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三水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

佛山市三水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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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佛山市三水区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和培育实施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意见、深入实施“三水英才”计划,鼓励我区用人单位引进和培育专业技术人才,提升人才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根据《佛山市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意见》(佛发〔2018〕2号)及其配套实施细则、《佛山市三水区推进“三水英才”计划实施意见》(文号待定)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专业技术人才是指在本行政区域内工作的人才。第二章人才引进第三条领军人才引进。对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在我区企事业单位工作的地方级以上领军人才给予安家

2、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一)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每人60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400万元)。(二)省级领军人才:给予400—7—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300万元)。(三)地方级领军人才:给予25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200万元)。(四)诺贝尔奖得主、“两院”院士、战略科学家等,按“一事一议”原则给予资助。每年须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不少于3个月。第四条对猎头机构、人才资源服务机构、海外引才工作站、海外商协会和个人(以下统称举荐人)成功举荐经认定的地方级以上领军人才的,给予一次性发放举荐补贴。举荐人应当在人才引进到我

3、区满6个月之日起1年内申请补贴。(一)每成功引进1名国家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20万元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10万元)。(二)每成功引进1名省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10万元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5万元)。(三)每成功引进1名地方级领军人才给予举荐者5万元补贴。第五条高学历人才引进。对我区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博士后、博士给予安家补贴、生活补贴及科研经费。安家补贴、生活补贴按每年50%的比例分2年发放。(一)博士后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30万元);主持的科研项目立项后一次性给予用人单位50万元科研经费(其中市财政承担30万元)。—7—(二)博士

4、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20万元)。(三)对于国(境)外全职新引进博士和博士后再给予10万元生活补贴(市财政承担)。第六条中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引进。对我区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安家补贴。对我区企事业单位全职新引进且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中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租房补贴。安家补贴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发放。(一)正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5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30万元)。(二)副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30万元安家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20万元)。(三)中级专业技术人才:给予每人每年

5、9000元的租房补贴,发放期限不超过3年。第七条海外人才引进。对我区企业参加国际性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给予交通及食宿费用补贴。(一)企业参加在国外举办的国际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场2万元交通及食宿补贴。(二)企业参加在国内本省外举办的国际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场5000元交通及食宿补贴。—7—(三)企业参加在本省内举办的国际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场2000元交通及食宿补贴。(四)企业参加在本市内举办的国际性大型人才交流大会的,一次性给予企业每场1000元交通及食宿补贴。第八条柔性人才引进。企业利用博士后载体、博士工作站

6、、专家工作室等平台,通过岗位聘用、项目聘用、技术合作和人才租赁等柔性方式引进的从事科研的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经认定后一次性给予每名柔性引进人才1万元生活补贴。第三章人才培育第九条职称提升补贴。鼓励我区企业实行职称评价制度,支持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和参加职称考试,对成功取得职称的,给予相应的补贴。(一)成功晋升正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取得者2万元补贴。(二)成功晋升副高级职称的,一次性给予取得者1万元补贴。(三)一个年度内,企业有5人以上申报中级职称成功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3万元补贴。(四)一个年度内,企业有10人以上申报初级职称成功的,一次性给予该企业1万元补贴

7、。第十条学历提升补贴。企业人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的,—7—一次性给予3万元补贴。第四章人才载体培育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贴。对我区企业新建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并开展相应科研工作的设站企业,给予建站补贴、科研经费及进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新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给予设站企业150万元建站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100万元)。(二)新建佛山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分站: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给予设站企业75万元建站补贴(其中市财政承担50万元)。(三)新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首名博士后进站后一次性给予设站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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