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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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项目内容分值具体操作(一)在莞服务年限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就业或经商的时间1.工作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2.工作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3.工作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1.选择以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积分的,由社保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选择五险种中缴费年限最长的险种核实评分。2.选择以劳动合同积分的,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关信息及上传积分方历年劳动合同的电子照片,由人力资源部门核实评分。其中2

2、008 年以前签订的劳动合同,必须已办理劳动合同鉴证。2008 年以后签订的劳动合同,如未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需同时上传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考勤记录等佐证材料的电子照片,如已办理劳动合同鉴证的,无需提供其他佐证材料。3.选择以在东莞市经商营业年限积分的,在报名系统上填写“企业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等相关信息,由工商部门核实评分。计算“在莞服务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二)在莞居住年限 在东莞行政区域内居住的时间1.居住累计1-2年的,每满1年1分;2.居住累计3-5年的,每满1年2分;3

3、.居住累计6年及以上的,每满1年3分。以下三种积分方式三选一:1.选择以居(暂)住证积分的,由公安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实评分,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2.选择以在莞服务年限积分的,由系统根据在莞服务年限核定的结果自动计算,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3.选择以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的拥有时间积分的,在报名系统上填写“产权人/备案人姓名”“房地产权证号/不动产权证号或已备案购房合同号”、“居所坐落地址”等相关信息,由房管部门核实计分。其中:(1)产权人/备案人包括积分方、积分方配偶或申请人本人;(2)非

4、住宅类房产不计分;(3)时间计算:购买一手房产的,以购房合同备案的办结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购买二手房产的,以产权转移办结后,新房地产权证/不动产权证的出证时间为开始计算时间;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项目内容分值具体操作(三)在莞参保年限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年1.5分,总分不超过100分。由社保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进行核实评分。计算“参保年限”的截止时间为职能部门审核申请人资料当日。 (四)在莞纳

5、税情况 在东莞市内纳税情况(该项可合计国税、地税税款的分值,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此项最高不超过100分) 1.个人所得税(可合计,本项最高不超过30分)(1)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满3000元,10分;满4000元,20分;满5000元的,30分。1.(1)“个人所得税”由税务部门根据积分方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所在镇街进行核实评分。(2)“个体工商户纳税”和“企业和其他单位纳税”的,在报名系统上填写“税务登记证纳税人名称”、“税务登记证号”、“纳税人编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

6、人)身份证号”、“企业(个体工商户)所在镇街”等相关信息,由税务部门核实评分。对于按规定凭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件代替税务登记证的,上述项目按照该营业执照等证件相应栏目填写。2. 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申请积分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如:2017年申请积分入学,其税额统计从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以此类推);3.个体工商户和企业可进行积分的税项包括(国税:增值税、消费税、企业所得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土

7、地增值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2)近3个纳税年度除工资薪金外的其他个人所得税: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2.个体工商户纳税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税额,每满1000元积1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3.企业和其他单位纳税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出资(合伙)人、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管辖在其他部门登记注册的单位出资(合伙人)以其投资份额占该企业(单位)认缴资本比例而分摊企业已缴纳税额的,近3个纳税年度

8、缴纳的税额每满3万元积10分,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4.房屋契税近5个纳税年度个人在本市购买住房所缴纳的房屋契税,每满1000元积1分,多套房屋契税可累计,最高不超过30分。1.由税务部门根据纳税主体身份证号码等有关信息进行核实评分;2.房屋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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