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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5
《江干区在杭州率先出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意见》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江干区在杭州率先出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意见为支持浙商回归投资和创业创新,江干区在成功承办全省浙商创业创新推进会的基础上,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通过与省、市职能部门的对接研究,进一步找准目标定位,在杭州市各城区中率先出台支持浙商创业创新的政策意见,致力于打造浙商总部中心示范区。一、引导浙商创业创新,打造浙商总部中心立足江干作为杭州政治、经济、文化新中心的功能定位,发挥区位优势条件和资源禀赋特点,以打造浙商总部中心示范区为目标导向,重点扶持决策管理、销售运营、金融投资、技术研发
2、四个中心建设。一是浙商决策管理中心。发挥钱江新城中央商务区、城东新城大型交通枢纽区的独特优势,引导浙商设立企业总部、地区总部或职能型总部机构,鼓励浙商与跨国公司、央企国企、世界500强等大型企业集团合作设立总部,形成浙商企业总部集聚之势,提升中心区经济的经营决策和组织管理功能。二是浙商销售运营中心。5依托江干在杭州大都市、长三角区域一体化中的独特区位优势和便利交通条件,着眼于浙江民营经济发达和省外浙商资源点多面广的特点,引导浙商设立销售、运营和结算机构,重点支持物流企业、品牌代理、连锁经营等具有成熟营
3、销网络的企业入驻,推动浙商立足江干拓展内外两个市场,提升中心区经济的辐射力和影响力。三是浙商金融投资中心。依托省、市打造金融业集聚区的发展战略,发挥四大国有支柱银行等省级金融机构集聚江干以及钱江新城金融核心区建设的引领作用,引导大型民营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服务中介机构入驻,大力发展股权投资产业,着力打造全省股权投资产业核心区,强化中小企业金融中心和民间投资管理中心功能。四是浙商技术研发中心。发挥浙江省大学科技园的国家级创新平台的影响力和号召力,依托江干良好的综合服务条件和人文环境,引导浙商开展产学研合作,
4、支持浙商设立研发中心、工程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企业研究院等机构,推动各类优秀人才带技术带项目创业,强化服务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能力。二、扶持浙商创业创新,推动浙商做大做强坚持浙商创业创新与发展总部经济、大平台大产业大项目大企业建设、人才引领支撑相结合,落实引进浙商和培育浙商的过程化扶持政策,推动浙商立足江干做大做强。一是鼓励浙商回归发展。对符合四个中心定位的企业,落实财政资金奖励和用房资金补助。在财政奖励方面,根据企业注册资本规模给予最高5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并以企业对区财政贡献为准
5、,落实为期三年的财政奖励政策,对重点企业以及技术研发机构,前两年的奖励标准可以提高到100%;在5用房资金补助方面,综合企业性质、规模等各方面条件,最高给予三年1000万元的购建自用办公用房补助和每年100万元的租赁自用办公用房补助。二是鼓励浙商创新发展。鼓励浙商加大创新要素投入,对新认定的国家和省、市级技术研发机构、科技孵化器、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服务企业以及荣获科学技术进步奖、名牌产品或驰名商标的,优先落实配套资助和奖励资金。特别是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创新项目,给予最高500万元创业启动资金和10
6、0万元项目资助资金、两年内最高500万元银行贷款的全额贴息、三年最高500平方米的办公用房房租补贴。三是鼓励浙商转型发展。鼓励浙商投资新兴产业和转变经营发展模式,对企业通过“返租物业、购买物业”等模式打造特色楼宇的,在用房资助、融资支持、财政奖励等方面给予“一楼一策”;企业通过兼并收购、主辅分离、组建集团、创新商业模式转变经营发展模式,按企业新增区财政贡献的40%给予一次性奖励;企业投资商业公建用地和10%留用地资源开发现代服务业项目的,按项目实际投资额比例给予资金奖励,对实际利用外资5000万美元的
7、项目,给予“一企一策”。四是鼓励浙商做大做强。企业首次进入全国500强、民营500强的,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30万元、25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在国内中小板、国内创业板、境外上市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年度纳税额首次达到1000万元、2000万元、3000万元、5000万元、8000万元的,分别给予企业主要经营者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8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优秀企业经营者、高级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给予个人所得税形成区财政贡献的50%—80%的
8、一次性奖励。三、服务浙商创业创新,优化浙商发展环境成立打造浙商总部中心示范区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浙商创业创新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确保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实,营造浙商创业创新的良好环境。一是强化资金服务。设立年度1亿元的浙商创业创新引导资金,加大对浙商投资创业的扶持力度,扶持浙商大力发展总部经济;设立“钱江时代”债权基金,加强与银行、担保机构合作进一步放大资金规模,为科技型、中小型、成长型浙商提供资金支持;设立政府性股权投资基金,引入市场化运作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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