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天天文库
浏览记录
ID:34639280
大小:82.00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8
《国立交通大学社会与文化研究所博士班学生修业规章》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学术论文-天天文库。
1、國立交通大學社會與文化研究所博士班學生修業規章104學年度第二次課程會議暨第二次所務會議(105.03.23)修校級課程委員會審議通過(105.5.11)104學年度第5次教務會議(105.6.8)核備一.本修業規章,依據「國立交通大學碩士及博士學位授予作業規章」而定,適用於105學年度起入學之博士班研究生。二.入學資格1.公立或已立案之私立大學(含獨立學院)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或具有教育部認可之同等學歷資格,經本校博士班研究生入學考試測驗通過者,得進入本所博士班修讀學位。2.本所碩士班申請逕升博士班者,詳見本所逕博作業辦法及表格。3.新生因重大事故不能按
2、時入學,得於註冊截止前檢具相關證明,申述理由,向本校請求保留入學資格。三.修業年限1.本所博士班最高修業年限為七年,在職研究生修業年限則可延長至八年。2.學生因故申請休學,須經指導教授及本所所長同意,以一學期或一年為單位,總共可休學四學期(二年)。休學累計以二學年為限,期滿因重病醫療需復建時程致無法及時復學者,得申請延長,惟須經教務會議審議通過。申請休學一學年或二學年之學生,而欲提前復學者,在其未接獲兵役單位徵集令前,可准其提前復學,已接獲徵集令之學生,不准提前復學。休學期間被徵服役者,無法在休學規定期限二年內退伍者,須檢附服役單位之證明,向學校申請延長休學期限,俟服役期滿後,檢同
3、退伍令申請復學。3.博士班修業時程甘梯圖(Progress)修業時間修業進度第一年第二年第三年第四年第五年上學期下學期上學期下學期上學期下學期上學期下學期上學期下學期修課資格考論文計畫提案6博士論文口試一.博士學位授予博士生在完成下列條件後,始由指導教授推薦,逐級審核。通過博士學位考試後,乃授予博士學位。1.修完所有規定學分、完成第二外語要求。2.完成資格考試。3.通過博士論文研究計畫提案口試。二.指導教授之選定1.博士班學生入學時,可自行選定導師。未選定導師者,則由所辦公室隨機分配。從入學第一學期起,各導師將擔任輔導學生課業適應以及選課安排等輔導工作;此輔導關係延續至學生選定指導
4、教授為止。博士生應於入學第三學期選定指導教授(至少需一位具本校專任助理教授以上資格)並繳交指導教授申請書。2.每學期初,學生必須先與導師或是指導教授討論該學期的選課計劃,並請導師或是指導教授簽妥選課計畫書,繳交所方存檔。3.每學年秋季班開學時,學生應以書面方式併同電子檔向所方繳交前學年度進度報告,包括修課安排、出席會議、出版狀況以及語言能力鑑定資格等,副本交給導師或是指導教授。4.博士生在指導教授的指導下申請進行博士候選人資格考;更換指導教授,需先提出更換指導教授申請書,經原指導教授、更換後指導教授及所長簽署同意後生效。研究生或指導教授任何一方,因故欲取消論文指導關係,兩方必須先溝
5、通同意後,研究生得再另覓指導教授;若雙方無法達成共識,則由所務會議議決。三.修讀課程及學分(參照本所宗旨與課程規劃)1.本所學生修業總學分數24學分。2.必修課程:「文化研究理論」、「學術訓練研討課」與「個別研究」必修九學分,「社會文化批判理論」必選六學分。「個別研究」是配合研究方向與論文計畫,與指導教授或是論文相關專業領域之教授進行之書單討論與論文進度討論或田野實習,每學期1學分,總共必修3學分。若於本所碩士班已修過「文化研究導論」、「學術訓練研討課」者,可於「社會文化批判理論」另選修相等學分替代。若為外籍生必修課可選英語授課之「亞際文化研究導論」或所務會議認定之課程為必修學分,
6、若同時選修「文化研究理論」其學分可認定為畢業學分之選修學分。外籍生可選台聯大亞際文化研究學程之「論文寫作與研究方法」(英語授課,每2年開課),視同本所「學術訓練討論課」之必修學,或於本校修「英文論文寫作」代替。61.選修課程:學生依其研究發展方向,在本所核心理論課程「社會文化批判理論」以及三項重點領域──「台灣文化研究」、「亞際文化研究」、「藝術社會行動」──自行選修至少九學分。學生得經指導教授(尚未選定指導教授之前則為導師)或所長同意,至外所與外校選修課程,至多可承認九學分。本所同意輔開或是認定之外所、外校課程視同本所課程。2.需完成第二外語要求(詳見修課規定)。3.碩士班逕升修
7、讀博士學位者,總共至少應修滿48學分(含碩士班所修課程學分,第二外語學分不計)。4.抵免學分須經所務會議認定,以6學分為上限。二.第二外語能力認定1.第二外語要求通過下列三項之任何一項檢定方式:i.修畢連續兩年之外語課程,每學期成績必須在80分以上。【本條文修正適用105學年度入學生】ii.通過本所承認之外語考試,取得證明,例如本校舉辦之第二外語考試、日本交流協會、德國文化中心或法國文化中心等機構舉辦,相當於本校外語考試等級之語文能力測驗,取得證明。(日文:N5,法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