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大《合同法》案例新编(三)

电大《合同法》案例新编(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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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按期搬迁交房为由,先后6次致函工会,要求增加转让费,推迟交房时间。工会口头通知防疫站要严格执行协议,不同意增加转让费,但工会通知防疫站可以推迟交房1个月。6个月后,由于防疫站未按约定向工会交付3栋住宅楼,工会遂向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令防疫站全面履行合同,承担违约赔偿责任。防疫站则请求变更合同。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存在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房地产转让合同的生效应当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进行产权登记。虽然防疫站与工会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并且已经实际履行,但未办理过户手续,也未实际交付房地产,所以合同未生效,双

2、方应当按照不当得利返还各自取得的对方利益。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在成立以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更,对双方的利益影响相当大,防疫站提出变更合同的要求合理;第三种观点认为,在发生实际履行困难以后,防疫站提出变更合同,工会同意延期交付房地产,构成合同变更,工会在履行期届满前起诉,法院不应当支持。54、康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康乐公司)准备向某市建设银行贷款1000万元,建设银行提出康乐公司应提供担保。康乐公司以其自有的一幢三层楼房作抵押,估价为50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应建设银行的要求,康乐公司又请本市兴源大

3、厦为其提供担保,建设银行与兴源大厦签订了担保合同,约定保证期为借款期限届满后6个月。借款合同期满后,康乐公司因为资金紧张,无法按时向建设银行还款。于是双方协商推迟还款期限6个月。康乐公司与建设银行达成协议后,又征求兴源大厦意见,请其继续提供担保。兴源大厦表示同意,但三方未重新订立合同,也未在原合同上签字。6个月期限届满时,因市场发生变化,康乐公司经营状况陷于困境,资不抵债,被宣告破产。建设银行要求兴源大厦代康乐公司清偿贷款。在本案的审理过程中,有不同的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康乐公司与建设银行达成延期还款之协议,已经

4、取得兴源大厦的同意,所以兴源大厦应当对建设银行承担保证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原借款合同到期后,康乐公司与建设银行就还款期限进行变更,达成新的还款期限,为主合同的变更,兴源大厦与建设银行的保证合同是从合同,主合同变更时,需要兴源大厦的书面同意,才能继续有效,因为未就担保期限的延期订立书面合同,所以保证合同对变更后的借款合同不再有效。55、1999年10月13日,某市建筑公司与某县砖厂签订合同一份,约定由砖厂在11月底供应建筑公司机制砖20万块,价格2万元。履行地点为砖厂,采用自提方式。双方约定,一方违约,应承担的违约

5、责任为未履行部分价款的20%,合同签订后市建筑公司即把货款全部付给砖厂。11月10日,市建筑公司承建的建设工程因发包方提出缩短工期,提前交工,市建筑公司遂与砖厂协商提前交付机制砖事宜。因砖厂无提前交货能力,合同未能变更。后市建筑公司另从某建筑材料厂购得机制砖20万块,而原定的20万块机制砖恰好某区建筑公司需要,遂将合同转让给该建筑公司。合同转让时,机制砖价格上涨,每块砖价格由原来的0.10元涨到0.115元,因此在转让时,区建筑公司共支付给市建筑公司2.3万元。合同转让后,市建筑公司将合同转让的情况通知了砖厂。11

6、月底,区建筑公司出车前往砖厂提货,遭砖厂拒绝。理由是机制砖已经涨价,区建筑公司应当增加其差价3000元,且原合同是和市建筑公司签订的,应由市建筑公司前来处理。而市建筑公司则提出合同已转让给区建筑公司,并已通知砖厂,已与自己无关。区建筑公司无奈,遂以市建筑公司和砖厂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受理时,确定市建筑公司为被告、砖厂为第三人。此案在审理时,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民法通则》第91条规定,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应当取得合同另一方的同意,并不得牟利。此案中被告将合

7、同权利转让给区建筑公司,并未取得砖厂的同意,因此转让行为无效。合同转让时被告多收的3000元,为非法所得,应予收缴。因被告未按时提货,还应向砖厂承担违约责任。第二种观点认为,合同转让时,砖厂虽未明确表示同意,但也未表示拒绝,其逾期未作答复应视为默认。因此合同转让有效,砖厂应向区建筑公司履行交货义务,违约方应是砖厂,砖厂应向区建筑公司承担违约责任。市建筑公司多收的3000元,应予收缴。56、1999年4月,某市百货商场与该市第一服装厂签订服装供应合同,约定于当年9月底以前,由第一服装厂一次供应给百货商场羽绒服1000

8、件,其中男服400件,女服600件,合同总价款20万元,交货付款;任何一方违反合同,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货款的10%的违约金。合同签订后,第一服装厂即开始准备购买原料,并安排了相应的生产计划。6月,第一服装厂接到一项外贸服装订货,时间要求很紧。此项订货与应向百货商场交付羽缄服的订货在时间、原料等方面均发生冲突。第一服装厂承接了外贸订货后,向百货商场提出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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