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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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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ZheJiangSunflowerLightEnergyScience&TechnologyCO.,LTD浙江省绍兴袍江工业区三江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声明:本公
2、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1-1-1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概况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发行股票数量:5,1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元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拟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后总股本:50,900万元1、公司股东吴建龙
3、、香港优创、光华担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东浙江鸿盛、绍兴创基、河北华戈、绍兴致瑞、环贸国际、香港新乐、杭州悦畅承诺:自2009年2月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自发行人
4、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总额的50%。定承诺: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2009年6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4、作为股东的董事、监事及高管承诺:其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1-1-2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
5、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且在离职后的半年内不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保荐人(主承销商):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2010年6月21日1-1-3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6、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1-1-4浙江向日葵光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重大事项提示一、股份锁定承诺。本次发行前股份总数45,800万股,本次拟发行5,100万股,发行后股份总数为50,900万股,均为流通股。其中:1、公司股
7、东吴建龙、香港优创、光华担保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2、公司股东浙江鸿盛、绍兴创基、河北华戈、绍兴致瑞、环贸国际、香港新乐、杭州悦畅承诺:自2009年2月27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
8、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上述股份总额的50%。3、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承诺:自2009年6月29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上述发行人股份总数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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