃火點未滿攝氏六十五度之液體,如甲苯、二甲苯、汽油等有機溶劑。4.氧化性物質:與可燃性物質或還原性物質接觸,並遇到衝擊、摩擦、發火源就有火災、爆炸危險,如氯酸鹽類、過氯酸鹽類、硝酸鹽類、次氯酸鹽類等。5.可燃性氣體﹕在一大氣壓攝氏十五度時,具有可燃性之氣體,如乙炔、液化石油氣等。(二)其他危險物﹕如鍋爐、壓力容器、加熱爐、可燃性物質、可燃性粉塵如鈣、矽、鈦等。(三)不相容物混合﹕如強酸與有機物、還原劑與氧化劑。(四)電氣設備:由於電線短路、漏電、電氣設備過載過熱。(五)熱表面:與加熱設備如加熱爐、乾燥設備等接觸引燃。(六)明火﹕與酒精燈、烤爐、烤箱、紅外線烤爐等明火直接接觸引燃。(七)靜電﹕機械設備運轉、物料、與人體積存的靜電,由於接地不良而引起引著火爆炸。(八)落雷﹕避雷裝置未能於打雷時,引走瞬間產生之電流。(九)地震﹕不穩定儲存物料、化學物品、管路、設備未考量耐震設計。(十)排氣裝置設計、保養失當,造成易燃物與風管內蓄積燃燒。二、燃燒四要素(一)燃料。(二)氧氣:空氣為主要之供氧源,高溫燃燒時,氧化性物質中之氧,亦可能成為氧源。(三)熱能:燃料燃燒需有一定之能量始能著火,供應能量之來源可能為明火、電器火化、衝擊、摩擦、過熱物件、高溫表面、自然發熱。(四)連鎖反應:物質燃燒時因連鎖反應使分子解離生成不穩定之游離基,使火焰繼續燃燒。三、著火原理與滅火原理(一)三角原理普通火災通常由可燃物(燃料)、熱能(溫度)與氧氣三者混合而成。當某一物質(燃料)逐漸加熱達到燃燒點時,便能著火燃燒,如再繼續不斷的供給氧氣與燃料,那麼熱能就一直保持在燃燒點上而燃燒著,三者缺一就無法發生燃燒。-37- (二)四面原理(四元論)物質的燃燒除了三角原理中三要素外,還有一種連鎖反應的作用,是介於燃料及氧化之間的化學反應,要使物質開始著火及能夠繼續燃燒,所產生的化學連鎖反應必須不受到干擾。若是受到干擾,會影響著火以及燃燒的持續性。(三)滅火原理只要除去著火三要素中的任何一項以上,就可以達到燃燒停止而滅火的目的。例如,將可燃物隔離,氧氣予以窒息,燃燒熱能冷卻,抑制連鎖反應等,都是滅火的要領。1.隔離法:將燃燒中的物質燃料移開或是斷絕其供應,以削弱火勢或阻止其繼續延燒而滅火。常見的方法為開闢防火巷及防火牆、防火門的設置。其他如可燃性液體加入不燃性液體,以降低其濃度,使液面蒸發之可燃性氣體減少;又如油料漏油引起火災,應立即關閉進口、停止油料的輸送。2.冷卻法:將燃燒物冷卻,使其熱能減低至燃燒點以下,可使火自然熄滅。常用的方法為水冷卻法及滅火劑冷卻法。因為水的氣化熱與比熱較大,例如使1公克的水氣化為水蒸氣約需539卡的熱,使1立方公分的水蒸發為水蒸氣,其體積增加1700倍。因此水不但是最好的冷卻劑,還可做為空氣的稀釋劑。3.窒息法:使燃燒中的氧氣含量減少,可以達到窒息火災的目的。通常空氣中氧的含量為21%,如降低至16%,可以控制可燃性液體的燃燒,減少至3%,便可控制可燃性固體的燃燒。窒息法的要領:(1)以不燃性氣體覆蓋燃燒物:灌注比重大的不燃性氣體,如二氧化碳滅火劑於燃燒物上。(2)以固體覆蓋燃燒物:燃燒面積不大時,使用砂石、土塊、棉被等物覆蓋消滅火源。(3)使用不燃性泡沫覆蓋燃燒物:適用於可燃性液體,如油類、酒精、溶劑等火災。(4)密閉燃燒空間:等待氧氣消耗殆盡,火源自然熄滅。4.抑制法:破壞燃燒中的游離子,使其連鎖作用失效。例如,加入鹵化烷或乾粉等滅火劑。