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

ID:17813158

大小:19.00 KB

页数:4页

时间:2018-09-06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_第1页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_第2页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_第3页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_第4页
资源描述:

《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201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备考指导:税法基本理论税法的基本理论这一节2010年新增加的一节,但是部分内容在以前其实已经提到过,这一节相对第一章里来说是比较重要的一节,下面归纳一下:  一、税法的原则两类原则  具体原则  要点  税法的基本原则(四个)法定、公平、效率、实质课税  1.税收法定原则  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2.税收公平原则  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  3.税收效率原则  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4.实质课税原则  应根据客观

2、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税法的适用原则(六个)  1.法律优位原则  含义: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作用:主要体现在处理不同等级税法的关系上。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  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原来无规定,现在有规定,以前既往不究  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原来有规定,

3、现在有新的规定,以前的无效  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以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较高的税法。  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对于一项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前发生的纳税义务在新税法公布实施之后进入税款征收程序的原则上新税法具有约束力。  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例题2•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法基本原则的是( )。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

4、ngpublictransportinvestment,establishedasthebackboneoftheurbanrailtransitmulti-level,multi-functionalpublictransportsystem,thusprotectingtheregionalpositionandachieve  A.法律优位原则  B.税收法定原则  C.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D.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例题3•单选题】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

5、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偷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 )。  A.税收法律主义原则          B.税收公平主义原则  C.税收合作信赖主义原则         D.实质课税原则  二、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三方面  内容  1.权利主体  (1)双主体:对征税方:税务、海关、财政对纳税方:采用属地兼属人原则(2)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权利客体  征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  征、纳双方各自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

6、二)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  税收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消灭必须有能够引起税收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情况,也就是由税收法律事实来决定。  (三)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  税收法律关系的保护对权利主体双方是对等的。  【例题4•单选题】税收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主体是指( )。  A.征税方        B.纳税方  C.征纳双方       D.国家税务总局  三、税法构成要素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7、重点有:  (一)纳税人:  1.含义: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2.范围: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可分为:居民纳税人和非居民纳税人,个人经营者和其他个人等;  我国的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和社团法人。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  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  (1)税目:是在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

8、的征税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2)税基: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概念 含义 与课税对象关系 作用或形式 (1)税目 税法中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反映具体的征税范围。 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5.1-9,,services,andmakethecitymoreattractive,strengtheningpub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