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

ID:35520832

大小:23.38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25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_第1页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_第2页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_第3页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_第4页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_第5页
资源描述: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008]88号》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08〕88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各高校、科研院所: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精神,加强对省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现将《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二○○八年五月六日浙江省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与“十一五”科学技术发

2、展规划纲要》和《浙江省公共科技条件平台建设纲要》精神,加强对省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的使用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益,确保平台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省财政厅、省科技厅《浙江省省级科技项目经费管理暂行办法》(浙财教字〔2002〕20号)和《浙江省省级行业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与管理试行办法》(浙科发条〔2006〕233号)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省级公共科技创新平台建设中由省级财政补助的专项经费(以下简称专项经费)的管理。第三条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

3、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科学评估、公正透明、择优支持、专款专用的原则。第二章开支范围与要求第四条专项经费用于支持省级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等。省级公共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专项经费,主要用于网络建设、软件购置、服务补贴、分析测试科研项目、实验动物科研项目、相关会议协调经费等。省级行业创新平台和区域创新平台建设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与提高平台整体创新服务水平有关的关键仪器设备、软件等的添置、仪器设备维修、高层次人才引进、调研设计科研项目、弥补必要的创新服务运行成本等。其中建设期的

4、补助经费用于购置关键仪器设备、软件等比例应在85%以上。第五条省财政补助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使用权属平台建设承担单位,统一纳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平台管理,对外开放服务。平台对外服务功能一旦停止或不能按合同提供有效公共服务,用省财政补助经费购置的仪器设备由省科技行政部门收回,转供其他平台使用。第六条使用省财政资金购买单件价值在50万元以上和成套试验设备价值在100万元(含自筹资金部分)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须通过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办公室组织专家进行的联合评议。经费使用和设备采购过程中涉及

5、政府采购的内容,应当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预算与支出管理第七条专项经费预算的编制与审批由省财政和科技行政部门共同负责。省科技行政部门负责编制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审核、汇总年度各平台项目经费预算,拟定当年补助经费的初步方案,检查、监督并向省财政报送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省财政负责安排年度专项经费预算,审核年度各平台项目经费预算,批复、下达当年专项经费补助方案并按进度拨付资金,检查、监督并向省政府汇报专项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第八条单个平台建设项目经费的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由平台理事会统一负责

6、,并实行理事会领导下的平台负责人负责制。第九条平台建设单位(牵头及联建单位)的项目预算编制要求:  1.平台项目经费预算须全面反映平台建设不同渠道的资金来源和全部的费用支出;2.平台联建单位须完整、准确地编制子平台的资金筹措方案和经费安排预算,根据专项经费的开支范围详细列明财政补助项目内容和经费用途;涉及自筹资金的预算必须确保资金来源可靠、足额。平台牵头单位审核、汇总、编制各子平台的资金筹措方案和财政补助经费预算。总预算与子平台分预算的数据、指标必须衔接一致。第十条平台建设单位的项目支出管理要求:1.

7、平台牵头单位负责平台建设和运行经费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日常监督,财政补助经费做到单独核算,专款专用;2.平台牵头单位对各子平台财政补助经费的使用进行协调、分配、指导和监督,对联建单位实施绩效评价;3.平台联建单位根据理事会的要求和牵头单位的协调意见使用子平台的补助资金,落实子平台自筹经费,承担子平台的建设任务;4.接受省财政、省科技行政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等上级单位的指导和监督,并按要求及时提供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有关财务资料。第十一条省财政会同省科技行政部门在平台建设项目立项后,组织有关技术、管理和财

8、务专家进行项目预算评审,调整、完善立项平台的项目预算,汇总提出当年立项项目的经费补助方案,共同报省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第十二条经批准的项目经费预算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作调整。由于主要目标调整或不可抗力因素,对项目经费预算执行造成较大影响,必须进行预算调整的,须按原审批程序报批。第十三条平台建设单位对所承担的建设项目要单独核算,建设期满由平台理事会提交财务决算报告及固定资产验收清单,由省科技行政部门组织验收,并对项目支出财务决算组织审计。第十四条平台建设项目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