四、火災分類與滅火器的使用(一)火災分類依據美國國家防火協會,根據各種滅火劑的類型,將火災分為四大類別:1.甲類(A類)火災:一般可燃性固體,如木材、紙張、衣服、塑膠、橡膠、廢料等所引起的火災。使用水或含有大量水分的溶劑滅火最有效。2.乙類(B類)火災:由可燃性液體或可燃性氣體與固體油脂類物質所引起的火災。例如:汽油、機油、燃料油、溶劑、酒精、油霧、液化石油氣、溶解乙炔器等。最有效的滅火方法為控制空氣中的氧氣。禁止使用大量的水灌注,以免助長火焰的蔓延;常用乾化學劑滅火劑。例如,二氧化碳、泡沫等。3.丙類(C類)火災:係由電力設施、電氣設備,因電力之使用不當所引起的火災。例如:馬達、開關設備、接線盒、變壓器、其他通電線路等。滅火必須使用非導電滅火劑如乾化學劑、二氧化碳滅火劑以撲滅。泡沫及水均不宜使用,因其具有導電性,並且可能使救火人員觸電。但是電源切斷後,可視同甲、乙類火災。4.丁類(D-37- 類)火災:由可燃性金屬,如鉀、鈉、鈦、鋁、鎂等易氧化類金屬或浸水性物質所引起的火災。需要特種技術,使用特種金屬化學乾粉撲滅。普通滅火劑不能使用,因為燃燒物帶與滅火劑發生化學作用而增長火勢。從以上的火災分類中,了解到各類火災的特性,進而知道應使用何種滅火劑滅火。例如甲類(A類)火災,主要以冷卻為主,適用以水滅火;乙類(B類)火災要以窒息法,以控制某液體表面氧氣的含量,通常使用泡沫覆蓋法使液面與空氣隔絕;丙類(C類)火災,主要以抑制法為主,常使用化學乾粉滅火劑或鹵化烷等滅火劑;丁類(D類)火災,則需要使用特種乾粉滅火劑。表一滅火劑之滅火效能適用滅火劑火災類別水泡沫二氧化碳鹵化烷乾粉ABCBCD甲類火災○○○乙類火災○○○○○丙類火災○○○○丁類火災○註:1.○記號表示適合。2.乾粉ABC為多效乾粉及泡沫配合乾粉、適用甲乙丙類火災。3.丁類火災可使用無水氯化鈉、乾砂及乾蘇打粉滅火。五、滅火器使用1.泡沫:不要將泡沫直接噴在燃燒中之液體,應讓泡沫輕輕落在火焰上。2.二氧化碳:儘可能接近火焰噴灑,首先噴其邊緣,再漸漸向前向上噴灑。3.水霧:將滅火器置於腳凳,直接噴灑火焰基部。4.乾粉:直接噴灑於火焰基部,緊接著將乾粉噴灑方燃燒中之物料。六、預防火災(一)控制火源1.保持廠房整潔衛生。2.可燃物品處理要遠離明火及其他可能為發生火源之設備。3.正確使用高溫設備:電焊、氣焊、鑄造、熱處理,做好防護設施,避免引燃附近可燃物。4.做好電力設備維護:定期檢查維護,防止線路破損或絕緣不良而引發火災。5.完善的機械設備保養:如軸承潤滑,避免機械損壞或零件互相摩擦產生火花引起火災等。(二)研究分析火災資料,擬定防範對策。1.實施機械、電力設施等定期保養與檢查。2.實施安全、防火、防爆等教育訓練,以養成良好工作習慣。3.擬定安全規則限制危險工作的範圍。例如:禁菸、禁火。4.改善工作環境,減低不安全環境因素。(三)加強消防設施1.購置防火設備:2.裝置防火警報系統3.健全消防組織。貳、防爆一、爆炸的種類-37- (一)迅速分解的爆炸。(二)壓力過高的爆炸:由於壓力容器或鍋爐等內部壓力過高,而使容器承受不住被破壞,能量迅速解放而產生爆炸。(三)自燃因溫度的升高而增加速度產生爆炸。二、爆炸預防:爆炸的預防要領如下:(一)防止爆炸性混合氣體的產生。(二)建立安全裝置:使用防爆電器並設置自動控制的安全裝置,以管制通風,防止爆炸性混合氣體的產生。(三)改善通風設施。(四)惰性氣體的使用:惰性氣體可以防止氣體、蒸氣、塵屑等的爆炸。(五)實施煙火管制控制火源:例如禁止吸菸,或設立吸菸區。