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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21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由会员上传分享,免费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内容在教育资源-天天文库。
1、浙江省教育厅文件浙教基〔2011〕157号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为推动我省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根据《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要求,决定以创建课程特色为主要内容,开展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评估工作。现将《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评估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工作要求-1-(一)深刻认识实施《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中阶段是学生个性形成、
2、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开展以创特色为主要内容的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目的,是要切实改变普通高中长期形成的“千校一面”、严重影响学生主动性和个性化学习的状况,积极推动育人模式的多样化,强化素质教育,增强学校办学活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和教师的教学积极性,加快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和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持续提高普通高中学校的教育质量和水平。(二)切实明确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重点。着力构建丰富且具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以及相应的选课制度、学分制度、弹性学时制度和评价制度,以课程特色彰显学校特色,彰显普通高中教育多样化,满足
3、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的学习需要和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人才的需要。二、申报必备条件(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严格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政策,办学行为规范,办学理念充分体现素质教育要求和因材施教思想,有符合学校实际的特色办学发展规划,并取得明显成效。(二)建有符合本校学生发展需要且富有特色的课程体系,各类选修课程比例构成富有鲜明的学校特色,在数量和质量方面积极满足学生多样化、个性化选择学习的需要。-2-(三)深入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研,在教学方式转变、评价制度改革以及选课制、走班走校制、学分制等支持学生选修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较突出的
4、成绩。(四)专任教师开发和开设的选修课程达到相应等级要求。(五)具有一定的办学规模,校园面积与建筑达到《浙江省工程建设标准<寄宿制普通高级中学建设标准>》(2006年)的要求,设施设备、图书资料、信息化和专业辅助人员配置达到《浙江省中小学现代教育装备标准》(浙教装〔2005〕276号)的要求。(六)保障师生安全与身心健康,依法维护师生正当权益。近三年内,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教学事故,无学生犯罪行为。(七)对照《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无不合格指标,基本达标指标不超过2项。无不合格指标且做到每班学生不超过30人、职
5、业技能类选修课程在选修课程中的开设比例超过20%,或建立无年级制、实施全面选课的,基本达标指标可放宽到不超过4项。三、评估认定程序(一)申报一是学校须自行申报。学校应逐条对照《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进行自评,自评报告需在学校网站或学校公告栏公示至少10个工作日,广泛征求师生员工和家长意见。二是自评认为符合申报条件后,由学校提出申报要求,-3-经所属教育局同意,并转报设区市教育局审核,审核同意的,由设区市教育局于每年3月底前向省教育厅转报学校书面申请。在2014年底前,普通高中学校在达到标准后可直接申报相应等级的普
6、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从2015年开始需逐级申报。(二)考察和评估省教育厅接到申请后,在初步审核材料的基础上,先组织省督学对申报学校进行随机考察,再根据省督学考察结果,确定是否组织评估。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由省教育厅组织评估;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委托各设区市教育局组织评估。(三)公示和认定每年10月,省教育厅根据评估意见,将拟认定的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名单在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发文认定相应等级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四、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管理(一)建立周期性审查制度。对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原
7、则上每三年进行一次重新资格认定,省一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由省教育厅组织审查,省二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由设区市教育局组织审查。审查的重点是课程体系、选课制度、学分制度和育人特色情况。-4-(二)实行动态调整机制。周期性审查获得通过的学校保持原先等级,未获通过的,限期整改。整改到期仍未达到要求的作降级处理或取消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称号。(三)凡查实出现以下严重问题的学校,由省教育厅直接取消其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称号:1.选修课程开设严重弄虚作假;学分记录严重失实。2.违规招生,违规收费。3.因学校自身原因造成重大群体性安全稳定事故
8、事件。五、加强对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各地各学校应将实施《浙江省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建设标准(试行)》作为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发展的重要手段,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学校创建工作的组织和指导,坚持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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