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

ID:35235464

大小:45.50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22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_第1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_第2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_第3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_第4页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_第5页
资源描述: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应用文档-天天文库

1、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与李丽波营口市食品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上诉案上诉人(原审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大连办事处,住所地: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花园广场1号。  负责人:谷云凯,该办事处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黄淑明,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李丽波,女,1965年8月9日出生,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胜利里121—09号。  委托代理人:张勇,辽宁长弓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上诉人(原审被告):营口市食品公司,住所地: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建新里。  法定代表人:{尹0X},该公司经理。  委托代理人:{关1X},营口市商业局办公室主任。  委托代理人:{曲2X}

2、,辽宁睿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一、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一审查明的案件事实  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1991年3月30日,营口市食品公司(以下简称食品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营口市支行(以下简称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06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80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1年3月30日至1991年6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9.36‰+50%;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1年8月5日,食品公司向工行营口支行新华办事处申请贷款,借款金额为27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1年8月5日至1991年10月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10.125‰。  1991年12月12日,食品公司与工

3、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48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1年12月12日至1992年2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1年12月27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3份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共计255万元,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还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1月3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001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36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1月3日至1992年3月10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2月24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

4、034号流动资金贷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9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2月24日至1992年4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3月31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08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3月31日至1992年6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4月11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099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4月11日至1992年7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

5、92年4月18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0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4月18日至1992年7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4月23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1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4月23日至1992年5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5月11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3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5月11日至1992年8月10日止;借款利

6、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5月19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53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5月19日至1992年6月20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5月27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72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5月27日至1992年8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6月8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签订第018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250万元;借款期限自1

7、992年6月8日至1992年12月25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7.2‰;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7月1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新华办事处签订第0230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金额为10万元;借款期限自1992年7月1日至1992年8月11日止;借款利率为月息6.75‰;同时约定了违约条款等。  1992年8月11日,食品公司与工行营口支行新华办事处签订第0288号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合同约定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