(六)爆炸警報系統:利用偵測警報系統、預防爆炸發生,作有效的預防處置。(七)加強安全教育訓練、宣導,尤其是操作壓力容器與鍋爐等危險工作。參、消防一、消防系統的種類工廠消防系統,依設置方式及滅火劑的分類如下:(一)固定式消防系統1.自動噴水系統:當噴水容器頭部的金屬感受到高熱的感應即能自動噴水而滅火。2.特種化學劑噴射消防系統:如泡沫、乾粉、二氧化碳、蒸氣、惰性氣體等滅火設備。(二)移動式消防系統包括可移動式的手提滅火機、消防泵、消防車等,雖有固定消防系統,仍需具備移動式設備,以互相配合支援。(三)防火偵測系統防火偵測系統即火災自動警報系統,乃利用各種偵測器,偵知火災的發生地點,再由傳遞信息的路線,將此信息傳遞給各種警報器,以儘速通知屋內人員,以便於滅火或逃生。二、依滅火劑分類(一)消防水系統:在滅火系統中所占比重最大,為甲類火災有效的滅火劑。一般設施,包括供應水源的蓄水池、消防栓、消防幫浦、消防水帶等。(二)泡沫滅火系統:為乙類火災有效的滅火劑,能覆蓋液體表面,阻止可燃性蒸氣飛散,隔離空氣以窒息火焰,同時具有冷卻作用。(三)乾粉滅火系統:為丙類火災滅火劑。滅火速度快,不產生腐蝕性與有毒氣體,對人類、牲畜無害。(四)惰性氣體系統:有二氧化碳與氮氣,均具有稀釋空氣中的氧而產生窒息作用,及吸收空氣中的熱而有冷卻作用。使用前應注意現場人員的警報與疏散作業,使用後需充分通風。(五)鹵化烷系統:當遇到火焰即自行汽化作用,具有冷卻、窒息、抑制等三種滅火功用。使用後不汙損設備,適用於圖書館、高級儀器設備等場所。-37- 第十三章工業衛生與個人設施一、前言工業衛生與個人衛生設施的好壞,直接關係到員工或學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及企業形象甚至國家形象。另一方面工廠所製造、排放洩漏出來的工業廢水、有機化學廢棄物等,如果沒有做好妥善的處理,將造成破壞環保、生態,污染河川、水源,嚴重危及廣大民眾身心健康。因此,對於如何保障員工與全體國民健康,防止事故災害發生及提昇生產效率而言,注重工業衛生與提供良好的個人設施,實在是不可忽視的課題。二、飲水衛生水約佔人體百分之七十,人體水分因運動工作而不斷的耗損,適時的補充水分是必要的,飲水對於人體的健康安全有著很重要的關鍵地位。人們每日約需補充3公升的水分。如何提供安全衛生無慮飲用水是重要的。依據勞工安全衛生規則中對於雇主供應勞工所需的飲水的規定與一般注意事項:1.在適當場所供應飲用水,並足夠員工需要。2.飲用處所及盛水容器應保持清潔,盛水容器應加蓋,並且應有不致被有害物及污水污染之防止措施。3.飲用水應該符合當地水質衛生監測標準,非自來水水源之水質應送衛生機關化驗合格,每年至少檢驗一次。4.不得設置公用之飲水杯具。5.非作為飲用水之水源,如工業用水、消防用水等,必須有明顯標誌以資識別。6.工業或消防等用水,應該與飲用水分別由不同水管供給,分別設置給水系統。7.飲用水需用潔淨的水,否則必須經過適當的處理,直到安全方可飲用。如使用過濾、消毒、殺菌、沉澱、煮沸等處理。8.各類用水的給水系統,應定期檢查與更換設備。如飲水機的濾心定期清洗更換。9.隨時監測場內水質污染情形,並做好水質分析和水質處理等必要措施。三、排水和廢棄物處理對於事業排水和廢棄物的處理要求也愈高,工廠周圍居民,圍廠抗議工廠任意排放廢水、廢棄物處理等不當的事件,時有所聞,例如大園鎘米事件及最近化工有毒廢棄物暗管直接排放污染河川等。