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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第五章 合同法总则 合同法每年都是重点章节。今年教材将总则分则分别作为两章,这两章肯定还会有案例分析题。所以应重点复习。第一节 合同法概述 【大纲要求】了解合同的概念和特征、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熟悉合同的分类。 一、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1.概念 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006年单选】下列协议中,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是( )。 A
2、.张某与王某的收养合同 B.李某与孙某的婚约 C.杜某与丁某的专利权许可使用协议 D.赵某与钱某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 【答疑编号11050101】 正确答案:C 2.特征(略) 二、合同的分类 分类标准具体种类分类意义1当事人双方是否互负义务单务/双务合同可否行使抗辩权;双务合同风险负担的分配2当事人取得利益是否付出代价有偿/无偿合同有偿合同债务人的责任重;限制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纯获利益的无偿合同可独立订立;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条件不同3法律上是否规定了一定合同的名称有名/无名合同法律适
3、用不同4合同成立是否须交付标的物诺成/实践合同合同成立要件不同;当事人义务的确定及承担的责任不同。5合同是否要以特定形式为要件要式/不要式合同 6合同相互间的主从关系主/从合同 7根据订约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否为自己谋取利益为自己的利益订立的合同/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 【2004年单选】下列合同中,必定属于有偿合同的是( )。 A.借款合同 B.保管合同 C.买卖合同 D.委托合同 【答疑编号11050102】 第18页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4、 正确答案:C 【2003年单选】关于为第三人利益订立的合同,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第三人是合同当事人 B.合同的成立须征得第三人的同意 C.合同只能为第三人设定权利 D.合同的成立以第三人签名为条件 【答疑编号11050103】 正确答案:C 三、合同法的基本原则(略) 第二节 合同的订立 【大纲要求】熟悉合同的当事人、合同的内容、合同的形式、合同订立的程序、合同成立的时间与地点、缔约过失责任。 本节内
5、容几乎每年都考。 一、合同当事人(略) 二、合同的内容 1.一般合同的内容 合同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如下条款: (1)当事人的名称或姓名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酬金。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争议解决的办法。 2.格式条款 (1)含义 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2)格式条款的解释 对格式条款的理解发生争议的,应当按照正常理解予以解释。对格式条款
6、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不一致的,应当采用非格式条款。 格式条款的其他内容,请自己看教材。 三、合同的形式(参照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 口头/书面/其他 四、合同订立的程序 第18页2007年企业法律顾问执业资格考试网上辅导民商与经济法律知识 (一)要约 1.要约的概念 2.要约的有效要件 第一,要约必须有具有订约能力的特定人做出的意思表示。第二,要约必须具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第三
7、,要约向要约人希望与之订立合同的受要约人发出。第四,要约的内容必须确定和完整。确定,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使受要约人能理解要约人的真实含义,而不能含糊不清。完整,是指要约的内容必须具有足以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件,即具有使合同成立的主要条款。 3.要约的法律效力 第一,对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生效后,在其存续期间不得擅自变更或撤回的效力。 第二,对受要约人的效力,是指要约经受要约人的承诺,合同即告成立的效力。 4.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要约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 要约可以撤回。撤回要约的通知应当在要约
8、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004年单选】甲向异地的乙以平信方式发出要约,要约中为乙规定了15天的承诺期限。2小时后,甲又改变计划,以特快专递向乙发出通知,取消要约。该通知先于要约到达乙。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甲可以撤回要约,因为撤回要约的通知先于要约到达 B.该要约仍然有效,因为要约中规定了承诺期限 C.以特快专递发出的通知撤销了该要约 D.该要约是否有效,取决于乙是否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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