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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10
《论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以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纠纷一案为视角》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山西大学2013届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论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一以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纠纷一案为视角作者姓名指导教师学科专业研究方向培养单位学习年限王晓平马爱萍教授翟瑞卿教授法律硕士(法学)民事诉讼法学法学院2011年9月-2013年6月二。一三年六月ThesisforJurisMaster’SDegree,fJI[1lllUlll[1[1llII/lllIsh—iUnivt№一8302AnAnalysisoftheAllocationoftheBurdenofProofinAnti--MonopolyLitigation——{.romtheperspe
2、ctiveoftheanti--MonopofisticLawsuitFiledbyQihoo360againstTencentStudentNameXiao-pingWangSupervisorProf.Ai-pingMaProf.Rui-qingZhaiMajorSpecialtyJurisMaster(1egalscience)CivilLitigationLawDepartmentSchoolofLawResearchDuration2011.09.2013.06June,2013承诺书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学位论文,是在导师指导下独立完成的,
3、学位论文的知识产权属于山西大学。如果今后以其他单位名义发表与在读期间学位论文相关的内容,将承担法律责任。除文中已经注明引用的文献资料外,本学位论文不包括任何其他个人或集体已经发表或撰写过的成果。耋些篓毫仨妻:签章,:羔吼午指导教师(签章)’校内导师弋≥、萋、评20,3年等毵襻彩吒呷1年J月易日I孕。、炒I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垄断纠纷已经成为当前生活中的一个热点问题。奇虎360与腾讯两大网络巨头的市场争霸战将人们的关注点转移到反垄断民事诉讼中来,与此同时,2012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因垄断行为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
4、题的规定》的司法解释,它的出台有效解决了反垄断诉讼运行过程中“无法可依”的空白状态。但是,我国目前关于反垄断诉讼的法律规定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司法解释,法律的不完善大大阻碍了垄断纠纷案件的解决。在司法实践中,反垄断民事诉讼亦面临着垄断纠纷案件较少、原告多败诉的现状,这不仅与我国法律体系不完善有关,而且与垄断纠纷案件的特殊性所决定的原告举证难、证明垄断行为难有关。证明责任理论是民事诉讼法学研究的核心内容之一,对于审理民事纠纷案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当案件事实处于真伪不明的状态时,即需要借助证明责任的分配理论,明确双方当事人
5、各自应承担的证明责任,来达到公平解决民事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目的。正是由于我国现行反垄断诉讼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以及证明责任分配理论在民事诉讼中的重要作用,故需要研究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借鉴证明责任的分配理论,探寻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规则,保障原、被告双方在反垄断诉讼中平等的诉讼地位,改变反垄断诉讼中原告多败诉的现状,为我国反垄断民事诉讼相关制度的完善提出有效的建议。本文主要从以下四个部分来论述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第一部分:通过对奇虎360诉腾讯垄断纠纷一案的简单介绍以及对我国反垄断诉讼面临现状的分析可知,不论案件的庭审过程还是最后的
6、判决结果均以反垄断诉讼的证明对象为核心;在司法实践中我国反垄断诉讼面临着垄断纠纷案件较少、原告多败诉的问题,而明确反垄断诉讼的证明对象和证明责任分配对于这些问题的解决具有重要的意义。因此在反垄断诉讼中需要解决两大关键问题:一是反垄断诉讼的证明对象;二是反垄断诉讼的证明责任分配。第二部分:从一般侵权诉讼的证明对象出发,指出反垄断诉讼的证明对象应从违法垄断行为的客观存在、损害事实的存在、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以及行为人的主观过错四个方面来展开,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对这四个要件进行了具体的阐述。鉴于实践中涉及经营者达成垄断协议和经营者
7、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较多,因此本文主要论述此两种垄断行为的证明责任分配,而证明对象也主要是针对这两种垄断行为;因垄断纠纷案件的专业性和复杂性,笔者认为,反垄断诉讼中的损害应当仅指直接损失,对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也应当采取较宽松的认定标准,而为了减轻原告的证明负担,在反垄断诉讼中应当实行过错推定原则。第三部分:以第二部分论述的四个证明对象为基础,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依据罗森贝克的证明责任分配理论以及证明责任倒置原理,具体阐述了四个构成要件中的证明责任分配。笔者认为,原告应当对违法垄断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承担证明责任;对于因果关系这
8、一要件的证明应当实行证明责任倒置,由被告对因果关系的不存在承担证明责任;在主观过错的认定上,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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