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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20
《海曙区201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须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海曙区2013年度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配租须知(外来务工人员)2013年度海曙区第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租赁申请按照《宁波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甬政办发〔2010〕219号)、《宁波市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指导意见》(甬政发〔2011〕107号)和《海曙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海政[2012]63号)等文件有关规定执行。需要申请登记公共租赁住房的外来务工人员,为了使您对上述政策有基本了解,特介绍如下,请仔细阅读。一、房源及租金标准项目名称小区名称地点房源户型租金标准(元/㎡·月)备注一室户二室户套型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套数朝南朝北洪塘项目和塘雅苑江北洪塘4265639010.5(10
2、)括号内为1-4层租金标准高桥项目西湾晓苑鄞州高桥29-4516458811.2(10.5)9.0(8.4)泽民项目泽民阳光海曙望春43204565714.7(14.2)12.6(12.2)小计433155套数合计588备注:(1)实际面积以产权登记部门审核为准;合同租金根据设施配备情况进行浮动。其中洪塘项目和泽民项目部分房屋配有太阳能设施,高桥项目无管道煤气,且位于1号楼西首朝南房间无阳台。泽民项目配有11套无障碍住房套型,优先配租给下肢肢体重度残疾的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2)各类申请对象房源数量在核准家庭数量确定后,按比例划分。(一)符合保障条件申请人在保障期间所承租住房的租金标准按
3、基本租金计收。15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后,不符合租住条件但暂时无法退房的,可以给予最长6个月的过渡期,过渡期内住房租金标准按市场租金标准计收。(二)洪塘项目和泽民项目部分房源配置太阳能设施的住房,另按户收取设施租金,15元/每月/户,一并缴纳。二、配租原则(一)保障人口保障人口1-2人,配租单间或一室户住房为主;保障人口3人及以上的,配租二室户住房;二代单亲异性家庭或二代家庭都是成年人的可配租二室户型。二室户型也可供两个符合条件的同类别同性别单身居民合租,合租原则上以独立房间为单位,自愿组合。(二)房源分配各房源项目的分配数量,根据申报该项目的核准家庭数量,分申请对象、户型标准按比例确定。
4、当核准家庭数量少于可配租房源数量时,按1:1比例确定。房源分配根据相对集中原则按照幢、楼道单元、楼层的顺序各自归集。(三)余房处置首轮配租结束后,若个别项目尚有多余房源的,可调剂给未配租的其他项目准租轮候对象,但该对象需向原受理单位具结放弃原申请项目的轮候,并办理申请项目变更有关手续。三、申请登记条件(一)外来务工人员须是在海曙区行政区域内生活且与注册登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宁波市户籍的外来人员。具体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51、持证年限:持有本区公安机关签发的《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浙江省居住证》满3年,且证件有效。2、工作年限:在本区行政区域内现用人单位工作满3年,
5、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本区工商营业执照3年以上(附税务部门3年以上完税证明)。3、年龄条件: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分别为男1958年12月31日,女1963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4、信用记录:无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无违法生育记录,女性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无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5、按《海曙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评价标准》(以下简称《评价标准》,详见附件1)计算得分不低于45分。(二)申请人及其配偶、未婚子女在市区内无房。(三)申请时没有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四、申请登记规定:(一)申请人只能选择一处房源项目申请,
6、不得同时申请两处及以上房源项目。(二)外来务工人员在市区内的自有住房五年内转让的,参照市、区廉租住房相关规定应当计算在内。(三)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行项目轮候制,按不同房源项目,根据申请对象、房型分类轮候。轮候期间,申请家庭住房、单位及《评价标准》中有关评价指标等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在相关情况变动之日起30日内告知初审受理部门。按规定审核后,对变更情况进行调整。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按照规定取消资格。15(四)对于外来务工人员按《海曙区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评价标准》计算得分,从高到低排序,并按此顺序轮候。(五)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被授予区级及以上见义勇为称号的,可直接配租。五
7、、申请登记地点和日期申请人应在公告规定的申请截止日期之前,备齐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经所在工作单位初核,由单位统一向注册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设立的受理点提出书面申请。相关证明材料由本人或委托用人单位到相关部门做好认定工作。单位需提供对提交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㈠申请登记地点:受理单位受理地址咨询电话月湖街道 月湖街道五楼服务大厅87191890(镇明路108号)鼓楼街道鼓楼街道一楼服务大厅87164215(乌含巷9号) 南门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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