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代议制的形成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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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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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专题七近代西方民主政治的确立与发展⑴关于“近代”:从世界范围看,“近代”开始于16世纪,从古代到近代的依据是社会转型,即进入了资本主义时代。近代与古代的最基本区别是:第一,商品经济取代自然经济;第二,法治取代人治;第三,自主的公民取代被动的臣民。在政治方面的转变具体表现在:国家权力取代王室家族权力,以法律取代王命和贵族特权,以民选的国家机构取代王朝和廷臣,在原则上以主权在民取代主权在君。⑵关于“西方”:这里的“西方”不是一个纯地理意义上的概念,而是一个政治的概念,它是指欧洲、北美洲、大洋洲以及亚洲的发达资本主义国家

2、。⑶关于“近代西方民主政治”:在专制统治被推翻,资产阶级民主政权建立之后,关于人民如何行使权力的问题,“主权在民”的原则没有回答这一问题。启蒙思想家有的主张直接民主,如法国的卢梭;有的主张间接民主,如英国的洛克。但是,近代资产阶级宪政实践表明,民族统一国家出现后,适合于小国寡民的直接民主制已经无法实现。因此,英国资产阶级在封建议会基础上首创代议制,并认为“议会主权”就是“人民主权”,从而代议民主制被西方国家普遍接受,也成为其政治制度的共同特点。近代西方国家的民主政治制度既有共同点,因为各国所依据的思想理论和文化渊源

3、是共同的,这就是17、18世纪启蒙思想家的政治学说以及从古希腊、罗马保留下来的民主政治文化;又有多样性,因为各国所建立的是要适应本国政治、经济、社会需要的制度。各国在建构自己的政治制度时,采取了革命的或改良的、战争的或和平的、创制的或模仿的等不同方式。根据“主权在民”的原则,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人民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而是通过一定的程序选举代表组成代议机关来行使国家权力,有一定的任期和明确的法律规范。这就是代议制。代议制和普选制密切相关的,没有普选制就没有代议制,这也是代议制和以前封建议会的根本区别。封建议会只是国

4、王运用令状委任产生的。普选制则完全改变了其封建性质。英国:君主立宪制美国:三权分立的总统制法国:半议会半总统制德国:议会民主制西方第一部论述代议制的专著什么是代议制?(见课本P104“知识链接”)第一课时英国代议制的确立与完善一、背景1.《大宪章》和封建议会制度2.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光荣革命”二、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发展过程确立:1689年《权利法案》和1701年《王位继承法》的通过→发展:18世纪中叶责任内阁制的形成→完善:1832年议会改革,普选权扩大→强化:19世纪末“内阁专横”格局的出现三、特点:4点,P10

5、4课前提示四、作用白金汉宫英国女王伊丽莎白二世(1926年生,1952年继承王位)英国议会大厦DowningNo.101215年,英王签署《大宪章》,确立“法律至上”和“有限王权”的基本原则。英国议会上院(贵族院)下院(众议院)国王(王权)咨议会(枢密院)大法官庭威廉三世和玛丽二世英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光荣革命”:资产阶级和新贵族通过暴力革命推翻封建王权,建立起了资产阶级共和国,实行克伦威尔的独裁式的“护国主”政治。克伦威尔死后,形势动荡不安,很有可能使革命成果得而复失。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不得不在保持革命基本成果的前提

6、下进行了妥协,斯图亚特王朝复辟。但复辟王朝要恢复完全的封建专制统治,这是资产阶级和新贵族不能答应的。旧王朝绝对不行,共和制也行不通,要找到一个可以被大多数英国人承认和接受的政权,还只能是君主制的政权,惟一可行的,就是妥协、改造君主制度,使它在形式上保留君主制,但在本质上要适应资本主义的发展,实行议会民主制。因此资产阶级和新贵族发动“光荣革命”,建立起君主立宪制。立法权征税权(财政权)司法权军事权1.凡未经议会同意,以国王权威停止法律或停止法律实施之僭越权力,为非法权力。3.设立审理宗教事务之钦差法庭之指令,以及一切

7、其他同类指令与法庭,皆为非法而有害。4.凡未经议会准许,借口国王特权,为国王而征收,或供国王使用而征收金钱,超出议会准许之时限或方式者,皆为非法。6.除经议会同意外,平时在本王国内征募或维持常备军,皆属违法。8.议会议员之选举应是自由的。9.议会内之演说自由、辩论或议事之自由,不应在议会以外之任何法院或任何地方,受到弹劾或讯问。13.为伸雪一切诉冤,并为修正、加强与维护法律起见,议会应时常集会。──选自英国《权利法案》问:《权利法案》对国王和议会的权力分别是怎样规定的?它的目的是什么?选举权言论自由权集会权《权利法

8、案》和《王位继承法》颁布后,英国国家权力的中心有没有转移?17世纪后半叶以前的英国:认为“君权神授”,鼓吹“除上帝以外,国王不对任何人负责”,并宣称议会的权力来自国王。17世纪末以后的英国:国王权力的来源已不再是神授而是议会,国王从此变成服从议会的立宪君主。政治权力的核心从英王逐渐向议会转移。(“两原则”,P105第三段)君主立宪制是资本主义国家以世袭的君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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