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

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

ID:35334759

大小:56.24 KB

页数:3页

时间:2019-03-23

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_第1页
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_第2页
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_第3页
资源描述:

《教案2_工学_高等教育_教育专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二二技工院校文化理论课教案(首页)(代号A-3)科目建设法规模块1,任务1-3授课日期3.10-3课吋4班级15工程造价1、2、3班授课方式PPT讲授作业题数1拟用时间1()分钟教学目的1•掌握建设工程代理制度的主体、责任及权利2.掌握建设工程物权制度的主体、分类及各白特点选用教具挂图无重点1.代理人、被代理人2.所有权、地役权难点地役权、土地所有权教学回顾无说明无审阅签名:教学过程(代号A・4)笫2/2页三、建设工程代理制度(2分,1分,0分,1分,1分)(-)代理的法律特征1、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

2、注:代理人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不是使者。2、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3、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4、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注:有权代理和无权代理的本质区别)(二)代理的种类1、委托代理(注:建设工程多为委托代理)2、法定代理(监护人是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3、指定代理(三)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1、建设工程的承包活动不得委托代理(禁止转包和肢解分包)2、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从事的建设工程代理行为(如招标代理)3、委托代理的产生:授权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

3、责任)(四)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终止(1)委托代理的终止情形:(2)法定代理或指定代理的终止情形:(五)转托代理责任1、经被代理人的同意:被代理人承担;2、不经被代理人同意,代理人承担(例外: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时,由被代理人承担)无权代理1、无权代理情形:自始未授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已终止2、无权代理责任(1)追认时:被代理人承担(注:本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而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2)不追认时,行为人承担。不当或违法代理应承担连带责任1、委托书授权不明: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

4、担民事责任,代理人负连带责任。2、代理人和第三人恶意串通: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3、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是无权代理: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由第三人和行为人负连带责任。4、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建设工程物权制度(一)物权的种类1、物权: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亨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2、所有权的权能: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最基本的权利,所有权内容的核心)3、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

5、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4、担保物权: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二)土地所有权1、公有制类型: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2、耕地承包经营期:30^3、土地承包经营权调整: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报直级和县级政府农业主管部门批准。4、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三)建设用地使用权1、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设立(1)设立范围:可地表、地上或者地下分别设立。注:新设立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得损害已设立的用

6、益物权。(2)设立方式:出让;她。(注:转让不是设立方式)(3)建设用地使用权自登记时设立(注:土地承包经营权不需要登记);登记机构应当向使用权人发放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4)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转让、互换、赠与或者抵押注:流转时“房随地走,地随房走”(5)续期:住宅建设用地: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依法办理。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