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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3
《项目法务工作考核方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行业资料-天天文库。
1、XX年度项目法律事务工作考核方案为进一步推动项目法律事务工作,贯彻执行总公司《工程项目法律事务工作细则及考核管理办法》(下称《办法》)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XX年度项目法律事务工作考核方案。一、考核项目及岗位人员范围:考核范围以股份公司法律与合同管理系统(下称“管理系统”)登记的考核项目和在建项目为准。岗位人员以公司项目法务任命文件为准。二、考核次数:在建项目或新开工项目,工期不满一年的,考核一次;工期跨年度的,除进行年终终期考核外,每半年考核一次。三、考核方式:考核方式分为书面考核、现场考核两种方式。书面考核
2、是指通过检查“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及上传的日常工作记录和总结等书面资料进行考核,系统所需资料表格于每季度次月的1号至10号报公司法律合约部;现场考核是指组织赴项目现场进行核,通过参与公司项目管理达标内部自查或参与局管理达标考核的方式进行项目法务现场考核。四、考核时间:纳入考核范围的项目,年中考核定于7-8月、年底考核定于12-3次年2月进行,并在每次考核完成后15日内完成专项报告报公司相关领导。考核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五、考核小组:为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公司成立法务考核小组。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待定(以考核通知
3、为准)。六、考核评分规则:项目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见《项目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1;项目法务经理工作考核评分见《项目法务经理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2;项目法务联络员工作考核评分《项目法务联络员工作考核评分表》见附件3。七、奖励约束措施:1、考核评分等级:考核评分总分均为100分。考核评分60分以上为合格,80分以上为良好,90分以上为优秀。考核评分结果应当在考核结束后一月内汇总并予以公示。如果被考核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评分结果公示后一周内向公司法务考核小组提出复核,也可向公司领导提出意见。公示一周内,没有提出
4、异议,视为各法律事务岗位人员同意考核结果。提出异议后对考核小组答复意见仍无法接受的,最终以公司领导班子决议为准。2、奖惩制度:考核为合格的,奖励标准按每月200元执行;考核为良好的,奖励标准按每月300元执行;考核为优秀的,奖励标准按每月3500元执行。根据考核结果,考核一次,兑现一次,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发放。对项目法务人员在项目法律事务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为公司避免损失、创造效益、做出贡献的,可另给予特别奖励。因法务人员不履行职责,怠于工作等,考核小组提请公司领导班子决议以处罚。八、预计达成目标按局项目法务考核指标
5、要求,完成项目法务工作覆盖率100%,考核率不低于95%,兑现率不低于100%。九、工程竣工验收后的法律事务工作: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法务人员若撤出项目的,项目法律事务工作移交至分公司法律合约部继续跟进。十、工作考核方案解释单位:本工作考核方案考核时间范围从XXX年X月X日起,由公司法律合约部负责解释。附件1:项目法律顾问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2:项目法务经理工作考核评分表附件3:项目法务联络员工作考核评分表X年X月X日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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