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东莞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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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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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方案(征求意见稿)第一条为更好解决本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问题,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招生管理,特制定本方案。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年满6周岁且不超过18周岁,有正常学习能力,具有中国国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澳门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以下统称“父母”)双方或一方须为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澳门户籍),并持本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本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台湾户籍

2、或外国国籍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适用于本方案,其入学办法按照相应的入学政策申请。父母双方均是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纳入积分制入学范围,由其父或母户籍地所在的园区、镇(街)教育部门结合实际统筹安排入学。第三条—9—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年满6周岁(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申请入读小学非起始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在6周岁入学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入读初中一年级的随迁子女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不能申请留级重

3、读,如发现申请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其申请资格。已在东莞市义务教育公办小学就读或在民办小学就读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读至本学段结束;本学段结束后升读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初中或民办初中学校享受政府学位补贴的,需重新申请及计算积分。第四条符合申请资格的随迁子女可以选择其父母一方的服务地或其父母双方或一方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地的园区、镇(街)作为申请地,通过积分制方式,申请入读申请地所在园区、镇(街)的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或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政府学位补贴。第五条—9—本方案中的“申

4、请人”(即学生)选取父母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积分,并以“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以及在本市纳税情况等三方面作为计算积分依据。积分项目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父母中一方是东莞市户籍,另一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申请积分制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东莞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第六条本方案共有三个积分项目。具体积分项目、分值如下:(一)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年限积分方在本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的累计年限,每累计满1个月积1分(以30日为1个月计算)。

5、从积分方持本市《广东省居住证》的首次签发日期开始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上一个年度12月31日。(二)在本市缴纳社保年限在东莞市逐月缴纳的累计社会保险费年限(不含一次性缴费年限),包括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及生育保险,每缴纳1个险种每满1个月0.2分。积分计算截止时间为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上一个年度12月31日。(三)在本市纳税情况在东莞市内累计纳税情况(税额以税款入库期计算,其中:近3个纳税年度是指当年申请积分入学的前3个完整年度,如:2019年申请积分入学,其税

6、额统计从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9—,以此类推)1.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近3个纳税年度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税款每满1元积0.005分。2.从事生产经营,获得生产经营所得的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的出资(合伙)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及其他个人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的生产经营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3.投资在莞企业的投资者缴纳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近3个纳税年度由东莞企业分配的利息、股息、红利而缴纳的利息、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4.其他类型个人所得税

7、缴纳: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5分;近3个纳税年度缴纳财产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每满1元积0.001分,偶然所得个人所得税不积分。第七条各积分项目提供材料和具体操作见附件《东莞市义务教育阶段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积分材料一览表》。第八条—9—申请地教育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录取。其中,被录取到公办学校或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就读的申请人,由申请地教育部门统筹安排;被录取但未能安排至公办学校

8、或政府向民办学校购买学位就读的申请人,需自行联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申请入读,入学后政府给予一定标准的学位补贴。因申请人积分相同而超出积分学位供给计划数的,由申请地教育部门通过抽签、电脑派位或其他形式进行录取。申请人因其父母服务地或自有居所变化需要转学到其他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或申请积分入学未被录取需要再次申请的,需在新一年度的积分入学申请期间重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各审核部门根据积分标准,重新评定申请人积分,并按照当年提供的学位数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第九条为确保本方案的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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