因此,排水和廢棄物的處理是不容忽視的,切不可因為貪圖一時的便利而造成大眾的不便,甚至遺禍後代子孫。有關工業廢排水和廢棄物的處理要項如下:(一)排水系統應依照一般排水系統,如排放雨水、清洗用廢水、衛生用廢水及工業廢水等系統,應分別設置處理。 (二)工廠排放廢水,應該經適當處理後,如過濾、沉澱、生化、中和除臭、除色素等,直到符合排放標準方可排放,以免造污染。(三)廢水、廢棄物的處理,應依有關規定與標準辦理。-37- 工廠內各部門應放置相當數目加蓋的垃圾箱桶,以便放置一般廢棄物,並經常清除、消毒、回收,以保護環境清潔衛生以免有害健康。(四)廢棄物之清除及處理,應符合廢棄物處理法之相關規定。(五)對於可能被生物病原體污染的處所、容器等,應予不定期適當消毒。(六)凡有毒性或易燃性之廢棄物,應該特別委請專業機構代為處理。(七)焚燒廢棄物時,應使用設計完善,合乎規定的焚化爐,以避免造成空氣污染或引起火災。(八)排水溝應加蓋,以保持環境的清潔。四、個人衛生設施個人衛生設施,對於個人健康有密切的關係。提供良好衛生設施及加強個人衛生習慣,再加上健全的工廠環境,將可確保個人健康安全。五、食物供應設施與衛生食物供應設施主要為廚房和餐廳,以提供衛生、清潔、營養、舒適的進食環境。我們知道許多病菌、疾病的傳染都是藉由食物進入身體所引起,所以食物供應設施應特別重視。有關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及其他衛生注意事項如下:1.工廠員工在廿人以上應設置廚房與餐廳。2.餐廳、廚房應隔離,並有充分之採光與照明及易於清掃。3.餐廳應設於作業場所外,有供勞工使用之餐桌、座椅及其他休息設施。4.餐廳面積以同時進餐人數每人一平方公尺以上為原則。5.工廠設置餐廳處,應不得讓員工處於有毒物或塵埃、粉末、毒氣散布及其他有害勞工健康之工作場所進膳。6.餐廳應保持清潔,門窗應裝紗窗,並應有餐具消毒、保存設備。7.通風窗之面積不得少於總面積百分之十二;應設置加蓋之垃圾容器及適當排水設備。8.應設有防止鼠類、蒼蠅等害蟲及家禽侵入之設備;廚房之地板應由不滲透性材料構築且為易於排水及清洗之構造。9.污水及廢棄物應置於廚房外並妥為處理;必要時,廚房應設機械排氣裝置以排除煙氣及熱氣。10.廚房應設置廚餘瀝乾收集桶統一處理廚餘。11.建立衛生健檢制度,以維持飲食衛生,確保健康。12.供膳人員需定期健康檢查,不得由患肺結核、肝炎、性病、化膿性皮膚病或傷寒帶菌者等法定傳染病菌者擔任。13.工作人員應穿著清潔工作衣工作。-37- 第十四章公害的防治一、空氣污染空氣污染是指空氣中含有過量的物質,使自然環境的自然淨化能力失去調節功能,造成動植物的危害,甚至死亡。以氣體、液滴或微細固體等存在。(一)空氣污染的來源:如表一所示。表一空氣污染的來源與種類種類污染來源煤煙工廠、交通工具、火車、輪船、垃圾焚燒、生煤燃燒、重油燃燒灰塵營造工程、水泥工廠、碾磨工廠燻煙電鍍工廠、酸洗工廠、各類冶金工廠二氧化硫汽油、硫磺原料工廠二氧化碳燃燒不完全設備工廠、汽機車排放、森林火災氧化氮肥料工廠、雷雨放電時排放氯氣塑膠工廠、鹼業工廠硫化氫和二硫化碳(CS2)人造纖維、紙漿製造(二)空氣污染的影響1.危害人體健康:引起呼吸系統疾病,如支氣管炎、肺炎、肺癌、肺氣腫、氣喘等。2.傷害動植物。3.妨礙交通視線:影響飛機飛行和降落,陸上的交通車輛也因視線不良,造成車禍。4.