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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湖南省医疗票据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 医疗票据是医疗机构在开展医疗服务活动时取得医疗收入的合法凭证,也是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加强医疗票据管理是规范医疗机构会计核算和财务行为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近年来,随着国家医疗卫生事业的不断发展,医疗机构规模不断壮大,医疗收入日趋增长,财政部门作为医疗票据的主管部门之一,如何按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的总体要求,建立适应当前医疗卫生体制改革需要的医疗票据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医疗票据管理,规范医疗机构的财务行为,提高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是财政部门票据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为此,按照《财政部关
2、于开展医疗票据管理专题调研的函》(财综便【2011】1号)的要求,省财政厅、省卫生厅于今年3月组成调研组对全省医疗票据管理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省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和财政监制的医疗票据管理现状 (一)医疗机构不断壮大 近些年来,我省医疗卫生事业不断发展,逐步建立了覆盖城乡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据统计,目前,我省共有医疗卫生机构7738家,其中医院及医疗单位4834家,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58家(不包括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乡镇卫生院2646家(不包括村卫生室)。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组成情况见图一。 (二)医疗收入快速增长7 医疗机构收入主要
3、由三项组成,分别是医疗收入、药品收入、财政补助。2010年全省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上述三项收入总计为3822896万元,其中医疗收入为1765580万元(占三项收入总计的46.2%),药品收入为1501170万元(占三项收入总计的39.3%),财政补助为555646万元(占三项收入总计的14.5%)。2008至2010年全省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医疗收入分别为1168902万元、1446096万元、1765580万元,平均每年增长20%以上。各项收入增长情况见图二。 (三)财政监制的医疗票据用量日趋增长 我省现行的财政监制医疗票据有三种,分别是《湖南省医
4、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费收据》、《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收据》和《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收据》。《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挂号费收据》适用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收取门诊挂号费;《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门诊医药费收据》适用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收取门诊医药费;《湖南省医疗卫生单位住院医药费收据》适用于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卫生单位结算住院治疗费。随着医疗收入的不断增长,我省医疗票据的用量也在快速增长。2008年至2010年全省医疗票据用量分别为:12453.29万份、14510.67万份、16441.78万份,平均每年增长15%左右。各种票据用量增长情况
5、见图三。 7 (四)财政监制的医疗票据管理逐步规范 我省财政监制的医疗票据参照《湖南省非税收入票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管理,没有单独出台医疗票据的管理办法。2005年起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逐步规范了医疗票据的管理。一是规范医疗票据印制管理。统一了全省的医疗票据样式,票据印制价格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取消市州医疗票据印制权,票据实行“统一计划、集中印制”管理,由省非税收入征收管理局统一印制并发放到各市州县。二是严格医疗票据发放管理。各级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医疗机构的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卫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的类型供应票据,即按卫生部门颁发的执业许可证内经营性质一栏是否为
6、政府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来核定是否由财政部门发放医疗票据。三是严把医疗票据核销与年检关。由于医疗机构票据用量大,开票网点多,票据回笼的时间较长,而且取得的收入暂不纳入财政管理,目前,我们基本上采取日常核销与年度检查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票据使用情况的检查,对于用票量小的单位,在其购领票据时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按核旧领新的原则审核单位上次已使用的票据存根;对于用票量大的单位在每年年检时由非税收入管理机构采取抽取票据号段送检的方法检查票据使用情况。2008至2010年我省医疗票据核销率分别为84.7%、86.2%和87.4%。 二、我省医疗票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从调查的情况来看,近几
7、年来,我省医疗票据管理情况虽有明显好转,但仍然是现行票据管理体系中较为薄弱的环节,特别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仍然存在票据使用不合法、不合规的现象,医疗票据管理“7以票管收”的作用发挥不够,规范化管理的目标尚未达到,不利于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不利于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进一步推进。 (一)医疗机构类型复杂多样 根据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医发【2000】233号)规定,城镇医疗机构主要分为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医疗机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指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而设立和运营的医疗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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