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乡塘区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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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西乡塘区关于开展2017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有关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贯彻〈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细则(试行)》、《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中小学教师资格定期注册暂行办法>的通知》(教师〔2013〕9号)、《关于做好2017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桂教师范〔2017〕17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认定条件和申请流程通告如

2、下:一、认定权限负责本辖区范围内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二、认定条件(一)申请对象1.户籍在本城区的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2.人事档案托管在南宁市人才市场或本城区的人员;3.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含户籍未迁至本市,但在本市高校就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外省市生源学生);4.本市户籍就读于外省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四(专科大三)以上在读学生、专升本在读学生、在读研究生;-12-5.2011年及以前入学,在学期间因参军入伍(学校保留学

3、籍)等原因,将于2017年毕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应届本(专)科毕业生。注1:毕业后户籍或者人事档案仍在本市高校集体户口内的外省市生源毕业生仅限毕业当年在本市申请认定,第二年起必须回原籍申请认定。注2:本公告1-4项申请对象为参加国家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或在教育部考试中心网站打印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国考人员。(二)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三)应当具备《教师法》及《广西中小学教师

4、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规定的相应学历,具体如下:1.取得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3.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2017年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放宽到全区所有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和技工院校的学前教育专业的毕业生,这部分人员必须是在教育厅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备案的人员,未备案的不予认定。注3:以上学历必须是教育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包括自学

5、考试、业余大学、夜大、成人高校〈含全日制〉、网络学校〈函授〉、部分党校学历等)。-12-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gat-search.cscse.edu.cn)。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证书申请,其学历证书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

6、书”,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系统网址:http://renzheng.cscse.edu.cn)。(四)应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80分)及以上标准。根据《关于教师上岗及教师资格认定等普通话水平要求的通知》(桂教语工〔2007〕2号)文件规定,申请认定非语文学科教师资格者,申请时其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在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乡镇、村的,其普通话水平可以为三级甲等。注4:普通话证书目前不设有效期,国家普通话证书全国通用。

7、(五)应当通过国家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面试均合格,领取并持有由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有效期内(2015年下半年及以后教师资格国考面试合格人员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www.ntce.cn,可直接打印合格证明,彩色或黑白打印均可)。(六)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试行)》,具有符合规定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身体条件,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指定的医院体检合格(体检结果一年内有效)。注5:南宁市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指定医院-12-1.南宁

8、市第一人民医院(七星路89号);2.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院(双拥路6号);3.广西民族医院(明秀路232号);4.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医院(园湖路2号);5.广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即瑞康医院(南京路39号)。体检收费标准由医院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有关标准执行。三、认定流程2017年春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申请有关流程如下:(一)上网登记申请信息网报时间:2017年11月6日至12月6日7:00-24:00。申请人请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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