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北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

淮北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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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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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淮北市招商引资项目支持政策的指导意见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实施中国碳谷·绿金淮北战略,根据《国务院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积极利用外资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5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工作的意见》(皖政〔2017〕70号)精神,以“依法、合规、创新、扶持”为原则,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一、支持范围(一)新引进符合全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工业项目。其中需要单独供地的独立选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5000万元;入驻标准化厂房或闲置厂房的非独立选址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3

2、000万元,其中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条件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000万元。(二)新引进固定资产投资3000万元以上的高效规模种养、休闲观光等现代农业项目。(三)新引进具有一定规模的符合淮北市“十三五”发展规划的生产性和生活性现代服务业项目。(四)项目符合淮北市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节能环保要求。入驻各类工业园区的新建工业项目,土地投资强度和预期亩均税收达到国家和省相关规定。—7—(五)本市法人和自然人投资的新建项目,收购、兼并、投资改造现有企业的项目(不包括退城进园项目),符合上述条件的,可

3、参照本政策执行。(六)矿产资源类项目和房地产开发项目不享受本政策。二、支持政策(一)基础设施建设补助1.对独立选址的工业项目及投资建设经营标准化厂房的项目,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前提下,项目正式开工后,可给予一定比例的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但补助后的实际土地成本不低于5万元。2.投资建设四星级及以上宾馆、4A级及以上风景区、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会展中心、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综合购物中心(自持物业、统一经营)和固定资产投资2亿元及以上的现代物流项目,自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两年内建成运营的,经考核验

4、收后,可按土地出让净收益额30%的标准给予财政补助(在协议中另有约定的除外)。3.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一次性达到10亿元及以上的现代服务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二)固定资产投资扶持1.新建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其中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可给予不超过5%的一次性资金扶持。2.—7—新建非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在项目建成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可给予不超过6%的一次性资金扶持。3.投

5、资建设经营标准化厂房的项目,项目竣工验收后,按照实际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可给予不超过5%的一次性资金扶持。4.对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土地,其中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一次性达到5亿元及以上的新建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和固定资产投资(设备只计算新购买设备)一次性达到3亿元及以上的新建非独立选址工业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5.对收购、兼并、投资改造现有企业的工业项目,如现有企业已经享受过固定资产投资补助政策的,则项目不再享受本政策,否则,可以比照新建独立选址工业项目享受本政策。6.本条扶持政策与我市出台的

6、其他产业政策不重复享受,择高标准执行。(三)社会贡献奖励1.—7—新引进工业项目、现代农业项目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根据项目的产销规模、技术进步、就业带动、税收缴纳、土地集约、环境保护等指标,可给予社会贡献奖励。工业项目、农业项目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自投产运营第二年开始,前2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100%、第3-5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的标准给予扶持;现代服务业项目达到上述约定条件的,自投产运营第二年开始,前2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

7、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第3-5年可按照企业实缴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25%的标准给予扶持。2.对综合贡献较大的重大项目,可实行“一事一议”。(四)土地供给保障1.对符合招商引资条件的工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在确定土地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的70%执行。对采取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入园企业,可以根据企业意愿推行工业用地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弹性供应方式供应土地,以出让方式用地的,可在规定期限内按合同约定分期缴纳土地出

8、让款。2.新引进在各开发园区投资建设的物流、研发、信息服务和工业设计等生产性服务业项目,可参照执行工业用地政策。3.新引进文化、体育、医疗卫生、教育、健康养老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符合规定的可实行划拨方式供地,经投资方申请,也可实行出让方式供地,按淮北市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用地标准实行招标、拍卖、挂牌供地,不得改变土地用途。(五)集约节约利用土地补助1.鼓励生产型企业建设多层标准厂房,对建设两层以上(含两层)多层厂房,可以按照二层150元/平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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