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

ID:35236978

大小:40.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22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_第1页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_第2页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_第3页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_第4页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_第5页
资源描述:

《读书报告—《债权在近代法中的优越地位》》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8~2009学年读书报告高雅0601020194《债权在近代法上的优越地位》读书报告我妻荣先生的《债权在近代法上的优越地位》下文简称《债权》。一书,被誉为“日本民法学中水平最高的经典论文”,其凭借宏大的构想、独特的社会学角度以及高度概括综合的内容体系,成为日本民法中的不朽经典。我妻荣先生在总序中要把“伴随资本主义发达的资本变迁”作为终身研究的课题并对此作出负责任的答案,《债权》一文亦围绕此一中心展开。具体而言,是探讨在由前资本主义时期静态的社会关系法律生活向资本主义时期动态的社会关系与法律生活转变的过程中,债权所代表

2、的动态法律关系以及权利欲与利息欲是如何取代物权所代表的静态法律关系而成为法律生活的目的的。在前资本主义时期,正如我妻先生在序言中引用拉德布鲁赫在《法学导论》中的一段话所言:物权是目的,债权从来只是手段。本文虽名为债权,但内容除了债权之外,还涉及所有权、担保物权、证券等多方面,通过对而论证的内容主要为“物权的债权化”与“债权的财产化”。 在第一章序言之后,我妻荣先生首先论证了所有权的支配作用的演变及这一过程中债权的地位变化。我妻荣先生指出,在资本主义的经济组织中,所有权最重要的作用已经不是利用物质客体,而是利用其价值,将其作为资本以获得利益。在前资本

3、主义时期,以所有权为代表的物权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物进行现实的支配,但随着社会经济生活的发展,发生了所有权的中心由所有向利用的转移,即将所有权的权能与所有人予以分离,通过将物之使用价值或交换价值,归属于非所有权人的方式,使所有人取得信用,获得金钱融资。而在这一过程中,所有权也经历了由对物支配向对人的配的演变。因为在注重对物的价值利用的近代资本主义经济组织中,所有权人具有绝对的权力地位,非所有权人若想获得利用物的机会,就必须与所有权人订立契约。人们对同一物之地位的状态,产生了权利强弱的差异。在这里所有权人具有绝对的强权,非所有权人不依附于他就不能利用物。

4、典型的形式如企业主与雇佣工人。故所有权具有了支配他人的力量,通过与非所有权人订立契约使其6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8~2009学年读书报告高雅0601020194参与到对物的利用中来。前资本主义时期,即使有非所有权人希图参与到对物的利用中来,也并不是通过契约的方式,因为其资本主义时期的协作关系主要是身份关系,如奴隶与奴隶主、师傅与徒弟等。针对所有权与债权的结合,我妻荣先生将当时社会上的主要所有权分为不动产、生产设备、商品与货币四种进行考察。主要对上述四种进行论述的原因是,除了上述四种之外的单纯用做个人使用消费的所有权,只是确保所有权人对物质

5、本身的利用,而无对他人的支配作用。就土地所有权而言,其主要是靠与不得不利用他人土地的人们订立租赁契约或设定用益物权的契约以取得地价或地租债权而发生作用;而生产设备所有权则是靠与不得不出卖劳动力的无产者订立雇佣契约以取得请求给付劳动力的债权而发生作用;商品所有权是靠与不得不购买商品的消费者订立买卖契约以取得价金债权而发生作用;至于以增值为目的的货币之所有权,则靠与以将来返还等值货币为内容的契约相结合,以取得可请求利息或股息的债权形式而发挥其作用。如此一来,土地所有权支配着土地使用人;生产设备所有权支配着不得不被雇佣的无产者大众;商品所有权支配着消费者

6、;而货币资本所有权,则支配着作为资本主义经济组织的企业主体。随着所有权固有职能逐渐淡薄,以及与其相结合的债权的色彩逐渐浓厚,近代社会对财产的定位逐渐由拥有物演变为拥有对人的请求权,即拥有信用,债权逐渐取代物权成为目的,而物权则成为手段。换言之,所有权原来的本质作用是为了确保对外界物资的利用,以保障对外界物资的所谓派他的效力。但当所有权的作用已不是保障其主体对这些物资的利用者的地位,而是赋予对物资利用者的支配力量时,亦即必须以债权来实现这种支配力时,债权就不再是到达物权的手段,而是其自身成为一种独立的经济力量。其后,我妻荣先生考察了债权的财产化问题,

7、这一过程的第一步体现为债权责任由人身责任向经济责任的转变,即债权的发展过程中逐渐摆脱了“人的因素”:在人类文化发展史的初期,债权纯粹体现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的人身关系,当债务不履行时,债务人经常是将整个人身置于债务的权力之下,而随着法律的进步,债权理论逐渐伦理化,债务人被从人身责任中解放出来;同时,经济的发展也要求交易的简捷与便利,而过强的人身性必然会对此造成妨碍,在上述因素作用下,债权逐渐摆脱人身性,成为独立的财产权。而在债权的财产化中重要的一点在于债权的流转,针对这点,6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2008~2009学年读书报告高雅06010201

8、94我妻荣先生指出,促进债权的流转,一方面需要消除债权在可让与性上的障碍,另一方面要保证债权的经济价值,即保护受让人利益。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