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创板首批9家:江苏天奈科技-科创板招股书

科创板首批9家:江苏天奈科技-科创板招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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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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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苏天奈科技股份有限公司JiangsuCnanoTechnologyCo.,Ltd.(住所:镇江市镇江新区青龙山路113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应程序。本招股说明书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28号民生金融中心A座16-18层)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数不少于57,964,52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

2、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后总股本不少于231,858,116股保荐人(主承销商)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9年3月22日发行人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

3、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

4、料真实、完整。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重大事项提示本重大事项提示仅对公司特别事项及重大风险做扼要提示。投资者应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风险因素”的全部内容,对公司的风险做全面了解。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

5、注意以下重大事项:一、本次发行概况2019年2月26日,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主要内容如下:本次发行数量不少于57,964,529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情形。本次发行可以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15%。保荐机构将安排相关子公司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具体按照上交所相关规定执行。保荐机构及其相关子公司后续将按要求进一步明确参与本次发行战略配

6、售的具体方案,并按规定向上交所提交相关文件。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出具的承诺公司实际控制人郑涛、严燕、蔡永略、张美杰以及叶亚文承诺:1、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在上市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提议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7、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3、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4、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人每年减持的股份不超过其于发行人上市之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总额的25%。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5、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发行人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3个交易

8、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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