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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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以下简称“三资”,管理工作,根据省纪委、省监察厅、省农委、省财政厅《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皖农经[2010]101号)和《滁州市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在总结我县部分地区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现就我县全面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主要任务和目标主要任务是:全面清理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状况,核实“三资”底数,明晰产权关系,建立登记台账

2、,健全管理制度,促进集体资金的规范管理、资产的保值增值和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集体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稳定。工作目标是:通过清理,全面摸清村(组)集体所有的“三资”存量、结构、分布和运用效益情况,做到账实、账款相符;债权、债务真实明晰;通过依法界定所有权,核实集体所有的“三资”总额,理顺产权关系,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益;通过建立登记台账,把集体所有的资产资源全部纳入管理范围,及时反映开发利用和处置情况;全面清理农村“三资”在运营管理和处置各环节的经济合同,完善相关手续,集中归档保管,对显失公平的合

3、同,应依法予以纠正或完善。对双方没有合同的,要重新履行手续,对不愿履行手续,村民委员会有权重新发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推行委托代理服务。通过“三资”全面清理,为我县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部门提供初始信息,在此基础上以资产管理信息化为支撑,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动态监管系统,实施动态管理和监督。二、清理对象和范围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对象是全县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包括未建立村、组集体经济组织及村、组集体经济组织不健全,由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代行集体“三资”管理职能的村、组。清理工作范围是上述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

4、源,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等货币资金;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短期投资、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集体所有的土地、林木、山岭、园地、荒地、滩涂、水面等资源性资产以及农村“三资”运营和管理过程中产生的债权和债务等。全县统一清理登记时点为2009年12月31日。三、操作程序农村集体“三资”清理工作严格按照清理、估价、登记、核实、公示、确认、上报的程序进行。㈠清理。以村自查为主,全面进行清理。在清查2009年12月31日科目余额表、债权债务往来明细表的基础上,各村成立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

5、人、村会计(含报账员,下同)、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或村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和群众推荐的村民代表参加的7—9人小组,对集体“三资”进行逐笔逐项清理。资金、资产和债权债务的清理,要以村会计财务账簿为依据,坚持账内账外相结合、实物盘点同核实账务相结合,以物对账,以账查物,全面清点品种、规格、型号、数量、查清来源、去向和管理情况;对资源的清理,要采取实地勘测丈量的方式,查明实际数量及其权属。在清理过程中,乡镇必须抽调干部和熟悉财务的人员驻村指导督查,分工包片包点,责任到人。㈡估价。这次清查“三资”,主要以账面价值为依据,查

6、清“三资”的实有量,不进行全面的价值评估。但对清查出来的没有原始价值的账外资产要重新估价,其中房屋、建筑物、水利设施实行重置成本法(重置成本:是指在当前的生产条件和市场情况下,重新购置建造安装某项新固定资产所需要的全部支出)。机械设备类实行询价法;其他资产实行现价法。㈢登记。在“三资”清理过程中,按照省里统一制定的清理核实情况登记表,清理一项登记一项。资产资源的登记要按类别详细登记其名称、数量及使用情况。登记的内容要全面,事实要清楚,数字要准确,做到不遗不漏。㈣核实。对已清理登记的集体“三资”由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

7、或村民主理财小组、各村民小组组长和村民代表参加的核实小组进一步逐项逐笔进行核实。重点对“三资”的数额、权属、台账与实物、处置与管理等情况进行核实。经过核实后的“三资”,要做到数额无误,产权明确,现状清楚。㈤公示。对初步核实后的集体“三资”,由清理核实小组负责逐项逐笔在村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或通过发放明白纸等形式,向农民群众和有关当事人征求意见。公示时间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间,村里要安排清理核实人员,接待农民群众的咨询和反映,并认真做好记录和解释工作。凡在公示期间,农民群众对“三资”情况有异议的,都要认真进行核查,

8、直至农民群众认可。对核查不清或有权属争议的“三资”,不得进入确认程序,列为“待处理问题”,上报乡镇以上“三资”清理机构协调处理。㈥确认。公示期满,按照有关规定,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对集体“三资”清理结果进行确认。㈦上报。经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确认通过的“三资”清理结果,由村两委和集体经济组织主要负责人、村会计、村级事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或村民主理财小组组长分别签字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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