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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目录风险点一:试用期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二:不签订劳动合同存在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三:解除劳动合同后未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法律风险..风险点四:解除劳动合同不当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五:使用劳务派遣工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风险点六:工资支付不合法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七:企业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的法律风险..风险点八:不按国家规定安排员工休息休的法律风险..风险点九:对员工进行调岗调薪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风险点十:物业管理中专业分包存在的法律风险..风险点
2、十一:制定员工手册应注意的法律风险..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提示——从物业公司劳动实例谈起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法律的法律风险,重点体现在劳动管理和劳动保障上。从招聘员工开始,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这一系列流程中都有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约束,尤其是自《劳动合同法》于2008年1月1日施行以来,物业服务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又进行了较大的调整。现在的物业服务企业已能够真正认识到规范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性,只有严格按照法律规范企业行为,严格按照法律履行相关程序,才可以大幅度减
3、少劳动纠纷从而成功避免法律风险。但是,许多物业服务企业对人力资源管理法律风险防范的意识仍旧不足,并且在进行具体管理过程中缺乏专业的法律人才为其提供法律服务,导致在具体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要时常被限于劳动纠纷的尴尬境地,不仅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给企业造成了直接的经济利益的损失,还给企业的正面形象造成了一定程度上的损害。针对这种情况,笔者结合自己长期的法律实务经验,整合相关法律问题,具体谈一谈物业服务企业在进行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应注意的一些法律风险与大家共勉。风险点一:试用期约定不当的法律风险案例一
4、:吕某于2010年3月1日进入某物业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合同仅约定了试用期3个月,月工资为基本工资3000元。2010年4月30日,某物业公司给吕某下发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称吕某入职以来表现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终止双方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对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予以了明确规定,根据该条规定,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的条款,而非必备条款,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通过试用期考察劳动者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并据此判断劳动者是否符合录用条件,以及决定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时
5、是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还是解除劳动合同。本案中,某物业公司与吕某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约定了3个月试用期,符合《劳动合同法》有关试用期应由双方协商一致的规定。但是,用人单位同时应当注意到,《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对试用期的期限还作了限制性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为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依照《劳动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应执行以下规
6、定:(一)试用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约定,不得由一方强制约定。(二)试用期的具体期限按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确定。(三)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四)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企业不得在劳动合同期限外约定试用期,或者对劳动者先试用后签劳动合同。(五)用人单位对工作岗位没有发生变化的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六)用人单位对新招用的员工,在试用期内发现并经有关机构确认患有精神病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七)试用期不得单方延长。如果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试用期不符合规定,超过规定的试用期
7、时间不具有法律效力,在规定的试用期以外行使权利,则该权利无效,用人单位就不能利用试用期来保护劳动权益。针对上述试用期存在的法律风险,物业服务企业应从以下四方面加以注意,采取相应措施防范法律风险:(一)解除劳动合同应在试用期满前办理按照劳办发[1995]16号《劳动部办公厅对<关于如何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请示>的复函》规定,对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若超过试用期,企业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把握好时间界限,一定要在试
8、用期满前就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并办理好相关手续,否则,便丧失了利用试用期保护劳动权益的权利。(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企业不应出资培训按照劳办发[1995]264号《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处理依据问题的复函》的规定,用人单位出资(有支付货币凭证的情况)对员工进行各类技术培训,员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如果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这就明确地告诉企业,若企业在试用期内出资对劳动者进行培训,劳动者一旦提出与企业解除劳动合同,企业为其所支付的培训费不能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