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徐国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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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执法单位主要负责人审签:徐国文承办机构审查意见:同意是否涉密:否承办人:刘海燕邢月华日期:2017年8月21日联系电话:0955-7063250    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8月行政执法文书公开目录(盖章)1、中卫市美之经典化妆品店(章文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店经营活动案(卫卫计公行罚字〔2017〕010号)……………………………………(1-2) 2、中卫市唯依美形象设计工作室(范安毅)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店经营活动案(卫卫计公行罚字〔2017〕011号)……………………

2、…………………(3-4)3、中卫市玉泉供水有限责任公司(王玉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有生活污水排污沟案(卫卫计水行罚字〔2017〕001号)…………………………………………………(5-6)4、沙坡头区农村人畜饮水管理站(王玉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修建有石膏板厂案(卫卫计水行罚字〔2017〕002号)………………………………………………………(7-8)8中卫市美之经典化妆品店(章文萍)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店经营活动案信息公开表单位: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        时间:2017年8月21日 文  号:卫卫计公行罚字〔2017〕010号立案时间2017年8月2日行政机关: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当事人中卫市美之经典化妆品店(章文萍)执法类别:行政处罚案件基本事实:中卫市美之经典化妆品店(章文萍)于2017年7月19日-2017年8月2日营业期间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店经营活动。法律应用:违法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处罚条款:《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

4、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决定结果: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宁夏银行中卫分行营业部,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务服务中心。逾期不缴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结果生成日期:2017年8月8日告知权利:如不服处罚决定,可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天内向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

5、划生育委员会,或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备   注:8卫生行政执法文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卫卫计公行罚字〔2017〕010号被处罚单位(人):中卫市美之经典化妆品店(章文萍,公民身份号码:640321197212160321)地址(住址):中卫市沙坡头区阳光家园小区营业房联系方式:1373950098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章文萍性别:女年龄:44岁职务:经营者本机关依法查明 你(单位)2017年7月19日—2017年8月2日营业

6、期间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生活美容店经营活动。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1份、《卫生监督意见书》1份、《询问笔录》1份、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章文萍身份证复印件1份为证。你单位(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八条、《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现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予以你(单位)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款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宁夏银行中卫分行营业

7、部,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一条第(一)项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 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或中卫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法院起诉,但不得停止执行本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2017年8月8日备注:本决定书一式二联,第一联留存执法案卷,第二联交

8、当事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8中卫市唯依美形象设计工作室(范安毅)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从事理发店经营活动案信息公开表单位: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时间:2017年8月21日 文  号:卫卫计公行罚字〔2017〕011号立案时间2017年7月25日行政机关:中卫市卫生和计划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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