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

ID:35117810

大小:81.00 KB

页数:15页

时间:2019-03-18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第1页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第2页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第3页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第4页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福州大学学生管理规定(2008年8月28日校务会议通过,2011年7月7日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身心健康,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依据《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对在我校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学生的管理。第三条学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按照国家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不断提高教育质量;依法治校,从严管

2、理,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规范管理行为;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第四条在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明德至诚,博学远志,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

3、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二)参加社会服务、勤工助学,在校内组织、参加学生团体及文娱体育等活动;(三)申请奖学金、助学金及助学贷款;(四)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等方面获得公正评价,完成学校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者处理有异议,向学校、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职员工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

4、,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权利。第六条学生在校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二)遵守学校管理制度;(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学业;(四)按规定缴纳学费及有关费用,履行获得贷学金及助学金的相应义务;(五)遵守学生行为规范,尊敬师长,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义务。第三章学籍管理第一部分本、专科学生第七条至第五十六条略第二部分研究生第一节入学与注册第五十七条按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经我校批准录取的研究生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

5、按期到校报到。经入学审查后,方可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报到的,须事先凭有关证明书面向所在学院请假,并经研究生处(院)批准。请假一般不得超过两周。第五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研究生招生的有关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包括体检)。复查合格的予以注册,取得福州大学研究生学籍。复查不合格的,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五十九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的新生,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经学院同意,研究生处(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后,方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6、,离校治疗。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第六十条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申请复学,须在下学年新生入学前一个月内向所在学院提出入学申请,经学校指定医院复查合格,附上医院健康检查证明,经研究生处(院)批准后,按新生要求重新办理入学手续,随下一年级相同专业学习。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第六十一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研究生处(院)审核,报学校批准,取消其入学资格和学籍:(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超过两周不报到的(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除外);(二)入学复查不合格的;(三)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在开学后的两周内不办

7、理有关手续,或未接到经批准的保留入学资格证书而擅自离校的;(四)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的;(五)报到后三个月内,经政审复查核实,发现入学前有严重政治问题或道德败坏的;(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无论何时,一经查实,即取消其学籍。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查究。第六十二条研究生应于每学期开学前一天到校,持研究生证按学校有关规定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其它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因病或其它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注册的,必须事先向所在学院履行请假手续。未请假或请假未获

8、准逾期两周不注册的,按自动退学处理。第二节考勤、考核与成绩记载第六十三条研究生应按时参加培养方案规定的和学校统一组织的教学、科技和社会活动。因故不能参加的,必须事前办理请假手续。因课题、论文调研需要出差的,应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期满应按时销假。如需续假,应办理续假手续。请假或续假手续经批准后方为有效。未经批准擅自缺席的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