損毀財物、建築物:空氣中含有大量的SO2、SO3等,造成酸雨,使金屬腐蝕、塑膠脆化、皮革腐化、建築物損毀、污垢衣物、傢俱、車輛等,縮短使用年限。(三)空氣污染的防治方法未來我國空氣污染防治策略應依下列七個原則施行:1.預防原則2.總量管制原則3.地方自治原則4.誠信原則5.污染者付費原則6.嚴格處罰原則7.積極參與原則。二、水污染指由於人為的因素,直接或間接介入污染物質於水中,引起水質物理、化學、或生物特性的改變,以致影響到水的正常用途或危害國民健康及生活環境。(一)水污染的來源:1.天然污染2.都市和家庭污染3.農業污染4.工業污染5.核能污染。(二)水污染程度的表示法:1.溶存氧量(DO):係指水中溶存的氧氣量,以每公升(l)含有幾毫克(mg)的氧氣表示。一般河川、湖泊或海域,最低水溶存氧量皆應在2mg/l以上。2.生化需氧量(BOD):指微生物分解物質所需要的氧氣量。3.化學需氧量(COD):即化學氧化所需氧量。-37- 4.pH值:即水質的酸鹼程度,pH等於7為中性,一般河川、湖泊或海域的水質在6.0~9.0之間。(三)水污染的防治方法:水污染防治的最好方法,就是要減少有害物質進入水道,增加自然淨化能力。1.規定工廠廢水的排放基準。2.建立完善的下水道系統,解決家庭污染源。3.除去河川中的污泥,增加水中含氧量。4.喚起國民公德心,不任意丟棄垃圾,污染水源。5.除去污水中的有害物質,可以物理方法、化學方法及生物方法來處理。三、噪音所謂噪音,指超過管制標準之聲音。噪音及振動會引起人在心理上和生理上的不適,使人煩悶緊張、精神不集中,因而影響工作效率。(一)噪音對人的影響:1.心理上的影響:使人驚嚇、心神不定、緊張、影響睡眠、休息、集中力等。2.生理上的影響:引起聽力障礙、噁心、頭痛、胃腸不適、高血壓,當長期身處噪音之中,肌肉的控制力減低,皮膚會變蒼白、呼吸急促。3.干擾語言的傳達:工作上之執行受影響,且操作時安全亦受到威脅。(二)噪音污染程度表示法聲音依據聲波的大小、高低、波形等不同,引起不同的聽覺。1.聲音的大小又稱為「響度」,它是聲波的強度所引起的聽覺,響度越大,聲音越大。2.聲音的高低又稱為「音調」,它是聲波頻率所引起的聽覺,頻率越高,音調越高。3.聲波的波形決定聲音的「音品」,或稱為「音色」,它是人耳用以鑑別聲源的種類。4.強度,通常以音壓貝爾(bel)來表示,但實用單位則為十分之一貝爾,即所謂分貝(dB)。一般約在72~80dB就算是噪音了,若達到120dB的強度,即有不舒服的感覺,若超過140dB則人的耳朵即會有疼痛的感覺了。四、公害防治原則生產的過程所產生的廢棄物,也對人類生活的環境造成不同程度的污染。重要的是全體國民、企業單位,都要有防治公害的意識,發揮公德心,才能確實做好公害防治工作。以下是公害防治的基本原則:(1)確實遵守公害防治的法規。(2)積極研發消除公害的技術及防治對策。(3)迅速解決現存的公害,並嚴防危害繼續擴大。(4)加強公害防治教育,提高大眾對公害的認識與防治觀念。(5)設立公害防治的監視與監測機構。(6)加強大眾傳播力量,建立環保共識。-37- 第十五章我國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一、我國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工業安全與衛生的有效執行管理,有賴政府制訂各項法令規章,確實作好監督、管理、檢查、教育等工作,避免在執行上的偏失,同時也作為企業界,防止意外事故,改善各項設施的依據。