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

ID:34610685

大小:84.65 KB

页数:6页

时间:2019-03-08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_第1页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_第2页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_第3页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_第4页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_第5页
资源描述:

《福 建 医 科 大 学 仪器、设备、药品、试剂、 - 福建》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福建医科大学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行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及《福建省2002年省政府采购目录》等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学校各单位凡使用财政性资金(包括政府拨款、科研经费、各项专款或基金、学校自有资金、各种贷款、各种捐款、横向联合资金及各单位创收中的发展基金等)办理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

2、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学校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实行“统一领导、计划购置、归口管理”的办法,校设备处是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管理的职能机构。监察、审计部门负责对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过程的审计和监督,财务处负责对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资金的管理和开支审核。第四条学校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质、竞价、竞售后服务”的原则,维护学校利益,最大限度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以保障学校教

3、学、科研、行政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科研用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的申请、采购、验收按科研处规定办理。行政办公日常用品不适应本办法。第二章申请第五条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的购置要遵循学校的发展规划,本着从实际需要出发和厉行节约的原则,根据教学、科研、行政等方面的要求和财力,在经费落实的情况下,由各单位填写相关申请表(单价200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填写《福建医科大学仪器设备购置申请表》,教学用药品、试剂及低值易耗品填写《福建医科大学药品、试剂及低值易耗品购置申请表》)经各主管部门审批后,报设备处组

4、织、协调并实施。第六条大型贵重精密仪器(指单价在5万元以上)的申购还应填写《福建医科大学贵重仪器设备申请购置审批表》,审批表应详细填写以下内容:1、教学、科研等任务的必要性及详细用途和工作量。2、仪器设备主要技术指标要求和生产厂家(生产厂家一般不少于3家)。3、仪器设备的经费来源、相应配件、消耗材料所需经费配套情况。4、相应技术力量、管理力量、安装使用环境(包括水、电、配套设备)。第七条单价在5—10万元的仪器设备,由各院、系、单位自行组织论证,设备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单价在1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由

5、设备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论证。可行性论证报告经专家讨论通过,报主管校长批准后,由校仪器设备管理部门凭《可行性论证报告》及经费到位情况实施采购。第八条对于国家规定的社会集团控制购买的商品,各使用单位除填写有关福建医科大学的申请表外,还需书面提出申请并报上级管理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进口免税仪器设备的申办手续,由设备处专人负责。第三章采购第九条学校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并由设备处统一负责和管理。仪器设备原则上由

6、设备处组织人员办理集中采购,对于专业性很强的仪器设备由设备采购部门和使用部门共同采购。教学用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由设备处组织采购。第十条除按规定报政府采购仪器设备外,学校对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五种采购方式:1.公开招标采购:指采购机关(招标人)以发布招标信息公告方式邀请不特定的供应商(投标人)投标采购方式。2.邀请招标采购:指采购机关以招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3家(含3家)以上特定的供应商投标的采购方式。3.竞争性谈判采购:指采购机关

7、直接邀请3家(含3家)以上的供应商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的采购方式。4.询价采购:指采购机关对3家(含3家)以上的供应商提供的报价进行比较,以确保价格具有竞争性的采购方式。5.单一来源采购:指采购机关向特定的供应商直接商务的采购方式。第十一条根据《福建省2002年省政府采购目录》,对于一般设备(序号A03),由使用单位报设备处交由省政府采购办统一采购,具体操作程序见《福建省政府采购运作程序》。第十二条对于专用设备(序号A10),单台件5万元或批量超过30万元的教学、科研专用设备,由设备处报省政府采购办统一

8、采购。第十三条对于小额(指200元以下)临时性急需的物资,经设备采购部门同意,由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第十四条设备处及所属部门是代表学校对外签定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采购合同的唯一合法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对外签订上述物资采购合同,否则由此引起的纠纷,后果自负。第四章验收第十五条凡购置的仪器、设备、药品、试剂、低值易耗品一律办理入库手续,验收工作由使用部门会同设备处及有关部门进行。第十六条建立严格的实物验收和技术验收制度。货到后及时开箱清点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此文档下载收益归作者所有

当前文档最多预览五页,下载文档查看全文
温馨提示:
1. 部分包含数学公式或PPT动画的文件,查看预览时可能会显示错乱或异常,文件下载后无此问题,请放心下载。
2. 本文档由用户上传,版权归属用户,天天文库负责整理代发布。如果您对本文档版权有争议请及时联系客服。
3. 下载前请仔细阅读文档内容,确认文档内容符合您的需求后进行下载,若出现内容与标题不符可向本站投诉处理。
4. 下载文档时可能由于网络波动等原因无法下载或下载错误,付费完成后未能成功下载的用户请联系客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