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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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服务指南一、适用范围涉及的内容:适用于申请全县性社会团体的成立申请预审服务适用对象: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二、事项审查类型前审后批三、服务依据(一)《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1999年国务院令第250号,根据2016年国务院令第666号修改);(二)《山东省实施〈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办法》(2002年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8号);(三)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社会组织管理制度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实施意见》(鲁办发〔2017〕5号)。四、受理机构惠民县民政局五、决定机构惠民县民政局六、数量

2、限制无数量限制七、申请条件(一)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成立行业协会商会,按照国家《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总体方案》要求,直接向惠民县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在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内从事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的科技类社会组织,以及开展扶贫、济困、扶老、救孤、恤病、助残、救灾、助医、助学服务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直接向县民政局依法申请登记。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必须有业务主管单位的行业协会商会,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范围参考《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民发〔2000〕41号

3、)。社会团体发起人按照其拟定的业务范围自行确定业务主管单位。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能应当涵盖拟成立社会团体的业务范围,并能够对拟成立社会团体进行业务指导。社会团体业务范围涉及多个部门的,可以根据主要的业务范围确定业务主管单位,并根据需要征求其他相关单位的意见。(二)由本县行政区域内七个以上法人单位发起;发起单位应当在拟成立的社会团体活动地域、业务领域内具有社会认知的权威性、代表性和影响力,主要发起单位有关负责人应当担任社团的首届负责人。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不能作为发起单位,也不能成为会员。(三)有一定数量

4、的会员;有50个以上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会员在本县分布应当具有广泛性。(四)有规范的名称;社会团体的名称应当与其业务范围、成员分布、活动地域相一致,准确反映其特征;不得冠以“中国”、“全国”、“中华”等字样;一般不以人名命名。(五)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六)有固定的住所;(七)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八)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县性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九)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申请同步登记为慈善组织的还应包括以下条件:(十)以

5、开展慈善活动为宗旨,业务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三条的规定;(十一)社会团体章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及相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规定;(十二)社会团体负责人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八、禁止性要求(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管理机关不予受理:1.不符合《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的规定的;2.在同一行政区域内已有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社会团体,没有必要成立的;3.拟任负责人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或者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4.在申请时弄虚作假的;5.有法律、法规禁

6、止的其他情形的。(二)党政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发起成立社会组织。九、申请材料目录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服务须提交以下材料(原件,一式两份):(一)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直接登记的除外)。(二)《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表》。此表附申请成立社会团体的可行性报告,报告内容由七家以上的发起单位盖章确认。(三)发起单位营业执照(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四)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受托人办理登记事宜,并由发起单位加盖公章。十、申请接收申请方式:网上申请联系电话:0543-5326580办公地址:惠民县乐安三路288号惠民县政务服

7、务中心一楼东大厅民政局窗口网址:惠民县社会组织网http://www.hmxshzz.com十一、办理基本流程申请—受理—初审—审核—办结十二、办理方式网上预审、纸质递送、网上办结十三、办结时限法定时限:无承诺时限:20个工作日登记管理机关在审查发起人提交的文件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征求有关方面意见或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估,所需时间不包括在服务时限内。十四、收费依据及标准不收费十五、结果对审查通过的对象送达《核准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通知书》《关于开立临时存款账户的通知》;对审查不通过的对象送达《不予核准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通知书》。十

8、六、结果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送达送达方式:当场送达、快递送达十七、行政相对人权利和义务(一)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成立申请预审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二)行政机关依法作出不予核准社会团体成立申请的书面决定的,应当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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