我國現行的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主要在確保工業安全與衛生、保障生活安全,藉以促進工業蓬勃發展,帶動經濟繁榮與成長。較重要的法令規章,有勞動基準法、勞工安全與衛生法、勞工保險等。二、勞工政策的意義任何對於勞工所制訂的主張或對策,都可稱為勞工政策。我國勞工政策的制訂,是根據國家最高指導原則,就各項勞工問題,如勞工福利、勞動條件、勞工組織及勞工活動等,所作具體而有效的解決方案。因此勞工政策是國家的重要政策之一,也是政府處理勞工問題的基本精神所在。我國重要的勞工政策如下:(一)中華民國憲法憲法一五二條至一五七條,對工作權及勞工、童工、女工的保護、勞資合作協調、推行衛生保健制度等,均有所規定。(二)現階段社會建設綱領保障勞工合法權益、實施安全與衛生檢查、加強安全與衛生設施、促進勞資合作、推展福利服務等。(三)現階段加強國民就業輔導工作綱領加強勞工行政、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衛生檢查、倡導合理工資、適當的工時制度等。三、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係為保障職業安全衛生的法律及行政規章,據以實施、監督、管理、檢查、改善等,方+可避免執行人員的缺失,對於相關工作場所、相關人員等亦具有教育作用。同時可作為企業界防止意外事故,改善設施,訓練員工之依據。現行重要工業安全與衛生法規如下:(一)礦場勞工安全衛生設施標準(87.6.30修正)(二)礦場勞工衛生設施標準(87.6.30修正)(三)勞工安全衛生法(63.4.16公佈施行,80.6.30修正)1.勞工安全衛生法施行細則(63.6.28內政部發佈執行)2.勞工安全衛生設施規則(63.1.030發佈施行)3.勞工安全衛生組織及管理人員設置辦法(64.5.24發佈實行)4.高溫作業勞工作息時間標準(63.8.28施行)5.勞工健康管理規則(65.2.16施行)6.勞工安全衛生訓練規則(64.6.12施行)7.各業安全衛生設施標準。8.鍋爐及壓力容器、起重升降機具等安全規則。-37- 9.危險物質中毒預防規則。(四)勞動基準法(73.7.29公布,73.8.1實施)(五)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74.3.1公佈施行)(六)勞動檢查法(80.7.17公佈施行)(七)勞動檢查法施行細則四、重要法規摘要我國現行有關工業安全與衛生法律及有關規章摘要如下:http://www.labor.gov.tw/)(一)勞工安全衛生法勞工安全衛生法為各業勞工安全衛生之法律,本法為規定者適用其它相關法律,工廠法、礦場法、工廠檢查法等安全衛生之主要內容,多已歸納列入本法。(二)勞動基準法為規定勞動條件最低標準,保障勞工權益,加強勞雇關係,促進社會與經濟發展,特制定本法。(三)勞動檢查法為實施勞動檢查,貫徹勞動法令之執行、維護勞雇雙方權益、安定社會、發展經濟,特制定本法。-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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