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品牌形象终端级别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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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创维手机形象终端级别管理规定一、城市级别界定(卖场所在的城市级别):1、省会(直辖市)级城市为一级城市2、地市级城市为二级城市3、县城级为三级城市4、乡镇级为四级城市二、售点形象级别界定:1、精品店(体验店)界定标准:含有完整创维终端形象和增值服务区(休息区、下载区)和增值体验区的高级创维手机体验店2、形象店界定标准:含有创维形象背板(灯箱)和专柜的形象售点。3、专柜店界定标准:无背板和灯箱,只有创维形象专柜投

2、放的终端售点。4、准专柜店界定标准:无创维背板和灯箱,也无创维形象专柜,但有利用喷画、粘贴等方式将其他品牌专柜和卖场内的专柜改造成有创维VI形象的专柜。判断标准:5、无形象售点界定标准:除以上四种类型外其他的终端售点。4三、售点销量级别界定:(一)核心级别界定(按售点月度总销量的核心级别界定):所有机型月度销量在0-300台为Ⅳ级售点所有机型月度销量在301-1000台为Ⅲ级售点所有机型月度销量在1001-2000台为Ⅱ级售点所有机型月度销量在2000台以上为Ⅰ级售点(二)有效级别界定(按创维手机在该售点月度总销量的级别界定)

3、:手机月度销量在0-30台为飞鹰类售点手机月度销量在31-60台为蓝鹰类售点手机月度销量在61--100台为银鹰类售点手机月度销量在100台以上为金鹰类售点售点标识为:售点(核心类别有效类别)核心售点ⅣⅢⅡⅠ飞金银蓝有效售点售点(核心类别有效类别)售点分类标识图由此可见:售点的核心类别越高,则此售点的开发潜力越大;4售点的有效类别越高,则此售点的开发程度越高。例如:售点1所有机型月度总销量为800台,创维手机月度销量为24台,此售点的核心类别是Ⅲ级,有效类别是飞鹰,则我们称此售点为Ⅲ飞型售点。售点2所有机型月度总销量为250台

4、,创维手机月度销量为45台,此售点的核心类别是Ⅳ,有效类别是蓝鹰,则我们称此售点Ⅳ蓝为型售点。在售点分类标识图中如下表示:核心售点ⅣⅢⅡⅠ飞金银蓝有效售点售点1(Ⅲ飞)售点分类标识图售点2(Ⅳ蓝)由此可见:售点1开发潜力较大,开发程度低,我们应采用重点开发策略;售点2开发潜力较小,开发程度高,我们应采用重点维护策略。4根据以上售点分类方法,对各售点进行分类管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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