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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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册会计师考试备考指导:穿行测试和重新执行的区别2011-7-2210:18 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穿行测试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验证以前程序获取的有关内部控制信息而实行的程序,比如进一步了解销售和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情况,注册会计师会抽取几笔销售业务,检查这几笔业务在整个会计系统留下的有关原始凭证,从而能够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执行情况,但这其中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确定。  重新执行是对内部控制程序重新过一遍,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也就是说,不是检查已有的凭证或记录,

2、而是会产生新的证据。比如注册会计师按照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验证相应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  两者的区别如下:  (1)穿行测试主要是用在了解内部控制时使用,而重新执行主要是在控制测试程序中使用;  (2)重新执行是一项具体的审计程序,而穿行测试是多种审计程序的综合运用。  从以上描述来看,重新执行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性,而穿行测试主要是了解内部控制的流转过程,并在这个流转过程的了解中来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因此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穿行测试是适用的,而重新

3、执行并不适用,穿行测试也可以在控制测试中运用,但主要是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运用。注会考试辅导: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区别2011-7-1211:8 中华会计网校论坛 【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和司法实践,建设工程合同与承揽合同的主要区别如下:  1、主体不同。法律对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主体资格均有要求。发包人一般为建设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包人为具有从事勘察、设计、施工业务资格的法人,而且要具有相应的资质。自然人即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发包人,也不能成为承包人。而承揽合同则

4、不然,承揽人即可以是具有相应的资质的法人,也可以是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定作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2、合同标的的限定性不同。建设工程合同的标的一般是比较大型的项目,而且在许多情况下要通过招投标的方式来签订合同。而承揽合同的标的一般较小。因此,为一般工程建设项目而订立的合同不属于建设工程合同,如自然人为修建或者装修房屋而与其他自然人或者单位订立的合同就属于承揽合同。  3、合同的要式性不同。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而承揽合同即可以是书面的亦可以是口头形式,而且在定作人为自然人

5、时多采用口头形式。  4、主要工作可否交由第三人完成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可以将自己承包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但主体工程必须自己完成;而在承揽合同中,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承揽人应当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5、工作交由第三方完成时责任承担者不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第三人就其完成的工作成果与总承包人或者勘察、设计、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承揽合同中,无论是承揽人经定作人同意将全部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还是将辅助工作交第三人完成,都是由承

6、揽人向定作人承担责任,第三人不向定作人承担责任。  6、合同计价条款的变动性不同。一般来说,建设工程合同因工程量较大,工期较长,材料和费用在订立合同时难以准确计算,所以在结算时通常可以突破合同的计价条款。而承揽合同中的价款条款较为固定,除经双方协商变更外,一般应当按照合同中约定的价款计算。  7、合同解除的条件不同。根据法律规定,承揽合同的定作人享有解除权,可以随时解除合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具备双方约定或者法定的解除条件时,是不允许随意解除合同的。  8、一方违约时的救济方式不同。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解除合同

7、后,承揽只能要求定作人赔偿损失,而不能要求继续履行;而在建设工程合同中,除特定情形外,一方违约时,对方当事人都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  根据两者的以上区别,本文案例中王某与海天公司签订的家庭装饰工程施工合同应当属于承揽合同,而不是建设工程合同。  可见,在实践中把握好这两种合同的区别,有利于当事人权利的充分实现。注册会计师《经济法》辅导:抵押和质押的区别  抵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法律规定的可做抵押的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抵押物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质押,就是

8、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  抵押与质押的区别在于:  1.抵押的标的物通常为不动产、特别动产(车、船等);质押则以动产和权利为主。  2.抵押只有单纯的担保效力,而质押中质权人既支配质物,又能体现留置效力。  3.抵押权的实现主要通过向法院申请拍卖,而质押则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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