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769857
大小:70.63 KB
页数:5页
时间:2019-03-10
《招标标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关系》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工程资料-天天文库。
1、招标标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关系1将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记录出现错误怎么办3招标标底价与招标控制价的关系《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了国有投资项目可以设置招标控制价,那么招标人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是否可以继续设置招标标底,我的理解是招标控制价是按照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并且不可以进行上调或下浮。是为了提高政府资金的利用率和效率的,是防止和遏制投标人围标和串标的手段或措施。所以它和标底的存在没有必然的矛盾和冲突,标底是招标人自己按照现行定额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编制的工程造价,是用来衡量投标报价的尺子。那么设置了招标控制价,有没有必要设置
2、标底,如果有必要设置,如何设置是科学合理标底<投标报价<招标控制价正如你说的“招标控制价是按照定额计算出来的工程造价”,以及“标底是招标人自己按照现行定额并结合工程项目特点进行编制的工程造价”时,招标控制价和标底已经无实质性差别,如果是编制概预算高手,这两个数是相等的。所以就出现了拿标底作为控制价进行招标的很多,这已经背离了七部委30号令第六十四条和27号令第五十三条之规定“必须审批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合同价格应当控制在批准的概算投资范围内;确需超出范围的应当在中标合同签订前报原项目审批部门审查同意。项目审批部门应当根据招标的实际情况,及时作出
3、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项目审批部门不予批准的,招标人应当自行平衡超出的概算。”这条规定说明不能用概算作为控制价。所以这与你说的《2008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中规定了国有投资项目可以设置招标控制价是有矛盾的。而建设部又在七部委之中。 之所以规定控制价是由于防止围标和串标。如果采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条件授予合同时,因报价高是得不到标的,就不会造成超过概算过多。招标投标行业本是属市场经济范畴,但从目前情况看仍未脱离计划经济范畴。招标人用概算定额编制控制价或标底,投标人用概算定额编制投标报价。这还何谈供求关系、竞争、优胜劣汰。更有甚者要求
4、投标人必须按招标人的概预算定额编制投标报价,这那能体现竞争,发挥出企业的优势。也有的招标人根本不做标底,就用投标人投标报价平均值做标底,在这样的情况下投标人很易围标,哄抬物价。所以现在许多做法已经走进了误区。 我个人认为必须做标底,最好用实务法(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作为条件,依据实际投入和产出确定直接费单价——国际上称施工组织设计为施工规划,称实务法编制的概算为工程师概算)编制为宜。但是我国当前招标代理机构大都无能力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用实务法编制标底,也才出现上述问题。如果我们确实不会用实物法编制标底,用概算编制也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用谁接近标
5、底谁中标的授标条件。 授予合同的条件还应当采用《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一条中标条件授予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标底的用途是: 1、采用综合评估法时用标底作为核定投标价格的合理性和投标价格高低的评分依据,应是投标价格高于标底扣分,低于标底加分,但是低于成本时应排除在外。 2、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时,用核定因素计算经评审的投标价格,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作为授予合同条件。而标底是用于评定投标报价的合理性。以及核定成本的依据。 3、低于成本的界定。本人认为《招标投标法》中第四十一条中标条件中所指“成本”不是指承包人的“成本”,这个成本招标人或评标委员
6、会是无法核定的,用所谓的各单项单价构成表,就是用定额编制的。由于是用市场价格竞争,该单价构成表已无实际意义。这个“成本”应该是招标人用标底核定的“成本”。如果采用实务法确定的标底(即编制标底的工程师依据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投这个标时的投标报价)这个标底中去掉利润(0%~10%)和风险(3%~15%)时,即为招标人核定的“成本“。投标人投标报价低于此“成本”可以认为有恶性竞争之嫌;如果采用概算作为标底时,去掉计划利润(7%)即为“成本”。投标报价低于此“成本”可以认为有恶性竞争之嫌。 由于我国目前在选择评标方法和授予合同条件上存在重大误区,即大多
7、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造成评分高的投标人投标报价也可能高的现象。又由于资格条件要求与招标项目不相适应,造成投标人过少,很易出现围标和串标,又迫使招标人用概算作为投标的控制价。这很易把招标人投资不足的风险转嫁到投标人处。按照七部委12号令第三十条规定:“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一般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招标项目。”这条规定充分说明大多数招标项目是属于通用技术和标准的项目,应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只有采购技术复杂或者高科技设备项目,才适合用综合评估法,中标价格高一些也是必要的。 建议:应尽可能的采用经评
8、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和授予合同,在这样的情况下投标人报价高时经评审的投标价格也高,因此得不到标,也就抑制了哄抬报价和围标。当然资格条件不要过高,争取更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